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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1995年人口计划目标责任制调查考核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政府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有关单位,驻深局以上单位:
《深圳市1995年人口计划目标责任制调查考核方案》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深圳市1995年人口计划目标责任制调查考核方案
根据《深圳市人口计划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深发〔1995〕31号)的通知精神,市政府将对各区1995年人口计划目标责任制规定的三项指标的统计质量进行调查考核。为认真做好这项调查考核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调查考核目的
兑现市政府与各区政府签订的1995年人口计划目标责任书的奖惩。
二、调查考核内容
1995年市长与各区长签订的人口计划目标责任书中的人口出生率、计划生育率、多孩率三项考核指标。
三、调查对象
以常住人口作为调查对象,被抽中的村(居)委会内的全部常住人口(统计口径与计划生育统计年报相一致),包括户籍人口、居住半年以上的外来人口、户口待定人口。
四、调查单位
本次调查考核工作以区为最终考核单位。由市人口调查办公室按照随机抽样的原则,在各区中直接抽取1个村(居)委会作为调查单位,全市共抽取5个村(居)委会级调查单位。
五、调查时间
调查上门登记时间为1996年4月1日至5月20日。调查1995年1月1日0时至1995年12月31日24时的出生人口、计划生育等情况。
六、调查方法
采取调查员入户访问登记、询问和到有关部门(人员)抄录、索取、核查被调查单位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
各区及有关部门和人员必须密切配合,不得阻挠。否则取消考评资格。
七、调查的组织领导
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由深圳市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全市人口调查考核工作。各区人口调查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级做好计划生育统计年报工作,严把年报数字质量关,并配合省、市做好人口计划目标责任制调查考核等有关工作。
八、调查队伍的组织与培训
调查员由市组建调查队,组长由市人口调查办公室负责从市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由各区人口调查办公室负责从街道(镇)统计或计生部门抽调熟悉人口调查工作、身体健康、能坚持原则、组织纪律性强、作风正派、工作深入、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最好是从参加过1995年
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人员中选调,区人口调查办公室选调一名主任或副主任做为区的人口调查联络员。
为确保调查考核质量,调查员由市统一组织进行调查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调查员证)上岗。
各区选调人员名额另文下达。
九、评估办法
(一)以区为总体,将被调查单位的调查数据与年终上报的计划生育统计报表数据进行对比,以统计误差为依据,核定被考核单位的三项考核指标是否达标。该误差指标分户籍人口与暂住人口确定。
户籍人口按
1、人口出生绝对数的误差超过5%为不达标;
2、计划外出生绝对数的误差超过7%为不达标;
3、多孩出生绝对数的误差超过7%为不达标。
暂住人口按
1、人口出生绝对数的误差超过10%为不达标;
2、计划外出生绝对数的误差超过10%为不达标;
3、多孩出生绝对数的误差超过10%为不达标。
以上三项考核指标如有不达标,分别给予否决。
(二)如发现被调查单位有弄虚作假行为(如假证明、假准生证、假数据)或人为干扰调查工作的,给予否决。
(三)本次调查的数据只用于考核、评价区级,任何单位和部门均不准把调查结果用作考核、评价被调查单位及所在街道(镇)计划生育工作的依据,调查人员必须为被调查单位的结果保密。
十、《深圳市1995年人口计划目标责任制调查考核方案》由市人口调查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1995年人口计划目标抽查考核调查表(略)
2、1995年人口计划目标考核调查汇总表(略)
3、有关单位掌握1995年生育情况抄录表(略)
4、《1995年人口计划目标抽查考核调查表》填表说明(略)
5、《1995年人口计划目标抽查考核》调查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纪律和注意事项(略)



199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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