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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简化交易手续激活房地产市场的通知
安徽省建设厅
皖建房(2000)42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简化房地产交易手续,促进房地产消费,激活房地产市场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转变观念,增强培育和搞活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关系到住宅与房地产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各级政府必须从国民经济发展的全局,从启动消费、拉动经济增长,促进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提高的高度,认识培育和发展房地产市场的重要意义;要加强领导,将培育和发展房地产市场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程;要理清思路,明确重点,完善政策,规范管理,以制度创新和机制转变促进房地产市场的新发展。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增加沟通与配合,形成合力。房地产管理部门作为房地产交易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观念,确立服务意识,把工作重点放在培育市场,简化手续,清除障碍,扩大交易,搞活房地产市场上,为发展房地产市场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加快房地产权证的发放进度,维护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房地产产权保障制度
房地产权证发放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房地产管理部门要按照《安徽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如下要求,区分情况,积极稳妥地做好房地产权证的发放工作,加快房地产权证的发放进度。
1.自12月1日起,凡新建、改建、扩建、翻建的房屋,权利人应持有关合法证明文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领取《房地产权证》;
2.房地产权属发生转移,权利人凭《房地产权证》办理产权转移登记;
3.设定房地产抵押权的,权利人应持《房地产权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他项权利登记。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合同上作记载,发给抵押证明书。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证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4.产权人已领取的《房屋所有权证》,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换成《房地产权证》。
三、妥善处理房地产登记中历史遗留问题
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尽快组织建设、规划、房地产和土地管理等部门,认真研究解决当前房地产产权登记发证中存在的手续、证件不全等历史遗留问题,从全局利益出发,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并认真贯彻执行。首先要解决个人产权问题,提高本地区房地产登记发证率,促进市场流通。
四、全面开放住房二级市场
要加快已购公有住房(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安居房和解困房)产权确权进度,为开放住房二级市场,促进存量房上市交易创造条件。房改房售房单位必须在领取房地产分户产权证后的10日内将产权证发放给购房职工,严禁售房单位以任何理由扣押、侵占和干涉职工对所购完全产权的住房处置,有条件的市县也可将分户产权证直接发给购房职工,以满足职工住房消费升级换代的要求。房改房上市按照《安徽省职工所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皖政〔1998〕21号文件)规定的管理程序执行,各地自行设定的审查、审批环节一律无效,取消原产权单位对职工取得完全产权房改房上市的审查批准权。为便于原产权单位的管理,权利双方在办理交易手续后,可将有关资料送原产权单位备案。
五、简化交易手续,提高办事效率
房地产管理部门要调整交易和权属管理的运行环节,设立简洁、必要的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要向社会推行服务承诺,按照公开的办事程序和办事时限完结各项业务。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抵押登记的办事时限5个工作日,转移登记10个工作日、注销登记2个工作日,房屋租赁登记备案3个工作日。
六、运用信息技术,完善房地产交易市场功能
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在现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已建成的房地产固定交易场所的基础上,采取措施,加大投入,采用信息技术完善市场功能;计划、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在完善市场功能建设上,应给予必要的优惠政策扶持。通过市场建设带动和扩大房地产交易,激活房地产市场。交易市场要按照“一站式”服务的要求,将房地产交易、信息、服务、管理融为一体,最大限度简化手续,方便交易。同时,加快交易市场的信息网络建设,及时反映、公布房地产的上市量、成交量、价格走势等行情,并相应建立起房地产市场预测和监控体系。
七、积极开展住房置业担保
开展住房置业担保对于提高居民的购买力,扩大住房消费,保障债权的实现具有重要作用。各试点城市要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建设部印发的《住房置业担保试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在防范风险的基础上积极进行住房置业担保工作,并积极拓宽业务范围。担保公司要积极开展政策性和商业性资金的抵押贷款担保业务;按照国家规定逐步规范担保的运行机制。
八、大力培育和发展房屋租赁市场
发达的租赁市场,将为城镇居民和社会机构提供新的投资渠道,吸引部分储蓄和社会散资分流到住宅建设,从而带动我省住房建设的持续增长。当前,制约我省租赁市场的主要因素是房屋租赁税费标准过高,信息不畅,税费流失严重,相关管理部门配合不严,政府对租赁市场缺乏有效调控等,这些严重阻碍了我省租赁市场的快速发展。为此,房地产、财政、税务等部门一要抓紧进行调研,在保证租赁业合理投资回报率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租赁税费征收办法。二要建立定期公布的指导租金制度,按指导租金标准征收税金,防止瞒价逃税。三要大力发展房屋租赁代理、房屋租赁经营、房屋租赁银行等专业组织,建立通畅的房屋租赁投资、消费渠道。四要建立起房屋租赁协管制度。按照职责分工,房地产、公安、税务、工商、计划生育等部门要相互配合,通过信息共享,形成管理合力,共同把我省租赁市场管活管好。
九、合理确定房地产流通环节的各项收费,降低交易成本
凡国家和省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各地一律不得收取。凡调整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一律按调整后的项目和标准收取。省建设、物价、财政等部门要根据房地产交易和权属管理的工作性质和工作量,按照总体上降低标准,归并费种的要求,合理确定房地产交易和权属管理的收费标准。对违规收费的,要严肃查处。
十、规范和发展房地产中介服务
当前,要按照政、企、事分开的原则,加快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承办的中介服务机构的脱钩改制工作,使房地产中介市场走向市场化、专业化、法制化的轨道。通过脱钩改制,引入新的机制,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通过市场的作用,优胜劣汰,促进行业的整体发展。要采取扶优扶强的原则,培植一批品牌中介机构,提高市场竞争力。房地产管理部门要转变职能,强化对房地产中介业务指导管理,规范市场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00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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