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规速递>>纯文字版
国务院关于成立国家行政学院的通知
国务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了适应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和实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需要,加强对高、中级国家公务员的培训
,决定成立国家行政学院,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1993年10月16日
检索更多更新的法律法规请到: 《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

购买法律图书请到: 《法律图书馆》--网上西湖法律书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