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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大连市市内四区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标准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



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总公司):
依据《大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管理办法》和《关于发布大连市城区土地级别和土地使用费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特发布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简称市内四区)土地级别(见附表1)和基准地价标准(见附表2)。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发布的土地级别包括市内四区的城市国有土地和甘井子区农村集体土地。
二、市政府大政发[1993]9号文《关于发布大连市城区土地级别和土地使用费标准的通知》发布的城区土地使用费标准不变;土地级别的划分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三、市内四区基准地价标准是根据土地的等级、用途确定的。具体地块的出让金价格按照附表2(注2)计算。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大连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四年五月十八日

附表1:大连市市内四区土地级别类区划分一览表

等级类区 具体范围

一 级 地 北:黄河路—铁路线—长江路 东:港湾街—太平街
南:胜利路—劳动公园—气象街—共建巷—植物园 西:沈阳路

一类区 北:铁路线—火车站—长江路 东:世纪街—安阳街
南:五惠路—南山路 西:民航大厦—大公街

二类区 北:长江路 东:五五路
南:劳动公园—外语学院(北)—枫林街 西:新开路

三类区 人民广场片
四类区 余下部分


二 级 地 1、北:兴工街—长江路 东:沈阳路—黄河路 南:胜利路 西:中长街—净水厂—马栏河
2、长江路(胜利路至港湾桥段)北侧、铁路线南
3、北:长江路 东:荣民街 南:山林地 西:港湾街—太平街
4、解放路(二十四中至葵英街段)两侧至山林地

一类区 1、北:五一路—联合路—黄河路 东:沈阳路 南:胜利路 西:白山路
2、解放路两侧

二类区 1、二七广场、港湾街、大众街、春德街、鲁迅路
2、长江路、黄河路、联合路围成区域
3、西安路、太原街、黄河路

三类区 余下部分

等级类区 具体范围
三 级 地 1、北:香工街—香炉礁街、黑嘴子码头、海港 东:三十五中 南:长江路—铁路线 西:机车厂、起重机厂、油漆厂
2、星海街、富国街、胜利路南侧
3、长春路—八一路两侧至山林地
4、解放路两侧至山林地
5、中南路、山屏东街两侧至山林地

一类区 西安路、中山路、黄河路、西安路(北段)沙河口站、华北路、鞍山路、东北路、上海路、中南路、解放路、八一路、长春路、华北路(南段)
二类区 五一路、香一街、兴业街、菜市场、秀月街、迎宾路
三类区 余下部分

四 级 地 1、寺儿沟、王家屯 2、星海新村 3、台山、南沙河口
4、铁道学院 5、工人村、春柳村、刘家桥、周水子、机场前

一类区 华北路、西南路(中段)、迎客路、黄河路、五一路、中山路、西南路(南段)
二类区 余下部分

等级类区 具体范围
五 级 地 1、杨树沟、由家村 2、马栏广场 3、王家沟、石家沟、郭家沟、机场
4、周水前、友谊街、华东路、王家桥、金家街、椒房街、大化厂、北山村

一类区 中山路、黄河路、西北路、华北路、松江路、东纬路、新甘井子、椒北路、华东路、山东路、千山路
二类区 余下部分

六 级 地 1、栾金村 2、湾家村 3、小辛寨子 4、泡崖子 5、朱棋路小区 6、南关岭
7、石灰石矿、海茂村 8、盐岛子 9、大房身、大连湾

一类区 凌水路、旅顺中路、旅顺北路、西北路、华北路、华东路、振兴路
二类区 余下部分

七 级 地 王家村、华录集团、棠梨沟、大辛塞子、革镇堡、棋盘子、后关、毛营子

八 级 地 河口、小平岛、刘家沟、王家店、黄岭子、牧城驿、营城子、革镇堡

九 级 地 上刘家村、岔鞍、鞍子岭、双台沟

山 林 地 1、南部沿海风景区、棒棰岛、石槽、老虎滩、秀月山庄公园、星海公园
2、七贤岭风景区
3、北部沿海风景区、夏家河子、羊圈子、棋盘山、拉树房、土城子、前盐村、碧海山庄
4、黄龙尾(军事用地) 5、其它山林地


附表2:大连市市内四区基准地价及土地使用费标准一览表

                             元/平方米*最高出让年限
  单位: —————————————
元/平方米*年

土地用途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七级 八级 九级

商服、游乐、金融 990 891 693 594 495 396 297 238 218
—— —— —— —— —— —— —— —— ——
50 45 35 30 25 20 15 12 11

办公、写字楼、公寓 891 792 594 495 396 297 238 218 198
—— —— —— —— —— —— —— —— ——
45 40 30 25 20 15 12 11 10

别 墅 936 819 702 585 468 351 281 234 210
—— —— —— —— —— —— —— —— ——
40 35 30 25 20 15 12 10 9

商品住宅 819 702 585 468 351 234 210 187 164
—— —— —— —— —— —— —— —— ——
35 30 25 20 15 10 9 8 7

工业、仓储、水产加工 644 430 258 236 215 193 172 150 129
—— —— —— —— —— —— —— —— ——
30 20 12 11 10 9 8 7 6

高科技项目 515 344 206 189 172 154 138 120 103
—— —— —— —— —— —— —— —— ——
24 16 10 9 8 7 6 5.5 5
注:1、南部沿海风景地区按一级地标准,北部沿海风景区按六级地标准,七贤岭按二级地标准,其它山林地取相邻土地等级标准。
2、以表上数据为基数,加上年限修正、区位修正和容积率修正得到具体地块的出让金价格。
3、表上数据为各用途用地最高出让年限的基准地价,如果出让年限低于最高年限,可作年限修正;
区位修正是根据同一级地不同类区作一定比例的调整;当建筑容积率大于2.5时,作容积率修正。





1994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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