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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刻制《房屋租赁许可证》年检专用章的通知
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




各区、县房地局: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租赁房屋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出租房屋的管理,根据该规定第十条:“《房屋租赁许可证》实行年检制度。”的要求,需在《房屋租赁许可证》左下角年检日期处加盖年检专用章(式样附后)。
请各区、县房地局尽快刻制“房屋租赁管理年检专用章”,做好《房屋租赁许可证》年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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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 房屋土地管理局管理所 |
| 房屋租赁管理年检专用章 |
| 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
|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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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外径:长6厘米、宽3厘米、四边1毫米



199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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