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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太行山造林绿化的决定
河北省人民政府



太行山横亘我省西部,是华北平原重要的生态屏障,也是太行山山前河系的水源地。绿化太行山是解决我省水资源匮乏,改善生态环境,加快太行山区经济发展,提高防洪保安能力的战略措施。为了加快太行山绿化进程,如期完成到2000年绿化太行山的任务,特作如下决定:
一、实施太行山绿化工程的原则和总体目标
太行山区造林绿化要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按照在宏观上建设生态体系,微观上发展木本粮油等特色经济的目标,实行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林、果、粮、油、特立体开发;坚持飞、封、造并重,乔、灌、草统一安排,造管并举;坚持“群众投劳
、多方集资,国家帮助”的兴林之路,实行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
按照到2000年绿化河北规划的总体要求,太行山区“九五”期间完成人工造林500万亩,飞播造林500万亩,封山育林500万亩,有林地增加750万亩,平均每年增加有林地150万亩,森林覆盖率增加2.48个百分点。到2000年,太行山区有林地面积达到185
5.7万亩,其中经济林面积715万亩,实现山区农业人口人均1亩经济林,基本完成灭荒任务。
二、加强领导,推进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
太行山区各级政府要成立太行山绿化领导小组,加强工程建设的领导,建立健全奖励机制。
太行山区各级政府要根据省总体规划,按照山区50%以上、丘陵30%以上的森林覆盖率制订各自的绿化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层层签订领导干部任期绿化目标责任制,并实施部门造林绿化分工负责制,建立各级义务植树体系。
水利部门负责太行山区河渠两侧、水库周围的绿化任务,每年完成太行山区小流域治理面积不少于500平方公里,当年新造林保存面积不低于20万亩。扶贫部门要将太行山区13个重点贫困县以林果开发为重点的山区治理纳入扶贫攻坚计划,建设以扶贫为目的的林果基地。各级山
区开发办公室要把太行山绿化工程建设作为振兴山区经济和减灾、消灾的重要战略举措。畜牧部门要抓好太行山区的草场建设。交通部门要切实抓好太行山区及山前主要公路两侧的造林绿化。煤炭、矿山、农业等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抓好本部门所承担的绿化任务,特别是要按要求搞好矿区
的复垦。各级绿化委员会和林业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检查监督太行山绿化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的落实,并抓好重点示范项目的建设。部门承担的造林绿化任务要编制规划,制订年度实施计划,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并报各级绿化委员会备案。
三、深化改革,完善太行山区各项林业政策
以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积极发展社会化服务、健全和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为基础,走林工商、贸工农一体化的产业发展道路,在治理上要统一规划,实行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坚持谁投资、谁开发、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使用权,建立合
理的林地有偿使用和流转制度。
鼓励和支持各部门、各单位以资金、林果资源、技术设备、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入股,建立多种形式的林果股份合作制。提倡乡投资、集体投山、农民投劳,收益按比例分红,要进一步把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向股份制推进。积极稳妥地推进和完善集体宜林“四荒”使用权拍卖政策,拍卖后
的使用权允许继承、租赁和转让。
鼓励省内外、国内外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到山区独资、合资开发兴办林牧草场。凡是在太行山区建立合作经营苗圃、林场、草场的单位,可以抵顶植树任务。对于搞山区综合开发建立林果基地的,从有收入起1至3年之内免征农业特产税,新造梯田自有收入之年起免征农业税1至3年,
不增加定购任务。拍卖的“四荒”地要按合同限期绿化,达不到要求的收缴绿化滞纳金。
在资金使用上,要注意向规模治理、名特稀优等木本粮油基地建设倾斜。国家补助的造林费,可拿出部分作为集体股份进行股份合作造林,有条件的可建立100亩以上的集体果园作为集体经济收入的来源。
逐步推行林价制度,规范和推动活立木市场,允许林业“三定”后营造和封育的中幼龄林进入市场进行拍卖。
四、多层次、多渠道增加太行山绿化的资金投入
在争取国家支持和积极引进外资的基础上,省级用于太行山造林绿化的资金筹措如下:省财政1997年安排440万元,1998年至2000年每年安排1440万元;1997年至2000年,省计委每年安排预算内基建投资150万元,并适当安排以工代赈资金;省林业厅商
省有关部门每年从首都周围绿化资金中安排450万元;省财政厅商省山办每年安排贴息资金400万元。省水利部门、扶贫开发部门和金融部门要密切配合,支持太行山绿化工程。
有关市要根据工程任务,参照省筹资办法等额落实配套资金。各工程县从征收的农业特产税林果部分中提取适当比例的资金用于太行山区林果基地建设。荒山拍卖的资金要全部用于荒山治理。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实行义务植树,依靠群众投工投劳,加快造林绿化步
伐。
五、实施科教兴林战略,提高太行山绿化工程的科技含量
(一)建立健全林业技术推广体系,完善林业工作站职能。太行山区工程县所有乡镇都要建立林业工作站,配备2至3名技术人员,加强技术推广工作。林业工作站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自己的苗圃、果园,壮大自身经济实力,保持足够的经济来源和人员的稳定。
(二)大力推广常规技术,提高太行山绿化工程建设的整体水平。
(三)实行定期培训制度,搞好绿色证书培训,提高果农、林农的技术业务素质。
(四)重点工程实行科技保障体系,建立以树种为单元的科教协作组,推广成功的配套技术。
(五)实行工程的工序技术承包责任制,严把各工序的质量关,提高工程整体质量,并作为考核技术干部的主要内容。
(六)对长期工作在山区的林业技术人员,开展省山区创业奖评比活动(具体办法参照冀科山字〔1991〕005号文)。并结合本地实际,落实好省政府制定的对山区林业干部、职工的优惠政策,要像解决教师待遇那样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六、依法治林,保护好林果资源
要广泛深入宣传林业法规,加强基层干部林业法规培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法制观念,树立爱林护林新风尚。各级林业部门要认真解决好群众生产、生活所需要的用材和薪材,抓好太行山区低产果园改造,调动群众治山护林的积极性,使其带头执法守法。要加强林木管护工作,落实护
林人员的责任和待遇。要实行依法凭证采伐,严格林木采伐管理制度,保护好林果资源。



1997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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