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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下放本市浏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权限的通知
北京市物价局




门头沟、昌平、怀柔、延庆、密云、房山、东城、海淀区物价局、中国革命博物馆、
中国历史博物馆、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
根据市政府《关于改革本市行政审批制度的通知》精神,为促进我市旅游事业的进一步发展,经市政府批准,我局将进一步下放本市浏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权限。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门头沟区潭柘寺、戒台寺,昌平区十三陵特区所属银山塔林、居庸关长城,怀柔县慕田峪长城、红螺寺,延庆县水关长城,密云县司马台长城,房山区云居寺。市林业局所属的北京西山国家森林公园门票价格的制定与调整由所在区县物价局审核,报区县政府审批。同时报送市物价
局。
二、中国革命博物馆、中国历史博物馆、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门票价格的制定与调整由博物馆自行制定。
三、昌平区十三陵特区所属定陵、长陵、昭陵、神路,市园林局所属北海公园、动物园、香山公园、北京植物园、陶然亭公园、紫竹院公园、景山公园、玉渊潭公园、中山公园,市总工会所属北京市劳动人民文化宫、天安门城楼、雍和宫门票价格的制定与调整仍由市物价局审批。
四、配套措施
1.潭柘寺、戒台寺等十个游览参观景点门票价格审批权限下放后,有关区县物价部门应结合本区县的实际情况在制定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时认真审核景点投资及日常费用支出情况,根据景点内容及投资质量并参考其他同类景点门票价格水平,制定质价相符的景点门票。调整前,按1
998年市政府5号令的规定,组织好门票价格调整听证会。
2.区县物价部门制定的上述景点的门票价格不得高于国家及市物价部门制定的同类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水平。如居庸关长城、慕田峪长城等长城景点门票价格水平不得高于八达岭长城景区门票。
3.各游览参观点应执行全市统一的有关优惠措施,原则上不设立园中园收费及景区票价。
4.景点申报门票价格,不得盲目要求高票价。经营中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明码标价,不断努力完善提高服务质量,不得以回扣等不正当手段招揽客源,自觉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5.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执行过程中,如游人反映票价水平过高或发现景点存在给回扣等不正当行为,市物价局将重新核定票价。
6.中国革命博物馆、中国历史博物馆、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门票价格放开后,各馆应结合本馆情况并充分考虑对参观者的教育功能,合理制定门票价格,并抄送市物价局。
特此通知。



2000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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