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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关于“振兴苏酒”的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有悠久的酿酒历史,地产名优白酒(以上简称苏酒)曾经蜚声海内外,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青睐,不少酒厂已成为当地的重要支柱产业和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并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和工业技术的创新,为全省及地区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然而,近几年,苏酒的发展遇到了
严峻挑战,产销日趋下滑,市场逐渐缩小,经济效益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而一些兄弟省份知名大企业的白酒销量却增加迅速。苏酒生产经营以及市场销售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产品结构经营以及市场及消费需求变化;一些企业整体素质不高,营销方法落后,营销网络不健全,科技开发
能力薄弱、质量保证和竞争力不强;个别企业的质量意识淡薄、质量保证体系不完善,导致白酒质量不够稳定;重点企业负担沉重,发展后劲不足;一些地方小酒厂盲目发展,市场无序竞争,假冒伪劣产品也时有发生,酒类行业缺乏有效的规划与管理措施等等。
苏酒的振兴与发展特别关系到部分经济欠发达地区经济的发展,直接影响“区域共同发展”战略的实施。在买方市场条件下,苏酒既面临挑战,也面临极好的市场机会和发展机遇。现在的白酒市场是“此消彼长”,并非真正萎缩,这是苏酒可以振兴的市场依据。江苏拥有较好的白酒发
展基础,全省白酒行业多年来已经积累了较丰富的生产和管理经验,这是振兴苏酒的基本条件。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振兴苏酒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重振苏酒雄风。现在“振兴苏酒”提出如下意见:
一、“振兴苏酒”的总体要求
根据我省白酒行业的现状,“振兴苏酒”的总体要求是:充分认识“振兴苏酒”的重点意义和紧迫性,发挥企业振兴苏酒的关键作用,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加速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加快企业组织结构调整,深化企业改革,加强质量管理,采取适度倾斜政策,扶持重点企业发展,认真清
理整顿白酒产销秩序,培植发展名牌产品,努力营造“振兴苏酒”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苏酒”的市场占有率和经济效益。
二、进一步激发企业内在活力,努力提高企业的总体水平
(一)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市场是企业生存的关键。各白酒生产企业要真正确立市场第一的观念,把工作的着重点切实转向市场,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保证,把企业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系于市场。要深入研究市场及现代营销策略,加强企业营销队伍建设,建立起适应市场竞争需
要的新型营销网络和体系。在认真搞好市场调查、预测的基础上,进行市场定位细分。综合运用各种促销手段,包括实行厂县挂钩、定牌生产、地区总经销和总代理等各种方式,努力提高苏酒的市场占有率。同时积极发展农村市场和地产酒较少的偏远省份市场。
(二)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加快新产品的开发工作。要积极运用包括微机勾兑在内的各种先进技术和装备,层层落实产品质量责任制,迅速建立起过硬的质量保证体系。同时,要加强对消费需求变化情况的调查研究,适应消费者的需求,搞准产品的定位,认真抓好新产品开发工作,推
进品种适应性调整和战略性调整,以满足多种层次的消费需求。
(三)大力推进企业技术进步。要针对市场变化加大技术投入力度,大中型白酒企业要建立技术开发机构,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白酒的科技含量和产品档次。通过技术更新来提高产品质量和加快新产品的开发,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优质粮食酒的比重。在狠抓主业的同时,开展
多元化经营,搞好产品生产的延伸、配套、分散经营风险。
(四)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改革。要认真学习春兰集团、小天鹅公司及邯钢的先进管理经验,从健全并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入手,发动全体职工共同当家理财,努力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同时,继续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根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企业自身特点,汲取国内外各
种先进管理经验,规范企业的经营管理。
三、促进企业搞好资本运营和内引外联
我省现有酒类生产企业达1500多家,而稍有规模的仅几十家,行业内小而散、内耗大的弊端十分突出。为此,要增强重点酒类企业资本运营能力、加大内引外联力度。这既是“振兴苏酒”的客观需要,也是企业立足于长远发展的重要环节,要力争在近期内取得突破。
(一)调整行业结构,发展大型企业集团。以省内几家名酒企业为龙头,积极探索通过兼并、联合、控股等多种形式,组建一批规模较大、整体水平较高、竞争力较强的企业集团,形成规模经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企业联合的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实行跨地区、跨行业的
兼并重组。对基本符合条件的,可确定为省重点企业集团,享受有关的优惠政策。
(二)迅速提高企业资本运营水平。白酒生产企业要加快由单一产品经营向多元化经营方式的转变,对个别重点白酒企业可以积极探索新的筹资渠道,为股票上市创造有利条件。省各有关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并认真搞好服务。同时,企业也可走联合上市或“买壳”上市的路子。
(三)促进企业加速内引外联或战略联盟。重点酒厂要加强资本运作,优化增量,盘活存量,提高集约化经营水平。鼓励企业之间采取相互参股的办法,实施战略联盟,实现市场、资源、品牌、技术共享和分工合作,以不同品牌、不同档次的系列名酒形成群体优势,共同占领市场,从
而逐步解决我省白酒行业企业“多、小、散”的问题。
四、对重点企业实行倾斜政策
我省白酒重点企业大多集中在苏北欠发达地区,企业负担重,积累少,投入不足,严重缺乏发展后劲。为支持重点企业加强开发、市场网络建设和广告宣传力度,从今年开始,连续3年对白酒行业中产品曾获得国优称号的2个重点企业(江苏洋河集团、江苏双沟集团)实行下列倾斜政
策:
(一)省里每年从省重点技改贴息基金新增部分中专项安排500万元用于企业在实施符合产业政策项目时向银行贷款的贴息,企业所在市县财政也应根据自身财力情况,相应配套。
(二)允许企业不受比例限制提取技术开发费,按实列支。
(三)对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提高产品质量、加强营销网络建设、市场开拓所需资金,各有关银行要给予重点支持,并帮助所在地方银行调度好资金。
五、认真清理整顿白酒产销秩序
为加强对全省白酒产销的管理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清理整顿全省白酒产销秩序的通知》(苏政办发〔1998〕53号)。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文件要求,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切实搞好全省白酒产销秩序的清理整顿工作。对不具备基本生产条件及
靠采购基酒勾兑白酒的企业,坚决关停;对产品质量不稳定,生产条件又存在问题的企业,限期整顿,整顿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实行关、停、并、转;要尽快建立健全白酒生产的法制化管理体系,努力从源头上遏止假冒伪劣白酒流入市场,为名优苏酒的振兴提供较好的市场环境。加强对白
酒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省贸易厅、供销社、技术监督局要从严要求白酒经销单位认真执行有关“索证”管理的各项规定,切实加强对市场白酒质量的检查监督,并对外省市进入我省销售的白酒建立起严格的申报和跟踪监控制度,以便为苏酒的正常流通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六、加强酒类行业的规定和管理工作
省轻工厅要会同食品办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的产业政策,在广泛调研国际国内两个市场需求状况的基础上,针对我省酒类生产经营的现状和问题,抓紧制定苏酒的发展规划,促进我省酿酒生产企业的布局、数量、规模、结构得到不断优化。定期收集、分析、研究、发布白酒市场的各
种信息,帮助企业准确把握白酒市场需求结构、需求层次和消费层次。加强对重点白酒生产企业的服务,帮助企业论证好发展规划方案。对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组织企业加强相互间的联合与协作,加大开拓市场力度,提高内部管理水平,为振
兴苏酒创造条件。
七、努力为“振兴苏酒”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形式,积极主动为“振兴苏酒”创造舆论氛围,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单位在广告时间段上优先安排,在广告费用上实行优惠,积极引导社会各界支持苏酒发展、优先消费苏酒。
(二)加强市场检查监督力度。省打假办要按照“打假保名牌”工作的总体部署,将打击假冒名优苏酒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好专项打假;对苏酒中的名品名牌,如果质量状况优于其它同类白酒的,可通过现场展示、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和推荐;对省内市场供应
的酒类,要进行认真的质量检查和定期、不定期的抽查,对违反酒类质量标准、许可证制度、商标法、计量法、食品标签标准、税法以及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必须严厉查处,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工商、卫生管理部门也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围绕“振兴苏酒”的总体要求,加大有关工作
力度。
(三)省贸易厅、供销社等有关部门要组织各大型百货商场、大型超市、连锁店等经销企业,做好对苏酒的订购和经销,工作中积极宣传苏酒,苏酒生产企业也要积极主动地上门提供优质服务。
(四)提倡各接待部门、旅游宾馆在对外公务接待中使用苏酒、宣传苏酒,扩大苏酒在市场上的影响。



1998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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