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规速递>>纯文字版
人事部关于非在职人员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问题的通知
人事部


近年我国实行的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对合理使用人才、促进国际交流、加速计算机软件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鉴于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必须达到规定的实践工作要求,以及专业技术资格是受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因此决定,对非在职人员通过水平考试
合格的,只颁发水平考试合格证书,不再颁发相应级别的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精神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1994年9月29日
检索更多更新的法律法规请到: 《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

购买法律图书请到: 《法律图书馆》--网上西湖法律书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