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规速递>>纯文字版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上海市演出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0年7月13日通过,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废止〈上海市演出市场管理条例〉的议案》,决定废止《上海市演出市场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2000年7月14日
检索更多更新的法律法规请到: 《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
购买法律图书请到: 《法律图书馆》--网上西湖法律书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