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规速递>>纯文字版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通过劳动保障专业报刊发布本市劳动政策法规的通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京劳社办发(2000)138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局、总公司(集团)、各计划单列企业、中央
在京企事业单位:
多年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规范性文件,主要是通过行政管理系统下发文的办法颁布实施。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化,现行的发文渠道已显示出覆盖面小、传递速度慢,社会公众和多数企事业单位存在不能及时被告知的问题。
为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众和广大企事业单位发布劳动保障规范性文件,使落实各项政策的工作更加畅快、迅捷,现决定理顺发文渠道,进一步强化《北京劳动就业报》等专业性新闻媒体的宣传功能,使其成为向社会、向企业发布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的重要渠道。今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各项劳动保障规范性文件签署公布后,在保持过去固有行政发文渠道的同时,及时在《北京劳动就业报》上刊登。在《北京劳动就业报》上刊登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范性文件为标准文本。同时,《北京劳动》杂志也将进行刊载。


2000年8月9日
检索更多更新的法律法规请到: 《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

购买法律图书请到: 《法律图书馆》--网上西湖法律书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