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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整顿出租汽车行业和企业、小公共汽车经营和营运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整顿本市小公共汽车经营和营运秩序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市整顿出租汽车行业和企业、小公共汽车经营和营运秩序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整顿领导小组)《关于整顿本市小公共汽车经营和营运秩序的意见》已经市政府批准,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市整顿出租汽车行业和企业小公共汽车经营和营运秩序工作领导小组 二○○○年九月八日)


改革开放以来,本市小公共汽车行业迅速发展,年客运量达到1.91亿人次,为缓解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的压力,方便群众出行,促进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但是,由于规划和管理工作滞后,也存在经营和营运秩序混乱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营运线路无规划,市场秩序
不规范。小公共汽车不按规定路线行驶,严重干扰了公共交通正常营运秩序和交通秩序。二是企业管理混乱。特别是企业资产和分配关系不清,以包代管、经营粗放的现象普遍存在。三是服务水平低,部分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有的车况差,损害了首都形象,群众反映强烈。四是行业管理薄
弱。市场准入不规范,管理制约不到位,监督和规范工作不力。
为促进首都两个文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确保首都公共客运交通的正常秩序和行业的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整顿意见:
一、整顿的总体思路
坚持“统筹考虑、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规范企业,整顿秩序,规划线路,调整布局,严格资审,严格更新,打击非法,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服务水平,树立首都小公共汽车行业新形象。
二、整顿的总体目标
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整顿工作,力争在一年内见成效,使小公共汽车行业在企业管理、服务质量、文明水平等方面明显改观,达到全国同行业一流水平。2000年的工作重点是:规范企业,整顿秩序;缩减车辆规模,规划线路,调整布局,撤出公共电汽车线路密集区域;实行
定线路、定站点、定营运时间、定发车间隔、定管理人员的“五定”管理;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建立企业基层党团组织和工会组织,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2001年的工作重点是:企业重组转制,规模经营,提高服务水平,巩固成果,全面提高,达到全国同行业一流水平。
三、2000年整顿的内容、措施和任务
(一)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和营运秩序。各小公共汽车企业要依照有关规定,建立完善企业章程和组织机构,落实企业财务、劳动和社会保障、营运车辆维修保养和安全技术管理、交通安全责任、经营承包等项制度,纠正以卖代管、以包代管、变相卖车等行为。对企业车辆经营中的营
运秩序和交通秩序以及服务质量等进行全面监督检查,重点研究解决承包机制和特许运营权使用问题以及车辆营运过程中的市场秩序不规范和从业人员语言不文明,多收费、随意揽客、甩客,车况、车容和车内卫生差等问题,实现企业规范经营,使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明显改观。
(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各企业要以管理规范、经营规范、车容规范、行车规范、仪容仪表规范、服务质量规范等为内容,制定服务质量标准和考核办法,全面建立企业基层党团组织和工会组织,运用多种手段和形式,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
、文明规范教育、政治理论学习、开展法制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
(三)在城市公共客运交通总体规划指导下,制定小公共汽车营运线路规划,调整营运线路布局,今年内使小公共汽车逐步退出公共电汽车线路密集区域。由市交通局负责,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配合,制定线路规划并组织实施。由市交通局负责采用招投标等方式,按规划的营运线路、站
点,引导小公共汽车进入远郊区县、居民小区,并签订线路专营权文书,对小公共汽车实行“五定”管理。
(四)推进企业重组,适度规模经营。由市交通局负责对全市小公共汽车企业现状全面进行入户调查,针对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筛选分类,提出整改意见,重点解决企业经营机制等问题,并向市政府报送调查报告。
由市交通局负责会同市有关部门制定企业重组兼并规则、资格认定和市场准入条件、特许运营权使用管理办法。支持企业以资产为纽带,进行重组转制,鼓励企业适度规模经营,依法建立法人治理结构。今年内完成小公共汽车企业经营资格的认定工作。企业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自检
自查,并向市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有关情况报告。市有关部门要采取联合办公的方法,按时、优质地完成对企业的检查,依法处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检查合格的应出具证明,努力提高办事效率,确保资格认定工作的顺利完成。各有关部门的具体分工是:
市工商局负责,市交通局配合,检查企业注册资本金到位情况。市交通局负责检查企业营运车辆规模、管理机构、经营行为、服务质量、停车场地、车辆维修和安全技术管理、基层党团组织和工会组织建立等情况。市环保局负责,市交通局配合,检查企业营运车辆尾气治理情况。市劳
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市交通局配合,检查企业依法用工、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障费用缴纳等情况。市财政局和市审计局负责,市交通局配合,检查企业财务制度落实情况。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检查企业停车泊位和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市交通局负责,市工商局配合,对企业进行
全面复审,公布资格认定合格企业的名单;对复审不合格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仍不合格的,要注销其经营资格证书,吊销其营业执照。
(五)严格营运车辆条件。经市有关部门检测不合格车辆不准上路行驶,暂停审批小公共汽车指标。从今年起,对已到报废期的车辆,由市交通局收回其营运证件,由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注销其车辆行驶证和牌照。对因停止更新车辆而待岗的人员,有关部门要区别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做
好安置工作。
(六)要正确处理政府、企业、司机三者之间的关系,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行业管理。行业管理部门的工作重点要从管理司机、车辆转变到编制行业发展规划、调控市场和规范企业、司机行为、营运秩序上来。由市交通局负责制定行业管理规范、规程,完善政务公开、审批公开
、社会监督、企业资质审定公开等项制度。
(七)加强稽查监督,打击非法客运,维护市场秩序。由市交通局负责组建专业执法队伍,与工商、公安、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对重点地区非法营运行为的打击力度,针对城乡结合部的非法客运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加强对小公共汽车服务质量、营运秩
序和交通秩序的日常稽查,对小公共汽车营运秩序、交通秩序进行全面整顿。建立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以及企业内部监督机制,设立并公布监督电话。
(八)树立先进典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今年内,由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开展创建“文明线路”、“文明车”活动,树立典型,表彰先进,通过舆论引导为整顿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不断提高行业文明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制定整顿工作宣传方案。市属各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
舆论引导工作。重点宣传整顿工作的意义和目标,取得广大乘客的支持;及时报道社会各界对整顿工作的反映,宣传小公共汽车“文明线路”、“文明车”等优秀典型;召开整顿工作情况新闻通报会,适时召开全市整顿工作动员大会;引导企业积极开展相应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加大整顿工作力度,加强对整顿工作的领导,市整顿领导小组在市交通局设立办公室。各区、县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在市整顿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通力合作,使整顿工作按进度、高质量顺利地进行,确保今年国庆节前使首都小公共汽车行业的面貌明显改观。
各区、县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领导和监督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工作。市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的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监察部门要加强行政监察工作,保证政令畅通,对不执行或不认真执行上述各项措施、以及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单位
,要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今年11月份,市整顿领导小组将对整顿工作进行总结验收,同时制定明年整顿工作方案。



2000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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