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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创模”领导小组关于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迎检准备工作方案的通知

杭政办发〔2001〕2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创模”领导小组拟订的《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迎检准备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一年一月二十日 
 
杭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迎检准备工作方案
杭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二OO一年一月十八日)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经各级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的努力,我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以下简称“创模”)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市区环境质量有了较大改善,并通过了省政府的“一控双达标”工作核查验收。目前我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26项考核指标已经达到或基本达到了国家的考核要求。
  国家环保总局初步拟定今年3、4月份对我市进行考核验收。3月初,国家环保总局领导还将先行来杭进行“创模”调研。为做好迎检工作,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创建目标
  2001年3月底前,做好“创模”各项迎检准备工作,26项“创模”考核指标必须持续稳定达到国家规定的考核要求。
  2001年4月份,争取通过国家考核验收。
  二、主要任务
  1、进一步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努力改善环境质量。
  去年,市各有关部门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我市环境功能区达标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环境功能区达标工作总体完成情况良好。但环境功能区质量还很不稳定,水环境、大气环境质量还有待提高,需要进一步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要加强对工业企业排污的督查,确保工业废水、工业废气持续稳定达标排放,固定声源达到各功能区标准;运河、市区内河要继续实施截污、清淤、配水、保洁、植绿、扩绿工程,实现运河、市区内河无超五类水体,8个“城考”点位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要继续整治机动车尾气污染,严禁尾气严重超标车辆上路行驶。加大力度控制道路和建筑施工工地的扬尘排放,5个国控大气自动监测点位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进一步加强并控制道路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工地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
  2、认真做好“创模”资料档案整理工作,真实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和环境建设的丰硕成果。 
  “创模”26项考核指标,包括经济、社会、环境多方面内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国家环保总局考核验收时要严格查阅三年的资料和档案,并且要求数据符合逻辑性、合理性,不能有差错。因此各相关单位必须确定专人,集中2个月时间,专门负责配合环保部门做好相关指标的统计、整理工作。
  3、认真做好“创模”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创模”环境氛围。
  “创模”是市委、市政府新世纪初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事关全市人民世纪新年的一件大事。因此,宣传发动工作非常重要,其宣传声势要不亚于迎接“西博会”召开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要尽力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努力提高全市人民的环境意识。
  要通过层层发动、广泛宣传,充分调动全市各有关部门和全体市民参与、支持创建的积极性。整个宣传发动工作要突出一个主题,抓好三个阶段。“一个主题”就是“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打响住在杭州品牌”,抓好“发动、迎检、巩固”三个阶段。
  要举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宣传活动,激发广大群众的保护环境热情。报社、电台、电视台要大张旗鼓地宣传“创模”工作。
  市区主要道路、广场、入城口、大型建筑物要设置公益广告牌,营造浓厚的“创模”气氛,使“创模”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组织领导
  为顺利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尽早将我市创建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目标,必须有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整个迎检准备工作在“创模”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进行,由“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落实。
  市“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市城乡建委、市市容环卫局、市市政公用局、市交通局、市林水局、市园文局、市建管局、市房管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及各区政府有关负责人组成。市政府副秘书长姚树新任主任,汪小玫、高乙梁、何荣坤、刘兴旺任副主任。市“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督促、检查、协调各项迎检准备工作,并建立每10天一次的协调会议制度,确保迎检准备工作的圆满完成。
  各区政府和各相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创模”迎检工作机构,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并层层落实工作任务,保证各项迎检准备工作紧张而有序地进行。
  四、工作计划
  2月初,召开全市“创模”动员大会;
  2月下旬,市人大、政协两会期间召开全市环保工作会议;  
  3月上旬,邀请国家环保总局“创模”技术审查组来杭对资料档案进行技术审查;  
  3月份,邀请国家环保总局领导来杭调研;  
  4月份,迎接国家“创模”考核验收;
  5月份,争取国家环保总局命名及授牌。
  五、保证措施  
  1、开展“创模”活动,是我市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改善投资环境和生活环境、打响“住在杭州、游在杭州、学在杭州、创业在杭州”的品牌,加快城市化进程的重大举措。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充分认识创建活动的重要性,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真抓实干,把“创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保证我市顺利通过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考核验收。
  2、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和措施,定任务,定进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创建成果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之一,对没有按期完成工作的责任单位市政府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3、计划、财政、建委等部门要积极支持创建活动,安排创建资金,为“创模”提供保证。
  4、加大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创模”宣传发动工作明确的任务,广泛进行宣传发动,使创建活动深入人心,成为全市人民的实际行动。各新闻单位要及时报道我市“创模”迎检进展情况,做到天天有声像,日日有文章。
  5、要进一步强化城市环境管理,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环保违法案件。各部门要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形成强大的整体合力,共同做好创建工作。

  附件:
  1.杭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综合整治工作任务表(略)
  2.杭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宣传教育工作任务分解表(略)  
  3.杭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档案资料工作任务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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