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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联合行动的通知

杭政办发〔2001〕11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自去年10月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假联合行动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新闻单位密切配合,集中力量开展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的联合行动(以下简称打假联合行动),有力地打击了制假售假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一些危害性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假售假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但是,由于历史和社会方面的诸多因素,目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行为仍未得到彻底根除,打假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联合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1〕32号)精神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市政府决定,把打假工作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在前一阶段打假联合行动的基础上,以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建筑用钢材、汽车配件、拼装汽车、商标印制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声势浩大、专群结合、扎实有效的打假专项斗争,通过对重点商品、重点市场、重点地区的专项整治,力争在年内根本扭转我市假冒伪劣商品量大面广的局面。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和全国打假联合行动第二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再接再厉,把打假联合行动引向深入。
  为了切实做好当前的打假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分工,联合行动
  食品打假专项斗争,由市卫生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会同市工商局、市贸易办、市农业局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重点查处制售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食品(包括肉类、食盐等产品)及无证、无照生产和经营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个体食品摊贩、商贩要加强监督管理,对养殖场病死畜(禽)要严格实行无害化处理,并依法取缔生猪私屠滥宰现象。
  药品、医疗器械打假专项斗争,由市药监局会同市卫生局、市工商局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重点打击生产销售与标准规定不相符、变质、过期失效的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及以兽用药品冒充人用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查禁非法生产、重复使用和质量低劣的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等医疗器械。
  农业生产资料打假专项斗争,由市农业局会同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供销社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包括种畜禽)、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包括鱼粉)及饲料添加剂等农资产品,依法查禁无登记证、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以及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失效变质的农资商品。
  建筑用钢材打假专项斗争,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会同市工商局、市建筑业管理局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重点打击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的建筑用钢材、假冒安全认证标志低压电器等产品。
  汽车配件打假专项斗争,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会同市工商局负责组织实施,重点检查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机油、氟里昂、油漆、油脂等产品中的假冒品牌产品、假冒标准标志产品、三无产品(无厂名、厂址、合格证)、无中文标识产品及假冒机油、假冒氟里昂、过期油漆、过期油脂等产品。
  拼装汽车打假专项斗争,由市工商局会同市农业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重点是取缔汽车(包括摩托车、拖拉机等运输车辆)拆解市场。
商标印制打假斗争,由市工商局负责组织实施,重点打击假冒侵权涉外商标、中国驰名商标、《全国重点商标保护名录》中的商标、浙江省杭州市著名商标及印制侵权假冒商标行为、商品交易市场内买卖商标标识行为。
  各有关部门要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联合行动。牵头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各打假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其他部门也要大力支持和配合。公安、监察等部门对重点案件要提前介入。各行政执法部门之间要相互协调、统一行动。各级财政部门要千方百计保证政法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的办案经费。新闻宣传单位要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挖掘重点地区深层次问题,跟踪报道,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
  二、周密部署,稳步实施
  此次打假联合行动仍采取搣集中时间、突出重点、发动各方、联合行动攠的方法进行。坚持搣三个结合攠,即重点突破与全面开展相结合,集中行动与分工负责相结合,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
  此次打假联合行动从现在起到今年年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01年5月)。主要是传达贯彻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及全国打假联合行动第二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认真制订行动方案,深入开展基础排查,对现有积案,要迅速组织力量抓紧处理。并组织今年第一次打假联合行动,迅速掀起打假联合行动的高潮。
  第二阶段,集中打击和重点整治阶段(2001年6月至10月)。按照国家、省的总体要求,统一部署,集中开展以食品、药品、农资、建筑用钢材、汽车配件、拼装汽车和商标印制等7方面的打假专项斗争,对制假售假的犯罪分子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01年11月)。各地、各部门要组织力量对重点商品、重点市场、重点地区进行回头看,防止死灰复燃。同时要总结经验,建章立制,积极探索建立打假治劣的长效机制。
  第四阶段,总结表彰阶段(2001年12月)。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力量对各地各部门联合打假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要检查联合打假整治工作目标的实现情况、打假治劣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完成情况、重点案件的处理情况。对领导重视、组织有力、工作扎实、成绩显著的,要予以表彰和奖励。对组织不力,假冒伪劣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发生了在全省乃至全国造成影响的重大假冒伪劣案件和国家或省通报的区域性假冒伪劣质量问题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直至追究领导责任。
  三、地方负责,落实责任制
  开展打假联合行动,县级和乡级人民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要彻底破除把打假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对立起来的错误观念,坚决纠正一些地方存在的对打假工作漠不关心、消极应付甚至不作为的错误做法。要层层落实打假责任制,把任务和责任逐级分解到有关单位和个人。政府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主管领导要及时掌握情况,检查督促,直接指挥对重大案件的查处。要按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统一要求,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打假联合行动中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导致制假售假严重局面长期得不到扭转的领导干部和有关责任人,要坚决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查处。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全市打假联合行动的统一部署,根据本地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工作重点。
  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坚决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打击制假售假行为的法律法规,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活动。同时,要加强对打假执法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在打假过程中揭露的重点案件,触犯刑律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五、打防结合,综合治理
  各专项斗争的牵头部门要对打假联合行动中查处的案件进行深入研究,提出根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有效措施。要积极探索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企业以及地区之间联合行动,对生产、运输、仓储、批发、销售等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管的机制。要充分运用科学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强化执法部门监管手段。质检、工商、药监、卫生等行政执法部门要积极探索运用信息技术打假的有效形式,以网络技术为依托,掌握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质量信用状况,加强防伪技术的推广应用,有效监控和防范制假售假活动。要加强执法队伍的领导班子建设,对执法人员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加强培训考核,坚决清除执法队伍中的腐败分子。要提高行政执法部门交通、通讯、检测等方面的装备水平,完善执法技术手段,加大监管力度。
  六、查处大案要案,加大打击力度
  大案要案的社会危害性大,查处后对制假售假者的打击也大,社会效果好。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对重点商品、重点市场、重点地区进行搣拉网式攠检查,不留死角,对社会影响大、危害严重的重大案件,要集中力量,抓紧侦破,依法严惩,以教育群众,震慑犯罪分子。对立案查处的案件要做到搣五不放过攠:即案情没有搞清的不放过;假冒伪劣商品的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制假售假责任者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包庇、纵容、参与制假售假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依法从重从快惩处违法犯罪分子。查处大案要案要排除一切阻力和干扰,不论涉及什么人、什么单位,都要查个水落石出,决不手软。
  七、坚持一手抓打击假冒伪劣,一手抓提高产品质量
  在深入开展打假联合行动的同时,要加强对名优产品的保护,实行打与扶相结合、打与帮相结合、打与治相结合,努力推动形成打假与提高产品质量工作相结合的格局。
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犯罪活动,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大举措,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齐心协力,重拳打假,为维护我市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作出更大的贡献。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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