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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北京市国有工业企业土地转让及投资等有关问题财务处理的通知》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
农口各主管局(总公司):
为了加强国有土地的管理,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现将京财工(1996)1868号《关于北京市国有工业企业土地转让及投资等有关问题财务管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市属农口各主管局(总公司)及所属企业一并遵照执行。
以前有关财务处理与本通知有抵触的,一律按本通知执行。本通知自1996年11月1日起执行。
1996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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