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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业结构调整领导小组关于1999年工业结构调整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



各市、各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在’99全省工业结构调整促进年目标责任状签订仪式和全省企业集团工作会议上,省政府、省有关部门已将今年工业结构调整和省重点企业集团、支桩产业重点企业工作目标分解落实。现将省工业结构调整领导小组《1999年工业结构调整目标考核办法》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和各
有关部门、企业认真组织实施。

1999年工业结构调整目标考核办法
为全面完成“’99工业结构调整促进年”各项奋斗目标,促进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增强工业经济整体竞争力,现提出1999年工业结构调整考核目标及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市人民政府,省重点工业企业集团,省支柱产业重点企业。
二、考核依据
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99工业结构调整促进年活动”的意见》(苏政发〔1999〕4号)及省委、省政府1999年着重抓的20件实事文件,制定1999年工业结构调整目标:
(一)工业增加值增长10%,销售收入增长8%,利税总额增长6%,产销率达95%;
(二)机械、电子、化工、汽车四个支牲产业增加值占全省工业增加值的比重提高1-2个百分点;
(三)省、市重点企业集团和成长型企业销售收入增幅平均达到15%,销售收入、实现利税占全省工业的比重分别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
(四)完成技术改造投资910亿元,抓好50项重点技术改造竣工项目;
(五)开发市级以上新产品8000项,新产品产值率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达到22%,科技进步对工业经济增长的贡献份额达40%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15%;
(六)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面达60%,三分之一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率先脱困;
(七)1000家企业贯彻GB/T19000-ISO9000族标准,300家企业通过第三方质量体系认证,工业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80%以上;
(八)淘汰压缩落后棉纺锭20.7万锭。
三、考核办法
(一)计分办法。
1、基本分。某项指标最高基本分为该项指标权数值分,未完成目标时,按完成率计分:
单项基本分=完成率×权数
完成率=(指标完成实绩/目标值)×100%
2、加分。当某项指标完成率大于100%至110%(含110%),该项指标加(1分);当某项指标完成率大于110%至120%(含120%),该项指标加之分;当某项指标完成率大于120%以上,该项指标加4分。
3、总得分=各单项得分之和
单项得分=单项基本分+单项加分
(二)以1999年度为考核期。各被考核单位必须于2000年3月底以前向省工业结构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1999年度工作及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由省计经委、财政厅、统计局、国资局等有关部门进行考核,报省政府审定后进行评定。考评结果由省政府公布。并根据完成情
况予以相应的奖惩。
四、考核目标
(一)对各市政府的考核
各市1999年度考核目标汇总表(略)
(二)对省重点(工业)企业集团的考核
省重点(工业)企业集团1999年度考核目标汇总表(略)
(三)对省支桩产业重点企业的考核
省支柱产业重点企业1999年度考核目标汇总表(略)



199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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