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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1998年化肥等农资供应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



各州、市、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有关委、办、厅、局:
1998年是实施“九五”计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做好化肥等农资供应工作,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加强农业基础,建立和完善农资供应保障体系都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进一步做好1998年度化肥等农资供应工作,保持和完善农资供应政策,保证农业生产用肥需要,促
进农业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现将化肥等农资供应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不断强化和提高对化肥等农资供应重要性的认识
今年以来,经过各方面的不懈努力,我省和全国一样,在农资供应方面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好形势。化肥等农资供应充足,产量增加,销售扩大,价格稳中有降,对我省农业生产的持续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这是长期以来高度重视化肥等农资供应工作的结果,是各级政府、有关部
门、农资生产和流通企业克服各种困难、共同努力的结果。但是,化肥等农资供应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化肥供应中出现了阶段性总供给大于总需求的局面,化肥生产、流通企业利润下降,库存压力增大,流动资金不足。这些问题如不给予足够的重视,必然会影响化肥等农资供应,影
响农业生产。为此,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1998年化肥等农资供应工作,认真听取基层和群众的意见,找出存在的问题,积极研究解决。要继续认真搞好化肥等农资总量平衡,保证农资供应及时到位,坚决落实各项农资政策,按照分级调控的要求,进行周密的部署和安排,
把化肥等农资供应的好形势保持下去,稳定农业生产,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广大农民的种粮积极性。
二、继续搞好化肥等农资供应总量平衡
预计1998年全省化肥需求总量为450万标吨。其中,氮肥280万标吨,磷肥140万标吨,钾肥30万标吨。农药1.1万吨,与1997年基本持平。农膜3.5万吨,比1997年略有增长。预计1998年小氮肥和磷复肥产大于需,大化肥需略大于产,其中尿素需求总
量为82万实物吨,缺口约为15万吨左右。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地区总需求情况,分品种搞好总量平衡,组织好生产、收购、调运、供应和储备工作。省计委要做好化肥等农资资源总量平衡计划。省财政对农资生产和流通的补贴保持省政府确定的规模不变,要足额按时到位。省
物价局要及时制定价格政策,在省调控化肥价格水平基本不变的前提下,适当降低统一销价,加大扶贫和科技推广力度。省石化厅、轻纺工业厅要加强对所属化肥、农药、农膜生产企业的管理。农资流通企业要做好化肥等农资的收购、调运、供应工作,各级供销社要发挥主渠道作用。农业
部门也要加强对化肥等农资的使用管理,搞好科技服务。金融部门对化肥等农资供应所需资金贷款应给予积极支持。
三、搞好各级政府对化肥等农资的分级调控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资供应工作的领导,继续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下的省和地县分级分工负责制,即省级主要负责大化肥平衡,省调控尿素50万吨,其收购货源为省内收购29.05万吨(其中,云天化18.55万吨,沾化7.5万吨,解化3万吨),补偿贸易10万吨
,预计国家分配3万吨,市场采购7.95万吨。农用硝铵7万吨。地县主要负责小化肥和磷复肥平衡。省调控农膜1万吨。省级调控农资在继续保证粮食生产基本用肥需要和重要农业科技配套用肥需要的基础上,重点向73个贫困县及506个扶贫攻坚乡等边远贫困地区倾斜。省调控尿
素中,粮油挂钩肥、科技配套肥兑现要按照已有的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对扶贫肥要加强管理,逐步建立管理办法,真正落实到农民手中,发挥它的作用。地县级调控也要根据情况相应配套,保质保量完成调控任务。
四、合理安排化肥库存和储备,确保及时供应
进一步完善化肥储备制度,按年需求量的三分之一安排化肥储备。1997年省级安排尿素储备10万吨,地县级也必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安排好化肥等农资的储备。工业淡季储备和商业周转性库存工作也要抓紧做好。省、地、县三级化肥储备方案计划由省计委下达各地执行。1
998年粮挂肥、油挂肥仍要求明年4月底以前供应到位,省调控化肥的80%要在7月底以前供应到位。
五、加强农资流通秩序管理,保持农资价格稳定
化肥等农资流通渠道继续坚持“一主两辅”经营体制。一是加强农资系统内部管理,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费用,保证农民的用肥需要;二是加强对扶贫肥、科技肥的兑现管理,把财政补贴的好处真正落实到农民头上;三是允许工厂在保证正常收购计划完成的前提下,扩大硝铵、碳
铵、磷肥的自销,各地不准搞封销,市场管理部门应保证货畅其流;四是要加强监管力度,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坑农害农行为;五是要加强农资价格管理,保证农资价格政策的落实,省调控尿素仍实行全省统一综合销价,全省统一定为1500元/吨。
六、继续扶持农资生产和流通企业,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运输、电力、煤炭供应和对高浓度磷复肥推广的补贴按原定的优惠政策执行。银行应增加化肥生产环节淡季储备贴息贷款和化肥流动资金贷款,支持农资生产和流通,保证我省农业的持续发展。



1997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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