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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关于深入治理乱收费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有关单位,驻深局以上单位:
今年我市已开展了一次势浩大的治理乱收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共清理出不合法收费项目432项,已取消、纠正417项,乱收费歪风已得到有效遏制。但是我市少数单位尤其是基层单位的治理乱收费工作还存在来少问题,乱收费现象仍有发生。为坚决贯彻省政府《关于深
入治理乱收费的通知》(粤府〔1995〕97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前一阶段取得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治理乱收费。现将省政府《关于深入治理乱收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深圳市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要求和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工作要求
(一)市、区政府和市各部门治理乱收费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继续保留、运作。
(二)落实各级政府、各部门、单位行政一把手负责的收费管理责任制。今后,凡查出继续乱收费的,要依照有关法规和《深圳经济特区制止和纠正行政事业部门、单位非法收费的若干规定》以及责任制度,除了对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外,还要追究该单位领导的行政及经济责任。
(三)按照省政府治理乱收费的目标和要求,对未经审批的不合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各级事业单位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强制性经营行为和变相收费,以及企业和群众投诉较多、反映强烈的乱收费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和清理。
(四)有关职能部门要针对治理乱收费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落实治理措施。物价部门通过对合法和不合法的收费项目的清理,提出取消、合并、调整和立项审报意见;编制和财政部门要对全市无正常经费来源或正常经费不足,靠不合法收费维持或弥补的机构进行全面清理,提出撤并
意见:财政、审计、监察部门也应依各自职能处理和解决治理乱收费的有关问题。
(五)加快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建章立制工作。落实“两证一簿”收费管理制度,推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两条线”和试行委托银行代收款的办法。
(六)市、区两极治理乱收费办公室和物价检查机构,要组织力量,加大查处工作的力度。要把专业检查力量同群众的监督结合,认真处理群众的每一宗投诉。要敢于碰硬,特别是对那些继续顶风作案的乱收费典型,要从严查处,公开曝光。
(七)各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支持这项工作,加强舆论宣传和监督。
二、检查工作安排
(一)检查内容:各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乱收费是否在限期内取消、纠正;各级事业单位(包括行政、司法机构所属的事业单位,以及各事业单位所的各种服务机构)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强制性经营行为和变相收费;企业和群众投诉较多、反映强烈的乱收费。
(二)检查方法:采取市、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自查自纠自报和市、区治理乱收费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检查组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检查时间:对各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乱收费是否在期限内改正的检查,安排在1996年3月份;对事业单位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强制性经营行为和变相收费的检查,安排在1996年4、5月份;企业和群众投诉较多、反映强烈的一些行业乱收费,比如水电、公共交通、房
地产等,由市、区物价检查机构在1996年上半年组织专项检查。
各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将治理乱收费的有关材料和报表,及时报送市治理乱收费办公室。

关于深入治理乱收费的通知 粤府〔1995〕97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各单位:
自1990年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进行清理以后,我省制定了条例及一系列规章,使收费管理逐步走上了法制轨道,乱收费现象得到了遏制。但近年来乱收费的现象又呈增加趋势,直接影响我经济环境,成为人民群众关心的一个大问题。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治理乱收
费的各项政策和措施,保持良好的社会和经济环境,省人民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一次治理乱收行动。现通知如下:
一、目标与要求这次治理乱收费总的目标是:通过治理,坚决杀住乱收费不正之风切实减轻企业和人民群众的负担,严格依法管理收费行为。具体要求是:
(一)清理整顿收费项目,取消各种不合法的收费。
1、对现行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清理,重新核定。凡收费依据不充分的项目坚决取消;收费项目繁杂、交叉重复的予以合并;收费范围过大、标准偏高的予以调整降低。
2、凡未经国家和省政府批准的行政副业性收费,包括各市、县政府自定的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标准的,一律取消或纠正。
3、行政、司法机关办理职责范围内的公务除国家和省人民政府另有规定的外,一律不得收费。
(二)强化收费管理,健全收费管理体制,规范收费行为。
1、各种收费,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强制性、垄断性、公共福利性和经营服务性的收费,均由省物价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统一政策,按分工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
2、制止乱收费牵涉面广,难度较大,必须各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省政府决定成立“广东省治理乱收费工作办公室”,作为“省清理‘三乱’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省物价局,人员以省物价局为主,从财政、审计、监察等省直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全省治理
乱收费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和制定具体措施。各市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县要成立机构或指定专门人员,建立起以政府及部门行政首长为主的层层管理责任制,明确各自行政责任,建立和健全收费法规管理体系,用法律和规章规范收费行为。
3、完善收费社会监督机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收费一律实行“两证、一票、一卡”和“收支两条线”制度。公布收费项目、标准,增加收费管理的透明度。
二、步骤和方法
这次治理乱收费分三个阶段进行,时间从现在起至1996年上半年。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今年12月中旬以前,各地要层层进行广泛动员、宣传和部署,让政府治理乱收费的决心家喻户晓。各新闻单位要做好舆论宣传和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公布投诉电话和地址,接受企业、群众监督和举报。
第二阶段,自查自报自纠阶段。1996年第一季度末以前,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应自行清理、取消或纠正各种不合法收费项目,并提出现有合法收费项目的合并、调整、取消或保留的意见,逐级上报。各市政府和各主管部门汇总后报省治理乱收费工作办公室。各级事业单位(包括
行政、司法机关所属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所属各服务机构),要对本身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自查,在限期内报同级政府治理乱收费工作办公室审定,逾期不报的视为非法收费。
第三阶段,检查审查整改阶段。1996年上半年,各级政府要组织物价、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组成若干工作组,重点检查下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乱收费是否在限期内改正。对查出的乱收费行为,除由物价检查机构给予经济制裁以外,对政府和部门负有行政责任的行政首长按
规定进行行政处分。同时审定事业单位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并对现有各种合法收费管理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改革。
从现在至明年上半年治理整顿期间,除国家决定出台的以外,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原则上不予审批。



199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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