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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外来人口管理工作的意见
大连市人民政府



市人民政府:
1996年我市外来人口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和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下,经过全体管理工作人员和广大公安民警的不断探索和努力,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全市城乡一体化管理体系得以全面正常运转,各项管理工作已步入制度化、规范化和有序化的轨道,有力地配合了“严打
”斗争,为我市的政治稳定、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市的外来人口管理工作,仍有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亟待解决,如外来“三无”人员屡遣屡返,法制建设尚不完善等。为进一步加强外来人口管理,根据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意
见》精神,从我市的实际情况出发,就如何做好1997年外来人口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外来人口管理工作正规化、有序化的建设步伐。各级党委、政府要立足于长远建设,始终把外来人口管理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之中,实行一票否决
权。外来人口管理工作的好与坏,应作为各级政府的政绩来考核,特别是那些外来人口管理工作比较薄弱地区,要拿出具体对策,动员各方面力量,切实解决好本地区的外来人口管理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要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不断深化各项管理工作,真正把
外来人口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开展对外来人口租赁房屋的专项治理工作。鉴于当前我市外来人口租住房屋情况复杂,涉及面广,管理工作难度大等特点,要作为重点进行专项整治。此项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外来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房地产、规划土地、城建、税务、工商、公安等部门
和驻军参与,抽调力量,成立出租房屋整治专门机构,负责全市清理整顿出租房屋工作。在清理整治的基础上,按照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对出租房屋户一律实行《出租房屋治安许可证》和挂牌制度,对那些不符合治安管理规定条件,不愿承担治安责任和未经有关行政管理部
门批准擅自出租转租房屋的,要坚决取缔,不听劝阻而又屡教不改的,要给予曝光和处罚,以规范出租房屋的管理工作。
三、加快外来“三无”人员管理教育中心的建设。为切实解决外来“三无”人员屡遣屡返的问题。进一步净化社会环境,保证社会稳定,公安部门和市外来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建立大连市外来“三无”人员管理教育中心会同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了可行性调查,并已专题呈报了
市政府,待市政府批准后,于1997年5月全面启动运作。外来“三无”人员管理教育中心不单纯是一个劳动场所,同时也是做好疏导教育工作,使“三无”人员边学习、边劳动、边疏导、边遣送,减少不安定因素的重要场所。这项工作要作为大连市外来人口管理的一项重大举措,抓紧、抓实
和抓出成效来。
四、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对外来人口的服务不能只停留在现有水平,要随着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化,向更高层次发展。在居住条件上,要大力提倡和促进公寓化管理;在生活条件上,要使服务有新发展,对暂住3年以上的外来人口实行多年有效暂住证。凭此证,教育部门应按? 展摇⑹ ⑹杏泄毓娑?安排其子女就地就近就学。另外,市委政法委、劳动局、公安局、工会、共青团、妇联、电台、电视台、报社和市外来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联合开展外来人口“十大优秀标兵”评选活动。对那些为我市经济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予以重奖,在政策上给予优
惠,有的可考虑解决其在连落户问题,进一步激发广大外来人口热爱大连、建设大连的积极性。
五、逐步完善法制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公安部门负责组织起草《大连市对无合法证件、无固定住所、无正当生活来源外来人口的管理教育暂行规定》和《大连市外来人口租赁房屋治安管理细则》等文件,按程序报经市政府或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后颁布实施,使外来“三无”人员的劝返
及房屋租赁的管理等工作有法可依。
以上意见如无不当,请批转执行。
一九九七年一月八日



1997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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