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规速递>>纯文字版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抓好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




为了扩大需求,拉动经济增长,确保国民生产总值增长8%的目标,国务院决定,今年新增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1000亿元和银行贷款1000亿元用于加大农林水利、交通通信、城乡电网改造、城市环保、市政基础设施、粮食储备库和经济适用住宅等基础设施建设。截至目前,国
家共安排我省基础设施项目89个,年度投资151.92亿元,其中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29.93亿元,银行贷款52.75亿元,地方配套资金68.73亿元。为了认真抓好国家安排我省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确保我省今年国民生产总值增长9%的目标,特作如下通知;
一、各级、各有关部门及项目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增加投资、加快基础设施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基础设施建设的领导,实行建设项目目标责任制,将项目建设任务尽快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完成今年国家下达的投资计划。
二、省直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行动,全力支持项目单位加快建设进度。对国家下达的投资计划,计划部门要以特急件转发,并积极协调有关方面的关系,加快资金到位;财政部门要迅速办理地方财政预算内资金的转借手续,及时将资金拨到项目单位,并
监督项目单位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有关银行要抓紧对项目的评审,尽快使贷款资金早日到位;土地部门对需新征土地的项目,要尽快办理有关征地手续。凡今年国家下达投资计划的基础设施项目,一律视为省重点项目,各有关方面务必认真对待,搞好服务。
三、各市地要保证落实基础设施项目的配套资金。各市地在争取国家资金时承诺的配套资金,必须与国家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和银行贷款同比例足额及时到位。特别是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均为市地主动向国家争取来的项目,有关市地必须抓好项目资本金和市地自筹资金的落实,以确保
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四、真抓实干,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对于已经开工的项目,市地及项目单位要抓紧到财政部门办理财政专项资金的借款手续,尽快组织资金,切实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对前期工作尚未完成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种报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加大工作
力度,务必尽早开工建设,力争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对于前期工作刚开始的项目,要倒排时间计划,限期完成各项前期工作,今年10月底以前务必开工建设,不得拖延。
五、项目建设需要的成套设备和主要原材料,要积极推行政府采购制。对基础设施项目所需要的成套设备和主要原材料,除有特殊要求且国内不能生产的以外,一律选用国内信誉高的大中型企业的产品;凡省内有生产的,在保证产品质量和价格合理的前提下,要优先选用省内大中型企
业的产品,以拉动省内经济增长。
六、基础设施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监理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要实行招标投标,由项目法人自主择优选择。设计单位要全力以赴做好工程设计,保证建设需要;施工单位要按照今年国家下达的投资计划,调整施工力量,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严禁施工单位将
工程转包或将工程肢解后分包给其它施工单位,一经发现,要坚决予以辞退;监理单位要严格按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标准进行监督,保证工程建设质量;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初步设计批准的总投资组织施工,力争节约投资,按期建成投产。对擅自扩大投资规模、提高建设标准,造成项目
超概算、延长工期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七、加强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为了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建设进度,省政府近期将派出检查组,对今年国家计划下达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以督促市地和项目单位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1998年9月23日
检索更多更新的法律法规请到: 《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

购买法律图书请到: 《法律图书馆》--网上西湖法律书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