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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北京市2000年执法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的通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印发〈北京市2000年执法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劳动和社会保障执法监督工作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00年1月22日 京政法制监字〔2000〕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的要求和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为了做好2000年的执法监督工作,现将《北京市2000年执法监督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北京市2000年执法监督工作要点
2000年是世纪交替之年,以一种新的精神面貌、新的工作姿态去努力创造一个执法监督工作的新局面,是摆在全市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和全体政府法制干部面前的光荣而又艰巨的任务。根据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和我市贯彻这一会议精神的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今年执法监督工作的
基本思路是:以积极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目标,围绕市政府提出的依法行政工作方案,继续深入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复议法》,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决定》,重点抓好执法责任机制、队伍管理机制、执法监督机制的建立与实施,促进本市各级行政
机关及其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具体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深化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主要任务和目标: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把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贯彻实施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方案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建立起一套较为完整的执法责任制度和规程,并实现其全面运行。
工作要点和措施:
1.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度规范。根据近年来的实践,市政府将对执法责任制的内容、方式、标准等做出系统规定,对有关实施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各部门和各区(县)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抓好本部门或本地区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的完善和落实。
2.抓好执法责任制工作机制的研究与交流。市政府法制办要进一步总结有关部门和区(县)的典型经验,并适时通过组织研讨会、交流会或者现场会的方式,加以推广;各部门和各区(县)也要注意总结经验,每个执法部门年内至少要落实两个基层执法机构作为本系统的典型单位,
各级政府要把典型单位执法责任制的运行情况,做为年度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3.加强对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年内,市政府将组织一次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全面检查,对实施效果显著的,给予表彰;对实施情况较差的,予以通报批评。各部门和各区(县)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认真抓好自查活动,切实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二、积极推动行政机关政务公开
主要任务和目标:通过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行为公开制度,逐步实现各级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收费、行政强制、行政裁决、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向社会公开,积极探索社会参与的有效途径和方式,保证人民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
工作要点和措施:
1.制定行政机关政务公开的有关规范。根据市委、市政府实行政务公开的要求,市政府将结合机构体制改革尤其是审批制度的改革,对本市各级行政机关实行行政执法行为公开制度的具体内容、方式、标准等做出具体规定。
2.抓好行政执法行为公开制度的落实工作。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法定公开的内容、方式和标准,积极落实有关工作,已经实行公开的,要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应当公开而没有实行公开的,年内必须做到公开。各部门和各区(县)要把行政执法行为公开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执法责
任制的考核内容,凡未做到公开或者公开制度落实不好的,年终考核时不得评为先进。
3.深化行政执法行为公开制度的研究。在实现执法行为公开明示的基础上,各部门和各区(县)要积极探索社会参与的有效形式,认真总结行政处罚听证制度实施的经验,并积极尝试将听证以及类似于听证的事前听取群众意见的形式,在各种行政活动中推而广之。市政府法制办将组
织召开专题听证研讨会,并组织编纂《北京市听证实例分析》。
三、以推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为重点,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的正规化建设
主要任务和目标:按照国务院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政府机构改革,抓好全市行政执法队伍的清理整顿,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和实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促进全市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工作要点和措施:
1.建立健全配套制度规范。市政府将制发有关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资格管理,以及证件管理的规定。各部门和各区(县)要结合实际研究落实的措施和办法。
2.抓好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认证工作。在连续四年全市组织统一培训考核的基础上,由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市人事局联合组织对全市各级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执法资格认证,对符合资格的执法人员核发全市统一的《行政执法证件》。各部门和各区(县)要按照市
政府的统一要求,认真抓好执法资格认证、证件核发以及证件管理和监督工作。
3.继续抓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各部门和各区(县)要按照全市统一的行政执法基础知识培训大纲组织好执法人员的全员培训和考核,力争通过坚持组织系统化培训,逐步形成以行政执法人员应知应会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培训考核知识体系。各级政府法制机
构要对各部门编纂行业执法培训规划、年度培训考核大纲、专业培训教材及其试题库,以及组织本系统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考核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全面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工作
主要任务和目标:继续深入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建立、健全复议办案制度,加强对复议工作的指导、监督,提高办案水平,认真做好复议工作。
工作要点及措施:
1.做好《行政复议法》的宣传工作。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贯彻《行政复议法》的通知要求,利用各种形式宣传《行政复议法》。同时,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建立复议工作公示制度,将申请行政复议应具备的条件、应提交的材料,复议受理的范围、受理的机关和机构、审理程序的
内容等向社会公开。
2.做好行政复议申请和案件的审查工作。严格依照《复议法》的要求,对于符合复议范围和复议条件的申请,一定要依法收案,凡属于应当受理而没有依法受理的,上级机关(主要是市、区、县政府)要责令其受理,必要时,上级机关可以直接受理;对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
法律依据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或滥用职权,以及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复议机构要敢于提出撤销意见;对于构成国家赔偿的行政复议案件,在做出复议决定的同时要做出国家赔偿决定。市政府法制办继续执行“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决定备案制度”并将在年底对各单位的执行情况进
行检查、考核。
3.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对行政复议申请的审查、转送程序、立案后的办理程序、规范性文件审查的转送程序、复议决定的审批程序等,要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参照《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程序规定》办理。要求各部门健全行政复议办案程序和复议决定
集体讨论程序。建立行政复议案件承办人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
4.加强对复议工作的指导、监督。市政府法制办要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要求,组织开展行政复议人员办案知识、复议知识的培训、考核工作;坚持定期召开复议案件办理情况交流会制度。同时,要继续组织开展全市行政复议案卷的评查活动。
五、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主要任务和目标:积极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的改革;努力探索其他领域改革的途径和方式。
工作要点和措施:
1.深化城管监察体制改革。市政府法制办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意见,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协助有关部门,重点抓好城管监察组织的队伍管理和素质建设。同时,各远郊区(县)要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切实抓好远郊区(县)城管监察队伍的
组建工作,要坚持“新队伍、新职能、新机制、新面貌”的建队方针,尤其是在执法人员的选配上,要按照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严格把关,择优录取,切实保证队伍的基本素质。
2.积极参与政府机构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有关调研工作。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在政府机构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中,努力发挥参谋助手作用,重点抓好对改革现状和前瞻性的调查研究,为各级政府的改革决策提供法律服务。同时,要结合机构改革,积极开展对行政执法职能配置
与改革问题的调查研究,努力探索和总结执法职能合理调配或者相对集中的方式和做法,为从根本上改善执法环境,提高执法效率,奠定扎实的基础。市政府法制办将选择适当时机,组织有关研讨活动。
六、继续狠抓《行政处罚法》的落实
主要任务和目标:继续深入贯彻《行政处罚法》,加强对一线执法人员行政处罚程序操作的指导、培训和检查。同时,抓好罚缴分离制度的落实。
工作要点和措施:
1.有针对性地抓好程序知识的培训和检查。各部门和各区(县)要针对执法人员在处罚程序操作中存在的问题,继续狠抓程序知识培训,切实纠正部分执法人员中存在的“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坚持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加强日常监督抽查的力度,对
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要坚决予以通报批评和纠正,促进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程度的不断提高。
2.进一步落实罚缴分离制度。各部门和各区(县)要认真总结罚缴分离制度实施的经验,重点抓好罚款收缴中具体操作问题的解决,对罚缴分离制度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市政府,不得擅自变通或者变相直接收缴罚款。凡尚未实施罚缴分离的,必须尽快落实,切实保证罚缴分
离制度的全面实施。今年,市政府将组织对各部门的实施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七、切实加强日常的执法监督工作
主要任务和目标:以加强法规实施情况的评估和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为重点,积极开展不同形式的执法监督活动,促进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
工作要点和措施:
1.开展对重要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评估活动。今年,市政府法制办将确定若干重要法律、法规作为重点项目,通过组织检查、调研和评议等活动,对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各级政府法制机构除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完成有关的评估任务外,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这方面的工作。
2.加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行政措施备案制度,重点在规范审查程序和内容上,开展积极的研讨和尝试,加强对各类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
3.坚持和探索有效的监督形式和制度。为提高政府法制机构整体的监督力度,市政府法制办将陆续组织部分区(县)和部门法制机构人员,开展一些重大案件督察和执法行为抽查活动。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认真总结执法监督工作的实践经验,积极开展对政府法制机构执法监督职能的
内容、方式、程序以及与其他监督形式的关系等问题的研究。年内,市政府法制办将组织召开一次执法监督工作专题研讨会。
八、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
主要任务和目标:建立和推行统一的政府法制机构工作制度以及监督程序、标准,强化对各级法制机构及其法制干部的考核,全面提高法制干部素质。
工作要点和措施:
1.建立和完善政府法制工作制度。市政府法制办将组织有关部门和区(县)法制机构开展政府法制工作制度的专题研讨活动,并编纂《北京市政府法制工作制度汇编》,对政府法制机构承担的各项职能工作的方式、程序、标准等进行系统规范。
2.建立法制干部培训和资格管理制度。今年,市政府法制办要以迅速提高政府法制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为目标,通过制定统一的培训规划和考核大纲,有计划的安排培训科目,逐步实现系统化培训的目标,并着手研究法制干部素质标准和法制干部资格管理制度。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
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落实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安排好有关工作。



200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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