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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部门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指导思想
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战略方针,以强化行政执法责任为核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执法、严肃执法,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目标
通过实施本方案,建立并实施权责一致、目标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力、奖罚分明的执法责任制度,促进行政执法人员公正执法、严肃执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保障行政执法活动在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上健康运行,促进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全面推行
依法行政。
三、内容和要求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在行政执法活动中确定执法的目标和任务,提出执法的规范要求,根据本部门行政执法的目标、任务和规范化要求,制定并实施执法责任制度。具体要求是:
(一)确定行政执法目标和任务
根据本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法目的和部门的行政职能,确定本部门行政执法的目标和基本任务。结合部门职能目标,对行政执法的社会效果、预期目标和阶段性任务作出具体明确的要求,能量化的要尽可能量化。省级部门应对本系统行政执法的总体目标和任务提出要求,
制定本系统行政执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督促下级部门提出行政执法的具体目标和任务。加强对下级部门完成执法目标和任务情况的监督检查,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本系统执法目标和任务的实现。
(二)制定行政执法的规范化要求和措施
按照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制定本系统行政执法的工作制度和规范化要求,并在此基础上理顺行政执法关系,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界定行政执法权限。根据本部门“三定”方案,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明确界定本部门行政执法的依据、权限和范围。执法权限有交叉的部门,应相互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具体规定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本级政府法制工作部门商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协调确定或逐级
报请有权机关处理。
2、完善行政执法工作制度。根据本部门行政执法的内容和特点,制定并完善行政执法的工作制度、行为准则和具体措施。总的要求是:
(1)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开展执法活动,不越权执法;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调查取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规定,坚决克服行政执法的主观随意性;
(3)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基本原则,忠实履行执法职责;
(4)坚持公正执法,禁止利用职权谋取本部门的不正当利益,或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强加义务;
(5)严格遵守执法程序,认真履行出示执法证件、告知当事人法定事项、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等义务,并区分情况严格实施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
(6)尊重当事人人格,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准有任何侮辱当事人人格、名誉的言行。
3、抓好执法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纪律约束和业务培训,推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凡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法制培训,经严格考核,领取行政执法证件,方具有从事行政执法的资格。对不严格依法履行执法职责或
不符合行政执法素质要求,不适宜继续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要及时调离执法岗位。
4、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执法监督制度和措施。根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规定》,结合本部门、本系统实际,制定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的具体措施。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对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行政执法错案,给行
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追究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认真受理并查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本部门、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投诉和举报,并及时答复投诉举报人。完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程序
,在法定期限内认真、及时、依法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
(三)加强考核奖惩,落实执法责任。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和奖惩制度,把部门执法目标、任务和行政执法规范化的具体要求层层分解到本部门、本系统各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并制定相应的执法纪律、奖惩措施和追究责任办法,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考核。
对于完成执法目标、任务和遵守行政执法规范化要求较好的,给予表彰;未完成执法目标任务的要给予通报批评。行政执法活动不符合规范化要求或执法制度不健全,执法队伍素质不高的,要限期改正;限期不改的,要追究执法部门领导的责任,并对执法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对违反《行政
处罚法》和《四川省行政执法规定》,情节较轻的行政执法人员,可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责令改正,离岗接受培训或暂扣执法证件;有重大违法执法行为或利用执法证件进行违法违纪活动,以权谋私、玩忽职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工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取消其执法资格,
吊销执法证件。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机构。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实施行政部门执法责任制工作,加强领导,并明确专门机构负责本地、本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工作。全省行政部门执法责任制工作由省政府分管法律工作的副省长负责,省政府法制局具体承办。各地、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明确一
名主要领导负责本地、本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工作,并落实工作机构承办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督促和考核工作。要把推行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纳入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尽快建立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制定贯彻执行省政府行政执法及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具体措施
。要严格部门内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检查和考核,保障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
(二)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部门的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要明确本部门行政执法职权和范围,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目标、任务,行政执法规范化的制度、措施和具体要求,行政执法监督的措施
和办法,行政执法责任和奖惩办法,违法行政行为责任追究等措施。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按以下步骤进行:首先,各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清理执法依据和执法主体,并于今年10月底前将清理结果报本级政府;其次,认真调查研究并明确部门执法权
限,划分部门之间以及上下级之间执法管理范围;第三,根据本部门行政执法内容和特点,提出行政执法规范化要求和责任措施,制定本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省级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应于今年年底前报省政府。已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的省级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加
以完善。
(三)加强监督,严格考评。省政府法制局、省政府目标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对省级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责任制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政府也要加强对本地区行政部门执法责任制的检查考核。重点对行政执法部门完成行政执法目标和行政执法规范化情况,以及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
检查有关工作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要把对行政部门执法责任制的检查和考核与日常执法监督检查结合起来,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
(四)加强指导,推向深入。推行行政部门执法责任制是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的重要保障和有效途径,必须逐步在全省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行,并坚持不懈地开展下去。各级政府对所属部门,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要加强组织和领导。各级政府的法制工作部门
和政府各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要认真抓好责任制的实施工作,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以促进行政部门执法责任制工作深入实施、健康发展。
第五条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由户籍地和暂(寄)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共同负责。以暂(寄)住地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处协助配合。



1997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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