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规速递>>纯文字版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农村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计息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京劳社养发(1999)131号
各郊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农村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计息标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1999年10月10日 劳社部函〔1999〕1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民政厅(局):
今年,中国人民银行两次下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财政部也降低了国债发行利率。经研究决定,将农村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计息标准由年复利5%调整为2.5%,从1999年7月1日起执行。
1999年10月26日
检索更多更新的法律法规请到: 《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
购买法律图书请到: 《法律图书馆》--网上西湖法律书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