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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发行特别国债补充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资本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根据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补充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资本金的议案》和经国务院批准同意的《关于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补充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资本金具体方案的请示》,现将发行特别国债补充资本金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和国际有关协议的要求,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这次发行2700亿元特别国债补充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资本金,综合考虑各行风险资产、现有资本净额和贷款呆帐等因素,将补充的2700亿元资本金分配如下:中国工商银行850亿元、中
国农业银行933亿元、中国银行425亿元、中国建设银行492亿元。
二、操作原则和程序
1.按照《关于发行1998年2700亿元特别国债的通知》(财债字〔1998〕6号),各行用降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后存放在人民银行“临时存款”帐户的资金购买特别国债,不足部分,人民银行提供再贷款。
2.财政部将发债收入拨入各行在人民银行“临时存款”帐户,作为其资本金;各行用“临时存款”帐户资金归还再贷款。
3.各行在人民银行“临时存款”帐户资金归还再贷款后仍有剩余的,全部划入准备金存款帐户,“临时存款”帐户撤消。
以上操作在1日完成。发行特别国债补充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资本金具体的帐务处理,详见附件。
三、发行特别国债补充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资本金的办法,只是作为一次特殊性措施。今后,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要按照稳健经营的原则,通过深化改革、改善资产质量和结构、严格控制和压缩风险资产规模、提高经营效益等办法,逐步增加资本金,从而在信贷资产规模适度增加的同时
,保持法定的资本充足率。

附件:发行特别国债补充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资本金的帐务处理
一、会计科目及帐户
(一)商业银行在“长期投资——债券投资”科目或同性质科目下设置“特别国债”帐户,核算根据财政部确定的认购额购买的特别国债。
(二)人民银行国库局使用有关科目核算商业银行认购特别国债的款项,以及财政部拨付商业银行资本金的款项。
(三)人民银行“××银行准备金存款——临时存款户”及商业银行“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临时存款户”在8月20日终的余额应为零,并于营业终了销户。
二、帐务处理
(一)商业银行的帐务处理
1.四家商业银行根据财政部确定的特别国债认购额,用降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后存放在人民银行“临时存款”帐户的资金购买特别国债,不足部分,由人民银行提供再贷款解决。
(1)若商业银行存放在人民银行“临时存款”帐户的余额不足财政部确定的特别国债认购额,其差额部分按规定由人民银行向其提供再贷款。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临时存款户
贷:向中央银行借款
(二)商业银行按财政部确定的特别国债认购额向人民银行办理交款。
借:长期投资——债券投资(或有关科目)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临时存款户
2.财政部将发债收入拨付商业银行资本金,商业银行归还人民银行的再贷款。
(1)商业银行收到财政部拨入的资本金。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临时存款户
贷:实收资本
(2)商业银行归还人民银行再贷款。
借:向中央银行借款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临时存款户
3.商业银行归还人民银行再贷款后,如在人民银行“临时存款”帐户尚有余额,全额转入在人民银行的“准备金存款”帐户。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准备金存款户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临时存款户
商业银行“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临时存款户”结清后,应予销户。
(二)人民银行的帐务处理
1.根据财政部确定的特别国债认购额,商业银行以存放在人民银行“临时存款”帐户的资金购买特别国债。
(1)若商业银行存放在人民银行“临时存款”帐户的余额不足财政部确定的特别国债认购额,其差额部分按规定由人民银行向其提供再贷款。
借:××银行贷款
贷:××银行准备金存款——临时存款户
(2)商业银行以存放在人民银行“临时存款”帐户资金认购特别国债,人民银行根据商业银行提交的注明“特别国债”字样的划款凭证办理转帐。
总行营业部:
借:××银行准备金存款——临时存款户
贷:0261联行往帐
总行国库局:为财政部开设特别帐户。
借:0262联行来帐
贷:0215代收国债款项——特别国债户
2.财政部将发债收入拨付商业银行资本金,商业银行归还人民银行的再贷款。
(1)人民银行收到财政部拨给商业银行的资本金。
总行国库局:根据财政部出具的拨款凭证,办理转帐。
借:0215代收国债款项——特别国债户
贷:0261联行往帐
总行营业部:
借:0262联行来帐
贷:××银行准备金存款——临时存款户
(2)人民银行收回商业银行归还的再贷款。
借:××银行准备金存款——临时存款户
贷:××银行贷款
3.商业银行归还人民银行再贷款后,如在人民银行“临时存款”帐户尚有余额,全额转入在人民银行的“准备金存款”帐户。人民银行的帐务处理:
借:××银行准备金存款——临时存款户
贷:××银行准备金存款——准备金存款户
人民银行“××银行准备金存款”科目下的“临时存款”帐户结清后,应予销户。
三、其它事项
(一)商业银行、人民银行、财政部所有帐务处理均应在8月20日完成。
(二)各商业银行可根据上述帐务处理作出补充规定。



199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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