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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毕业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国家教委



199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将有89.9万名毕业生(含毕业研究生5万名)完成学业,走上工作岗位。根据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际,现对进一步加强毕业生教育和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把握大局,提高对毕业生教育和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1997年是我国历史发展上非常重要的一年,我国人民政治生活中有两件大事:一是我国将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二是将召开党的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加强对毕业生的教育和管理,避免引发不安定事端,对
于保持高校局势乃至全国局势的稳定,迎接香港回归和十五大的胜利召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各高等学校,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毕业生教育和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目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这项工作。
二、主题鲜明,务求实效,认真做好毕业生思想教育工作。毕业生思想教育工作要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为核心,把“以知识奉献社会、以才干服务人民”的择业观教育,走与工农相结合、与实践相结合的成才道路教育和文明离校教育作为毕业生教育的主要内容。要采取专题
报告、讨论会,以及广播、宣传等多种形式增加教育力度,提高毕业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增强他们的法制意识。要认真分析毕业生中存在的思想问题和心理问题,结合毕业生就业的实际,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工作,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和疏导。同时,要积极组织健康向上的文艺、体育活动,
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三、健全规章,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毕业生的管理工作。制定和健全毕业生文明离校的规章制度,落实工作责任,严格管理措施。对毕业班的学生不能放松纪律要求。各校在毕业生离校期间要坚持值班制度,信息畅通,坚决防止损毁公物、打架斗殴等违法乱纪和不文明现象的发生。
对违纪的毕业生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此项工作。各地方和有关部委要加强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领导,尤其是要切实加强对毕业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领导,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发挥舆论宣传的正确导向作用,为毕业生顺利就业创造条件。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具
体情况研究制定做好本地区高等学校毕业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学校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各高等学校要把这项工作真正摆到议事日程上来。动员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把毕业生教育和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199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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