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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



我省从1984年开始利用世界银行贷款,截至1997年6月,全省已累计使用世界银行贷款(含国际农发基金贷款,下同)18.75亿美元,涉及农(林)业、能源、工交、扶贫、教育、卫生、城市住房等项目共32个,覆盖了全省20个市、地、州。这些项目的实施和目标的
陆续实现,对促进有关地区经济及社会事业发展,加快贫困地区的脱贫进程,起到了积极作用。
目前,省及各地逐步建立了管理机构,培养了一支项目管理队伍,对世行贷款项目从调研、准备、立项、评估、执行、还款以及招标采购、专用帐户提款报帐、会计支付、债务管理等环节建立了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保证了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有效管理。
但工作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有的项目配套资金不足或未完全落实到位,影响贷款的使用;有的项目资金拨付滞后,影响了项目的实施进度;有的项目债务责任不落实,政府的偿债意识淡薄,应偿还的到期债务拖欠严重;有的已完工项目运行管理薄弱,影响了效益发挥。切实
解决存在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我省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管理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世行贷款项目管理工作,是完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对外开放格局的组成部分。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十五大精神,结合当地实际,把加强世行贷款项目管理纳入政府议事日程,按照省政府川府发〔1997〕115号文件的要求,政府要落实一名
分管领导,明确有关部门的责任,定期研究世行贷款项目管理工作,认真检查各项目单位及相关部门对《世行贷款管理暂行规定》执行情况,协调和督促落实配套资金;政府分管领导要经常检查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了解项目管理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实施和项目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对管理混乱、进展迟缓、问题突出的项目,要给予帮助,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予以解决。
二、选好项目,做好前期工作。项目准备单位要根据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发展目标,按照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生产力合理布局的需要,确定利用世界银行贷款的备选项目。在对项目论证时,必须做好市场调研,分析市场需求,搞好经济效益分析和财务分析。在申报世行
贷款项目时,必须落实项目的建设条件,特别是要落实项目的配套资金。各级计委必须严格审查项目配套资金是否能够满足该项目建设需要。对配套资金来源要审查是否可靠,是否提供了有效的资金承诺文件;对生产经营性项目,要落实能源供应、交通运输、原材料供应等外部条件。对配
套资金不足,来源不可靠、资料不齐全、数据不准确、财务分析结果不具备还本付息能力的项目,不予审批和申报。在项目申报时还要落实偿还及担保责任。财政部门必须参与项目前期各个阶段的准备工作,对于项目设计和实施方案中的有关问题,应负责把关并提出意见。
三、加强机构建设,提高管理水平。随着世行贷款项目的增多和规范化发展的需要,项目管理由原项目准备、评估、谈判、执行、评价等工作扩展到了项目完工后的营运管理及贷款偿还。为此,必须进一步加强世行贷款管理机构的建设,以适应世行贷款项目管理工作规范化的需要。按
照财政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省政府决定成立由省政府主管财政工作的领导任组长、省级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综合性“四川省世界银行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内),以加强对世行贷款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规划指导。为
了保持已执行项目工作的延续性,原有的世界银行贷款各分项目领导小组,应在综合性贷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工作,原定职能行使到各该执行期结束。省级各有关部门和各地应根据利用世行贷款的情况和机构改革“三定”方案,为管理机构和项目办调配得力领导,配备素质较高
的管理工作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进行有计划的业务培训,从整体上提高管理机构和项目人员的管理水平。
四、加强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世界银行贷款从项目确定开始,就要把项目的效益和贷款的偿还紧密联系起来。加强世行贷款项目资金的管理。当前要认真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在项目执行期,必须按照《项目协定》和《评估报告》确定
的项目任务原则及程序办事,严格控制投资规模,减少非生产性支出,加强资金的使用监督和物资采购管理,及时拨付项目资金,严禁挪用挤占项目资金,保证项目成功、有效益、还款有保证。财政部门要通过对债务的落实和贷款支付的控制,负责对项目执行的整体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
时要建立对世行贷款项目的监督机制。各项目执行单位要如实向审计部门提供项目资料和反映情况,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审计部门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及项目贷款协议,依法对项目和项目执行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全过程的定期审计。根据目前重视执行期管理,轻视
后期管理的现状,各地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已完工营运尚在还贷期项目的后续管理,进行认真的监督检查,其营运收益在保证维持项目正常营运支出并有利于项目效益发挥的情况下,应首先用于贷款偿还,防止效益流失。
五、增强偿债意识,强化债务管理,建立还款责任制。我省利用的世行贷款,今年已进入还款高峰期。根据各项目的贷款协议测算,每年度应偿还世行贷款约5000万美元。对部分项目存在的严重拖欠现象,财政部已多次催收,并通过财政预算对我省实施扣收。这种状况如不尽快扭
转,必将对我省的信誉造成损害,影响今后使用世界银行贷款。对此,各级政府务必予以高度重视,要按照“谁用款谁还债”的原则,增强世行贷款项目的风险意识和偿债意识,坚决克服“重借轻还”的思想,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债务管理。近期要对本地的世行贷款项目的偿还情况进行一
次认真的清理。对未按协议还款的项目,要认真分析拖欠的原因,针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多渠道筹集资金,从今年起严格按协议要求如期如数偿还;逾期未还的贷款,由各有关部门订出还款计划,征得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报上级财政部门并严格按照还款计划执行。对已完工但尚未落实
贷款债务人的个别项目,务于今年内由省项目主管部门牵头,财政部门配合,同项目所在地政府核准确认已使用贷款债务,按照现行转贷程序,完善有关法律手续,落实债务责任,理顺还款渠道。这项工作的完成情况,要纳入今年的政务目标管理,年底考核。主管部门有责任催收欠款,直
到偿清债务。今后,我省对所执行的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将建立还款责任制,无论是省级各主管部门使用的贷款,还是各市、地、州使用的贷款,都必须签署转贷协议,明确还款责任。省级主管部门使用的贷款,其法人代表为当然的还款责任人;地、市、州使用的贷款,其行政第一把手作为
还款责任人,签署转贷协议,贷款使用和偿还情况纳入政务考核目标。同时,对拖欠世界银行贷款,不按协议偿还的,必须通过财政预算扣款方式收回所欠贷款,保证世行贷款按时足额还本付息(费),维护我省对外信誉。
六、建立世界银行贷款还贷准备金。为防范风险,增强还贷能力,各级项目区政府要切实按照省政府川府发〔1996〕21号文件要求,建立世行贷款还贷准备金,从本文件下达之日起,省上将把各地是否建立还贷准备金及其管理情况作为新上世行贷款项目的条件之一。还贷准备金
的资金来源:
(一)各级项目区人民政府应根据使用世行贷款项目还本付息付费的情况,每年在财政预算中安排相应数额的还贷准备金;
(二)从使用世行贷款部门(行业)安排的专项资金中提取一部分资金作还贷准备金;
(三)各级项目区财政从项目开始执行年度起,每年对使用世行贷款部门的新增财政预算中提取一部分资金作还贷准备金;
(四)其他资金来源。
还贷准备金的数额由各级政府根据自身债务和本地财力情况安排筹集,但最少不得低于年初已使用但未偿还的世行贷款债务的3%。以上渠道提取的还贷准备金统一划归各项目区财政部门专户管理,专项用于世行贷款的还本付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挤占。


199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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