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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证》加盖专用章的通知
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



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房管一公司、房修一公司、房屋经营管理公司:
为加强对国有土地的使用和管理,我局决定对本局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按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不同,分别加盖《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有偿土地使用证专用章》、《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划拨土地使用证专用章》、《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交纳使用费土地使用证专用章》、《
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临时土地使用证专用章》。
上述用章自一九九四年五月一日起启用。
特此通知
附:专用章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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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 ||
||有偿土地使用证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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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
||划拨土地使用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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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 ||
||交纳使用费土地使用证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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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 ||
||临时土地使用证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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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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