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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世界银行贷款回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目前,我省偿还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已逐渐进入高峰期。由于诸多因素影响,还款矛盾比较突出,项目单位拖欠本息十分严重,财政垫付款比例逐年提高,个别项目已达90%以上,各级财政负担日益加重,风险日趋加大。这一现象要引起高度重视。
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加强对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的管理。最近,常州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世界银行贷款回收管理的通知》(常政发〔2000〕89号),对贷款的回收和管理提出了具体的措施。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此文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参照常州
市的做法,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资金的安全回收,按时足额偿付国外贷款,以维护我省对外信誉,防范和降低财政风险。
特此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 二○○○年六月十一日)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自八十年代以来,我市积极利用形式多样的世界银行贷款(以下简称世行贷款)用于工业、环保、城市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项目的建设,不仅缓解了建设资金紧缺的矛盾,而且加快改善了投资环境,促进了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随着时间的推移,目前已进入还贷期。由于多种原因,
世行贷款还款的矛盾日益突出,财政风险日趋明显。为了能按时足额地归还世行贷款,维护政府的对外信誉,确保财政平衡、健康地运行,必须切实加强世行贷款的回收管理工作。现就我市世行贷款回收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希遵照执行。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世行贷款作为政府的外债,一方面它的还款呈刚性,另一方面涉及到政府对外的形象与声誉。因此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归还世行贷款的重要性,增强还贷意识,加强对世行贷款还款工作的领导;要定期研究本地区、本单位利用世行贷款
项目的执行情况,积极采取措施,协调解决世行贷款执行中的问题;在处理世行贷款到期还款及其他债务时,把外债作为归还的第一程序,优先安排世行贷款。
二、建立健全还贷责任制。世行贷款还贷的主体是利用世行贷款项目的单位,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利用世行贷款单位的督查,每年向利用世行贷款项目单位的法人代表下达贷款归还指标,把能否按时足额归还贷款列入其政绩考核内容,与奖惩挂钩,年末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进行
监督考核。对一些单位故意拖延不还或对财政部门回收工作不支持、不配合造成世行贷款债权损失的,要追究单位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各市、区企业借用的世行贷款,凡各市、区财政部门担保的,由市财政部门对逾期借款实行预算扣款。
三、切实履行职责,加大贷款回收力度。各级财政部门作为政府对外、对内利用世行贷款的债务和债权代表,要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世行贷款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对到期的世行贷款要加大回收清欠力度。坚持贷款催收、依法诉讼、财产保全三结合,在应收尽收的基础上,确保贷
款资产不流失。
四、多方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世行贷款的回收工作。世行贷款的回收不仅仅是财政部门的事,各级法院、公安、司法、规划国土、房管、工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在资产的保全、抵债物资的处理等方面支持财政部门做好贷款的回收工作,尽量减少贷款损失。
五、千方百计,采取措施,减少汇率风险。各级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研究“入世”可能带来的外汇体制与外贸体制的变化,及早筹划,帮助项目单位合理规避外汇汇率风险,提高项目单位抵御外汇汇率风险的能力。
六、对改制企业要按照常政发〔1998〕146号《关于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加强世行贷款债权管理的通知》规定执行,未经财政部门同意,世行贷款债务不落实的,有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有关改制审批和登记手续。承担世行贷款担保责任的企业改制后,原担保责任不变。



2000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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