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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整顿出租汽车行业和企业、小公共汽车经营和营运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整顿本市出租汽车行业和企业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市整顿出租汽车行业和企业、小公共汽车经营和营运秩序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整顿领导小组)《关于整顿本市出租汽车行业和企业的意见》已经市政府批准,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市整顿出租汽车行业和企业小公共汽车经营和营运秩序工作领导小组 二○○○年九月八日)


改革开放以来,本市出租汽车行业迅速发展,年客运量达到6.1亿人次,占本市公共客运交通总量的12%,对方便群众出行,推动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出租汽车行业发展过快,在营运发展规划、行业管理体制、企业内部机制、从业人员素质等方面还存
在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企业机制不健全。企业资产和分配关系混乱,责、权、利关系不明确,企业上级单位失于管理。二是经营行为不规范。管理技术手段落后,空驶率高,以包代管、非法转让经营指标等问题较为突出。三是服务水平不高,车型、车况、车貌总体上看与首都地位
不相适应。部分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四是行业管理不到位。市场准入不规范,监督制约不到位。对企业市场准入把关不严,管理重点错位,调控、引导、协调、监管、服务职能没有有效发挥。上述问题,直接损害了首都形象,也潜伏着不安定因素。对此,1999年,市政府对本市出租汽
车行业进行了整顿并取得了初步成果。为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促进首都两个文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保证本市出租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整顿意见:
一、整顿的总体思路与目标
(一)总体思路。本着“合理规划、深化改革、认真整改、从严管理”的原则,通过制定规划,完善经营机制,健全管理体制,规范出租汽车特许运营权的管理和企业经营行为,扶“优”限“劣”;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整顿营运秩序,打击非法客运
,保护合法经营和司机合法利益,使全市出租汽车行业实现企业管理规范、规模经营、平等竞争、服务优质、创出名牌,形成政府管理到位、企业合法经营、司机队伍稳定、大中小企业比例适度、多种所有制并存,广大群众满意、司机满意的局面,塑造首都出租汽车行业新形象。
(二)总体目标。用两年左右时间基本上完成整顿工作,使全市出租汽车企业在经营管理、服务质量、文明水平等方面达到全国同行业一流水平。2000年工作重点是:规范企业经营,实现政企脱钩;推进企业重组转制,扩大经营规模;形成品牌企业,以此带动全行业整顿;加强企
业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党团组织和工会组织,保护司机的合法权益;2001年工作重点是:继续减少企业数量,促进规模经营;提高车辆档次,巩固整顿成果,经营管理和服务、文明水平达到全国同行业一流水平。企业总数控制在200家左右,车辆总量控制在6万辆左右,品牌企业车
辆数占出租汽车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整顿内容和措施
(一)调查研究,分类指导。对全市出租汽车企业现状进行全面入户调查,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筛选分类,提出具体整改意见,重点研究解决承包机制和特许运营权使用问题。
(二)抓试点,树品牌,创名牌。选择5家出租汽车骨干企业作为试点。试点企业要在车容车貌、文明服务、规范管理、遵守交通秩序等方面有明显改观,争创名牌企业;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带动全行业整顿。
(三)制定企业重组兼并规则,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经批准后以资产为纽带进行重组转制,同时鼓励有实力、管理规范的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兼并、收购等方式扩大企业经营规模。
(四)制定市场准入条件、特许运营权使用管理办法和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明确规定特许运营权归市政府所有,进入出租汽车行业经营必须经市政府批准,形成企业有进有出的机制。从业人员必须经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上岗后还要定期考核,形成制度。做好企业资格复审
和资质等级确定工作,确定结果要向社会公布。
(五)建立健全企业党团组织和工会组织。运用多种形式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文明规范教育、政治理论学习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提高行业文明水平。
(六)提高行业管理的科技含量,实行科学管理。依托企业建立完善GPS卫星定位调度系统,推广预约要车和使用IC卡自动打印发票计价器,实行计算机网络管理。
(七)正确处理政府、企业、司机三者之间的关系,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行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重点要从管理司机、车辆转变到编制行业发展规划、调控市场、规范企业和市场秩序上来。制定行业管理规范、规程,完善政务公开、审批公开、社会监督、企业资质审定公
开等制度。
(八)打击非法客运,维护市场秩序。组建专业执法队伍,加大对重点地区非法营运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服务质量、营运秩序和交通秩序的日常稽查。
(九)建立健全行政监督、社会监督、企业内部监督机制。监察部门要加强行政监察,保证政令畅通。
(十)通过新闻媒体,做好舆论引导,推进整顿工作。
三、2000年整顿工作的任务和安排
为加强对整顿工作的领导,市整顿领导小组在市交通局设立办公室。市整顿领导小组要加大工作力度,实行联合办公。各区、县政府要按属地管理原则,领导、监督本地区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工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各自职责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企业要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
要求,制定整改措施,按时完成整改工作。各区、县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在市整顿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依法管理,按进度高质量地完成整顿工作,确保今年国庆节前全市出租汽车行业面貌有明显改观。具体工作安排是:
(一)市交通局负责对本市出租汽车企业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根据企业的具体问题,分类指导,提出整改意见;负责制定企业重组兼并规则,市工商、公安、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积极配合,逐步推行此项工作。
(二)市交通局负责制定名牌企业标准,确定试点企业名单。试点企业针对本企业司机、劳动、财务管理和管理技术水平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内部调整、自我规范,纠正变相卖车等行为,制定并实施争创名牌企业方案。经市交通局验收合格后,试点企业要在顶灯、企业标识等方面
亮出品牌标志,在服务质量上要有明显提高。支持具备条件的其他企业亮出品牌标志,争创名牌。
(三)党政机关所属的出租汽车企业要与主办单位彻底脱钩。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所属的出租汽车企业,要率先在今年年底前与主办单位脱钩。其他需要脱钩的出租汽车企业也必须于今年年底前完成此项工作,脱钩后可按重组兼并规则进行重组。
(四)市交通局负责商有关部门制定市场准入条件、特许运营权使用管理办法和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今年内完成企业资格复审和资质等级评定工作。
企业要按规定进行自检自查。重点检查企业章程、组织机构、企业财务、劳动和社会保障、车辆维修、经营承包执行等情况,纠正变相卖车、以包代管、经营权非法转让等问题,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市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自查报告。
市工商局负责,市交通局配合,检查企业注册资本金到位情况。市交通局负责检查企业营运车辆规模、管理机构、经营行为、服务质量、停车场地、车辆维修和安全技术管理、党团组织和工会组织建立等情况。市环保局负责,市交通局配合,检查企业营运车辆尾气治理情况。市劳动和
社会保障局负责,市交通局配合,检查企业依法用工、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障费用缴纳等情况。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负责,市交通局配合,检查企业财务制度落实情况。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检查企业停车泊位和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时完成上述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处理,对检查合格的应出具证明。市交通局负责,市工商局配合,对企业进行复审,确定企业资质等级,并向社会公布结果;对复查不合格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仍不合格的,要注销其经营资格证书,吊销其营业
执照。
(五)各企业要建立健全党团组织和工会组织,运用多种形式,加强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文明规范教育、政治理论学习和职业道德建设;建立日常教育、培训、考核制度,确保落实;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以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
市交通局等部门要采取树立典型、巡回报告等多种措施,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同时加强对企业教育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进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
(六)支持并依托名牌企业、骨干企业建立完善的GPS卫星定位调度系统,推广预约要车方式,降低车辆空驶率;继续推广使用IC卡自动打印发票计价器,实行计算机网络管理。试点企业要加快GPS卫星定位调度系统和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的建设。
(七)市交通局负责编制行业发展规划,调控车辆总量,提高车辆档次;负责制定行业管理规范、规程,完善政务公开、审批公开、社会监督、企业资质审定公开等制度,对企业实施等级管理。
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要组成联合调研小组,根据租价、营运成本、承包金之间的关系,对经营承包指标进行专题调研测算,合理确定租价,制定完善企业经营机制的指导性意见。正确处理出资者、经营者和司机三者利益分配关系,解决以包代管问题。建立行业劳动服务中介
机构,按劳务市场的规则规范运作,妥善安置司机就业。
(八)在巩固今年4月份以来打击非法客运行为成果的基础上,由市交通局负责组建专业执法队伍,与工商、公安、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联合执法,重点打击市区和车站、机场等重点地区的非法客运行为。同时对城乡结合部的非法客运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解决方案,今年年底前见
成效。
(九)进一步建立行政监督、企业监督、社会监督机制。政府监督企业,对全行业特别是对试点企业、品牌企业的车况、车容、车貌、文明服务、营运秩序和遵守交通秩序情况进行稽查,查处并纠正各种违法违章行为。企业监督司机。各出租汽车企业要设专人对本企业的车辆营运秩序
和司机服务质量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社会监督行业。市交通局要主动接受市、区人大、政协及社会的监督。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聘请社会监督员;公布监督电话,及时听取行业协会、消协、新闻单位等社会各界的意见;依法处理管理不善的企业和服务质量低劣的
司机。
(十)市交通局要在市整顿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制定整顿工作宣传方案,并适时召开全市整顿工作动员大会。市属各新闻单位积极配合做好舆论引导工作。重点宣传整顿工作的意义及整顿目标,取得广大群众的支持;宣传试点企业在加强管理、规范经营、文明服务
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宣传出租汽车司机中的优秀典型,带动全行业从业人员素质的提高;及时报道社会各界对整顿工作的反映;召开“整顿工作情况新闻通报会”、“企业品牌亮相会”。通过舆论引导,为整顿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各企业也要积极开展相应的宣传教育活动。
今年11月份,市整顿领导小组将对整顿工作进行总结验收,同时制定明年整顿工作方案。



2000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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