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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1999年度部分行业招工农转非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各有关局(总公司)、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了做好1999年度本市招工农转非工作,根据市计委《关于下达北京市1999年度农业人口转非农业人口控制计划的通知》(京计综字〔1999〕第451号)和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现将1999年度招工农转非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1999年度继续在煤矿、建筑、纺织、农牧等行业的一线艰苦岗位、脏累差工种、技术工种的农民合同制工人中办理择优招工农转非。
二、各有关单位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我局下达的招工农转非指标,结合本部门经济发展规划和劳动就业体制改革的总体情况,指导、监督本行业内各单位招工农转非工作的办理情况。并于2000年8月底以前办理完有关手续。
三、下达的招工农转非计划指标应在下达计划的年度内办理,不得结转到下一年度。
四、各有关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招工农转非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坚持“平等、公开、择优”的原则,认真制定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严格组织管理,坚决防止和纠正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保证1999年度招工农转非工作的顺利完成。
五、各主管部门在完成本年度招工农转非工作后,根据各企业的实际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下一年度招工农转非计划指标的申请。



200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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