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规速递>>纯文字版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点整治一批窗口地区(行业)的通告
重庆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窗口地区(行业)环境,市人民政府决定,重点整治一批窗口地区和窗口行业。现通告如下:
一、重点整治的目标和范围
重点整治的目标:通过整治,规范水、陆、空及重点窗口地区(行业)秩序,创造整洁、亮丽、文明、有序的窗口环境,塑造重庆对外开放的良好形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重点整治的范围:朝天门客运港、重庆火车站、江北国际机场及上清寺售票厅、菜园坝地区汽车站、陈家坪汽车站、江北长途汽车站、南坪长途汽车站、沙坪坝长途汽车站、城区出租车行业、解放碑购物广场。
二、重点整治的内容
(一)朝天门客运港的整治。继续按照市人民政府第69号令、渝办发〔1999〕89号文件的要求,整顿秩序、整治环境、整修道路、整编运力,同时进行沿江联治。
(二)五大汽车站的整治。按照市人民政府第73号令、渝办发〔2000〕42号文件和“四整”的要求,重点对客运交通秩序、社会治安秩序、市场经营秩序、市容城管秩序和运力整编工作进行整治,逐项落实,同时进行沿路联治。
(三)重庆火车站及沿线车站的整治。加强站车管理,整治站车环境;加强票额管理,打击倒买倒卖火车票的“羊儿客”以及各种敲诈旅客的不法行为;加强对站内摊点管理,强化优质服务。
(四)江北国际机场及上清寺售票厅的整治。进一步规范机场内的交通秩序、治安秩序和城管秩序,重点治理车辆乱停乱放,规范民航班车秩序;整治出租车司机敲诈乘客、“甩客”、“卖客”等行为;清理整治户外广告、乱摆摊点和环境卫生。加强对民航上清寺售票厅的交通秩序、
治安秩序的整治;规范服务,提高质量。
(五)城区出租车行业的整治。清理整顿各类非法营运车辆;规范经营行为,严厉查处各种拒载、“甩客”、“卖客”和“宰客”的行为;清理整治车容车貌和车内清洁卫生;完善管理制度和办法,加强对司售人员的管理和教育,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做到文明礼貌待客。
(六)解放碑购物广场的整治。对解放碑碑体实施整容;搞好广场绿化;加强对沿街门店的容貌治理,清洗门面、墙面,清理招牌、字牌、广告、横幅;加强清扫保洁工作;继续强化治安管理。
三、重点整治的工作部署
整治工作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到2000年12月31日止。工作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到6月30日止,第二阶段从2000年7月1日起至2000年12月31日止。
第一阶段是整治工作的重点,主要任务是通过有关区政府、部门、单位的集中整治,做好宣传发动、自查自纠;搞好清理整顿,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文明水准,净化窗口环境。
第二阶段主要任务是在总结第一阶段工作基础上,建章建制,巩固整顿成果。
四、重点整治工作责任分工
(一)市交通委员会负责整治朝天门客运港、菜园坝地区客运交通秩序和该地区汽车站;负责会同有关区政府搞好陈家坪、沙坪坝、江北、南坪等长途汽车站的整治;负责水路客运、陆路客运的交通客运联治工作;负责对出租车行业的客运秩序及车容车貌、清洁卫生的整治。市工商、
旅游、公安等部门及相关区政府配合。
(二)市公安局负责重点窗口地区的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的整治,市区有关部门配合。
(三)重庆铁路分局负责对重庆火车站及沿线站点的客运、票务、治安、环境卫生的整治。
(四)重庆民航管理局负责对江北国际机场、民航上清寺售票厅的交通秩序、治安秩序、市容环境的整治,市区有关部门配合。
(五)渝中区人民政府负责对解放碑购物广场及周边地区的交通、治安及市容城管秩序的整治;负责朝天门地区环境整治;负责菜园坝地区的市场经营秩序、市容城管秩序的整治。
整治窗口地区和行业工作量大面广、政策性强,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认真落实各项整治措施,把窗口地区和窗口行业整治的各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特此通告



2000年6月2日
检索更多更新的法律法规请到: 《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

购买法律图书请到: 《法律图书馆》--网上西湖法律书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