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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市级第一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共82项)
淄博市人民政府
淄博市人民政府令第18号


(市政府对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等8个政府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现将市政府批准的第一批取消的82项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不再实行行政审批。)


一、市发展计划委员会(6项)
1.农产品生产计划审批
2.一般性工业产品生产计划审批
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分区县、分部门切块指标审批
4.一般性商品分配计划审批
5.企业集团实行市计划单列审批
6.企业规格认定审批
二、市科学技术局(1项)
1.技术贸易许可证审批
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0项)
1.市内企业职工流动审批
2.滚动浮动升级固定工资审批
3.核准发放《职工下岗证》
4.非国家派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核准
5.企业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核准
6.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基本生活保障金核准
7.省级职业技术培训先进评选审批
8.对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备案
9.技工学校专业设置审批
10.技工学校毕业证书审核
四、市国土资源局(6项)
1.对采矿权转让的审批
2.对采矿权进行招标投标的评标核准
3.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情况审核
4.探矿权申请审核
5.对区县采矿权管理审批发证资料进行审核(改为备案)
6.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核准
五、市建设委员会(21项)
1.市级建筑施工企业工法审核
2.市级科技示范工程审批
3.安全员等重要岗位人员资格审批
4.建设工程开工报告审批
5.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审批
6.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
7.城市树木修剪审批
8.建筑物、构筑物清洗审批
9.审验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10.建筑门窗产品准用证审核
11.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
12.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审核
13.墙改与建筑节能示范试点工程(小区)建设项目核准
14.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审批(改为备案)
15.市政工程开工前质量监督审批手续(改为备案)
16.外埠勘察设计单位进淄注册登记审批(改为备案)
17.外埠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进淄注册登记审批(改为备案)
18.外埠市政施工企业进淄施工注册登记审批(改为备案)
19.外埠建筑施工企业进淄施工注册登记审批(改为备案)
20.建筑工程开工前质量监督审批手续(改为备案)
21.城市绿化工程设计变更审批(改为核准)
六、市环境保护局(8项)
1.锅炉生产许可
2.司炉工环保操作证审批
3.锅炉使用许可
4.外地锅炉准入许可
5.辐射(放射性、电磁、辐射)项目管理审批
6.地表水及地下水放射性同位素试验审批
7.放射性污染物件、材料回收利用审核
8.国家重点环保实用技术项目审核
七、市物价局(19项)
1.餐饮业等级管理核准
2.非农业用地公路建设附加费核准
3.机动车城市道路建设费核准
4.交通安全管理费核准
5.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费核准
6.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审批
7.城区蔬菜零售价格差率控制核准
8.娱乐市场价格核准
9.餐饮业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核准
10.民用原煤、型煤价格核准
11.服装鞋类价格核准
12.牛奶、酱油、食醋、食糖、糕点、饮料酒梗米、食用油、洗衣粉产品提价申报制度和外地调入的作价办法核准
13.水上危险货物监督管理费核准
14.援外职工劳动保险证书费核准
15.插图版面国际展览评审鉴定费核准
16.国际集装箱批准手续费、查单费核准
17.清除污染管理费核准
18.环保科技成果证书工本费、最佳环保应用技术评审费、环境工程设计证书评审费核准
19.机电设备委托招标服务费核准
八、市质量技术监督局(11项)
1.防伪技术产品生产资格审批
2.企业计量工作定、升级认定
3.衡器产品准销审批
4.产(商)品报验
5.产品评优认定
6.产品监制、监销
7.常压热水锅炉制造图纸审批
8.产品质量认可
9.产品推荐
10.企业产品标准审批(改为备案)
11.企业产品执行标准审批(改为备案)


200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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