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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执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主城区道路管理通告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主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缓解交通堵塞,保障道路畅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的工作、生产、生活秩序,改善重庆投资环境,针对我市道路交通状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在调查研究,认真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如下
实施意见:
一、合理组织交通,实行改道分流
缓解上清寺至江北红旗河沟一线交通堵塞,用交通标志引导江北一部分车辆分别在红旗河沟和黄泥滂两处分流,经过石门大桥往沙坪坝行驶。同时加强对沙坪坝循环道和石桥铺转盘的交通管理,彻底打通石新路、石小路,将石新路的巴山木材市场、石小路的马家岩建材市场迁往西物市
场;迁移石桥铺转盘四周的车站。
缓解南坪至菜园坝一线交通堵塞,引导川黔线方向进城的4.5吨以上(含4.5吨)货车一律经岔路口往李家沱长江大桥方向行驶。
缓解中干道交通堵塞,充分发挥两江滨江路的作用,实施单向循环交通,引导往朝天门的中客车由小什字经打铜街往长滨路和嘉滨路通行,组织实施临江支路、沧白路的单向循环交通。
开辟营运大、中客车专用车道,先在渝中区中干道和上清寺至江北红旗河沟一线试行。营运大、中客车只能在靠右边的大车道行驶,其余车辆在超车道行驶。涉及影响车辆靠边的行道树,市园林局和渝中区市政绿化局要修剪树枝、移植行道树。实施上述措施,分别由市公安局会同市公
用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园林局和渝中区市政绿化局,在1997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
二、修建人行过街通道,实现人车分流
尽快在城区急需人行过街通道的地方修建一批人行过街通道,由市政管理局会同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在1998年3月底以前完成。市规划局要对下一步改善交通状况向市政府提出规划方案,从根本上改变交通拥阻现状。
三、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设计
整顿交通秩序、缓解交通堵塞期间,要新设交通标志,新规划交通标线,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局先其划拨给市公安局100万元。今后新建、改建道路和城市开发片区的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要纳入工程预算,与工程同步建设和验收。完善全市城区道路交通设施由公安局负责组织实
施。
四、加强道路挖掘施工管理
目前,我市道路挖掘施工较为频繁,这是造成交通堵塞的一个重要原因。市政管理局要加强管理,国道、消息道、城市道路上的施工必须回忆进度,做到24小时连续施工,并不得中断交通;小修小补和过街施工必须在夜间进行(施工时间为22:00—6:00),白天恢复交通,
同时事先需要商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维护交通秩序。
五、撤除占道停车场、取缔非交通占道,还道路于交通
撤除所有设置在我市主干道上的占道停车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在非主干道上设置停车场,确需设置的,必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批,并报市政管理部门备案,按规定向市政管理部门缴纳市设施有偿使用费。对拒不缴纳的,市政管理部门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取缔。已建的停
车场不能改变用途,原来修建的停车场挪作它用的要限期恢复停车场功能。提高在道路上设置的停车场的停车收费标准,以促使车辆进入室内停车场和停车楼停车。由市公安局会同市政管理局、市物价局、在1998年春节前完成。
非交通占道管理必须切实遵循有关规定,坚持道路为交通所用的原则,将道路的组成部分(车行道、人行道、绿化带)严格纳入道路交通管理,严禁在道上方一定空间内设置非交通设施。我市所有的人行道上严禁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严禁在车行道和人行道上洗车、修车,主干道两
侧的人行道严禁摆摊设点。撤除以下以路为市的市场:渝中区储奇门的劳务市场,信义街百货市场,重医支路钢材市场,石新路木材市场和石小路的建材市场(可迁往西物市场),解放碑江家巷市场。此项工作由市工商局、市公安局会同当地政府,在1998年春节前完成。
六、合理设置道交通客运车站
随着我市道客运交通的迅猛发展,客运车站设置的合理性对道路交通的影响日益突出。已设的客运车站如严重妨碍交通时,车站所属部门应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予以拆除和搬迁。长途客运汽车一律不在渝中区范围内占道设站,已设立的,全部迁往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长途汽车
站(重庆汽车北站、西站、南坪、菜园坝等)。市公用局申请设立客运线路时应少设复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严格把关。凡设置的出租汽车共用站必须与公交车站保持30米间距,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在公交车站调整完后,立即予以调整。道路有条件的,应修建停车港,不能修建停车
港的车站,应适当拓宽车行道。今后,修建城市道路必须建停车港,否则不准设车站。市公安局城管治安大队要维持主要车站秩序,以利于交通畅通。在有双车道的路段,电车必须在大车道上行驶。所有车辆夜间不准占道停车。此项工作由市公安局会同市公用局、交通局、规划局、市政管
理局组织实施。对车站设置和修建停车港,市公用局负责向市政府提出方案。对急需拆除或搬迁的车站要在1998年春节前完成。
七、加大对无牌无证车辆和非法私制牌证车辆的治理力度
对无牌无证车辆和非法私制牌证车辆的治理措施:一是市外生产、组装、改装的未上国家目录的机动车辆严禁在本市入户;二是由市计委牵头,市经委参加,组织公安、环保、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对机动车生产、组装厂家进行彻底清理整顿。对生产条件好,技术达标但未立项和申报
录的大力支持、协助办理立项和申报目录手续;对不可能立项的车型必须坚决停产、转项;三是全市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牌证要按国家规定,只能由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制作、核发,禁止其它任何机关、单位或个人非法制作、核发、使用自制的牌证或行驶标志;四是对无牌证车辆以及非法
自制牌证和行驶标志的车辆予以没收和罚款,并处自制牌证和行驶标志单位牌证收入3-6倍的罚款。
不准残疾人代步专用车搞营运,具体整法措施是:一是根据我市道路实际,凡90CC(含90CC)以下的残疾人代步专用车准予免费入户;二是不准许身体健全人员(不管有无驾驶证)驾驶残疾人专用车违者没收车辆;无证健全人驾驶残疾人专用车的除没收车辆外,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15日以下拘留;三是残疾人专用车必须在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办理入户手续,领取牌证后方准上路行驶,否则予以没收。残疾人必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残疾人专用车,并办理保险等手续。
严禁摩托车在城区营运,违者没收车辆,上交财政。具体实施由市公用局、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开展。
八、加强对自行车、人力板平车、人力三轮车、手推车和行人的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加强对自行车的管理,禁止在渝中区、九龙坡区、沙坪坝区、南岸区、江北区、大渡口区、渝北区、巴南区、北碚区开展自行车租赁业务。严禁人力板平车、人力三轮车和手推车在红旗河沟转盘、沙坪坝转盘、石桥铺转盘、杨家坪转盘、南
坪转盘、陈家坪转盘(以下简称“六转盘”)以内相应城市道路车行道、人行道上使用;清运垃圾的板平车和手推车必须符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在指定的路段和时间清运垃圾使用,不使用时禁止在车行道、人行道上摆放。行人必须按规定行走。要组织义交队员上路,加强对行人的管
理,使我市人车混合交通的状况得到根本改变。根据我市目前交通状况,计划在设有人行护栏、人行天桥、人行地道、人行横道线的路段和路口,安排义交队员分上、下两班12小时执勤。对行人的管理和处罚由公安交管部门委托义交队员进行。严格选拔义交队员,并驿招聘的义交队员进
行交通法规、热潮程序等岗前培训,使其文明执勤、依法行政。对行人交通违章罚没款的管理纳入市财政预算外统一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义交队员的罚没款全部上交市财政,使用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的交通违章罚款票据。违章罚没款由市财政局全额返回义交大队,确保队伍的稳定和正常
工作。此项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
九、加强对汽车尾气超标的治理
加强对汽车尾气超标的源头治理,对生产厂家提出治理尾气的技术改造要求,尾气检验合格后方准出厂。禁止尾气超标的柴油车在城区内入户。禁止尾气冒黑烟的柴油车驶入“六转盘”以内的城市道路,一旦发现冒黑烟的柴油车即强制送往有技术能力的厂家进行柴油发动机改造为汽油
发动机,经过改造,尾气达标后方可进入六转盘区域内行驶。对违反规定的要从重处罚。具体实施由市环保局会同市公安局组织进行。
十、加强对军警车、市级机关车辆和中客车的管理
中国人民解放军重庆警备司令部是重庆市监督管理军车的军事行政执法机关,武警重庆指挥部是在重庆警备区司令部指导下监督管理重庆市武警车辆的职能部门,要求军队车辆模范遵守交通法规,加强路检路查,严格纠正军车违章。市公安局要加强与警备司令部的联系,建立情况通报
制度,对违章军车实行登记、造册、照相或摄录像取证后及时移交警备司令部处理。市公安局要加强对警车的管理,经常上路并守点设卡巡逻,及时纠正警车违章,依法从严处理。要对警车的发展采取限制措施,宏观调控,控制指标,实行定编管理。特种车辆(警备车、消防车、抢险车、
救护车)安装警灯警报器,必须经市公安局审批。要坚决取缔非特种车辆安装的警灯警报器。要加强对市级机关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定期组织驾驶员学习交通法规,克服特权思想,自觉遵章守纪。加强对中客车的管理,由市公安局负责开展对中客车营运资格的全面清理整顿,严禁无营运
证照的车辆在城区内从事客运,同时加强对中客车主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学习交通法规。
十一、开展对全市容易造成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危险路段的整治工作
各地要切实加大公路养护及维修的投入,确保路况良好;在现有道路条件下,各地政府要划拨专用道路设施费用,完善交通标志,特别是危险路段要增设警告标志、临岩危险路段修建保护石栏;加快公路建设,尽量拓宽道路,特别是危险路段,要求各地公路养护部门要尽量拓宽路面,
截弯拉直道路。
十二、科学管理交通,实施我市交通管理监控系统二期工程
我市交通管理监控系统一期工程于1996年3月13日完成,标志着我市交通管理工作正规化、科学化上了一个新台阶。它对强化我市交通管理,加强社会面的治安、交通秩序的控制、预防和鼾突发事件发挥了积极作用。重庆设立直辖市后,对交通管理工作要求提高,目前交通管理
的现状也要求在管理手段上予以加强。因此,依据监控工程的总体规划继续实施二期工程,以六个转盘内的主要干道和路口为控制对象,建成监控系统工程十分必要。监控二期工程继续由市经委牵头协调,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十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建立重庆交通广播电台
在交通管理工作,交通安全宣传是在项重要基础工作,在维护交通秩序、安全和畅通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要紧紧依靠宣传部门,充分发挥各种新闻媒介的作用,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在全市营造强大的舆论环境,以不断增强广大市民的交通法规的自觉性。要利用和发挥电台覆盖面广
、信息传播快、收听方便的特点与优势,将电台作为交通安全宣传的重要舆论工具和主要阵地。我市将建立交通广播电台,原则同意重庆商业广播电台更名为重庆交通广播电台。实行有偿服务,征收新车入户交通信息费200元/车。待国家广电部批准设立重庆交通广播电台后,由市广播
电视局会同市公安局组织实施。力争年底或明年初实现电台试播。在交通电台未建成前,确定重庆商业广播电台为交通节目主播台。
十四、加大执法力度,形成严管重罚的气候  结合“讲文明、树新风”活动,集中力量,集中一段时间,动员公安民警以高昂的斗志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全力以赴开展城区交通秩序大整顿,以创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为直辖市建设增光添彩,以实际行动落实党的
十五大精神。这次整顿重点主要是《通告》明令禁止的,影响交通秩序,造成交通拥护堵塞的交通违章行为。针对重庆实际,《通告》制定了较严厉的处罚标准,严管重罚,依法治理,树立执法权威,坚决实现在短时期内迅速扭转交通秩序混乱,缓解交通拥护堵塞的目标任务。整顿中要精
心组织宣传报道,大造治理整顿声势,要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等舆论工具,宣传这次整顿的目的、意义、措施和效果,广泛争取全社会的支持和理解,要组织新闻单位上路采访,整顿期间受重处的典型要在新闻媒体上曝光。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务必在春节前见成效。
十五、加强公安队伍建设,从严治警,动员民警竭尽全力投入到整秩序、缓堵塞、保畅通、压事故工作中去。  全体公安干警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五大精神,从思想到行动都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充分认识搞好交通秩序,开展交通整顿,是贯彻十五大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对国家、
对人民高度负责的体现。要从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入手,加强对民警的教育管理,不断提高民警队伍素质,使民警正确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勇于查找自身的差距和不足,努力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切实做到“出勤尽责、上岗管事、逢违必纠、执法必严”。严格执行公安民警纪律规定和《
人民警察督察条例》,加强队伍纪律作风教育,不允许影响队伍形象的人和事出现,一旦发现,将严肃处理,典型的要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以表明从严治警的态度和决心。同时,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队伍建设和交通管理工作的监督,切实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市政府要求有关地区和有关部门,认真执行《通告》,提高管理水平,迅速改善主城区警交通状况,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1997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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