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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治理整顿期间省政府及办公厅所发文件情况的通报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遵照国办发[1992]15号、政办[1992]28号文件精神,我们对省政府及办公厅自1988年9月1日至1992年第一季度末制发的代字皖政、政办文件进行了清理。其间共发文568件,其中皖政327件(包括省政府令32件),政办241件。清理工作是在广泛
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的,现综合通报如下:
一、自行失效的文件176件,其中皖政112件、政办64件,占清理总数的31%。
这类文件主要是为做好某一项工作所发的意见、通知,有的是向国家有关部、委的单项请示、报告等,时效性较强,文件规定的任务已经完成。
二、需要继续执行的文件359件,其中皖政156件、政办171件、省政府令32件,占清理总数的63.2%。
这类文件的主要精神与国家目前政策相吻合,对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仍然具有指导作用;有些虽属规定的任务已完成,但作为一项改革和政策是连续性的,仍须继续执行。
三、需要修订的文件12件,其中皖政10件,政办2件,占清理总数的2%。
这类文件总体上是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的,但有一部分内容已不适应当前的形势,需要进行修改或充实。详见附表一。
四、停止执行的文件21件,其中皖政17件、政办4件,占清理总数的3.7%。
这类文件主要是为治理整顿制订的,其主要任务已经完成,主要内容已不适应当前的形势,停止执行。详见附表二。
特此通报。
附表一
需修订的文件1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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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文 号 │ 标 题 │ 说 明 │
├──┼─────────────┼───────────┼──────────────┤
│ │ │批转省经委、省物资 │对其中超产煤供应,应 │
│ 1│ 皖 政 │局省工商局关于加强 │作修改。在同等价格的 │
│ │ (1988)69号 │煤炭市场管理的报告 │情况下,应优先供应省 │
│ │ │ │内。 │
├──┼─────────────┼───────────┼──────────────┤
│ │ │贯彻国务院关于化肥、 │国务院正在准备修改, │
│ 2│ 皖 政 │农药、农膜实行专营决 │暂按皖政(1992)31号 │
│ │ (1988)70号 │定的通知 │文执行。 │
├──┼─────────────┼───────────┼──────────────┤
│ │ 皖 政 │关于贯彻执行《安徽省 │对《条例》作了修改, │
│ 3│ │计划生育条例》的通知 │并已提请省第七届人大 │
│ │ (1988)77号 │ │常委会第32次会议审议 │
│ │ │ │通过。 │
├──┼─────────────┼───────────┼──────────────┤
│ │ 皖 政 │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钢 │第二条控制过死,对部 │
│ 4│ (1989)3号 │材管理决定的通知 │分品种钢材实行专营并 │
│ │ │ │整顿,已不适应形势。 │
├──┼─────────────┼───────────┼──────────────┤
│ │ 皖 政 │转发国务院关于出让国 │应放宽地、市土地审批 │
│ 5│ (1989)63号 │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权限 │权,已拟出新的审批意 │
│ │ │的通知 │见。 │
├──┼─────────────┼───────────┼──────────────┤
│ │ │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振兴 │皖发(95)15号文中规 │
│ 6│ 皖 政 │我省农业若干问题的决 │定:“过去本省有关规 │
│ │ (1990)15号 │定 │定与本决定不一致时, │
│ │ │ │以本决定为准”。不符 │
│ │ │ │的地方,已自行废止。 │
│ │ │ │ │
└──┴─────────────┴───────────┴──────────────┘

(续一)
┌──┬─────────────┬───────────┬──────────────┐
│序号│ 文 号 │ 标 题 │ 说 明 │
├──┼─────────────┼───────────┼──────────────┤
│ │ 皖 政 │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化 │国务院已准备修改,暂 │
│ 7│ (1990)17号 │肥、农药、农膜专营办 │按皖政(1992)31号文 │
│ │ │法的通知 │执行。 │
├──┼─────────────┼───────────┼──────────────┤
│ │ 皖 政 │印发安徽省冶金工业行 │冶金行业中的企业,有 │
│ 8│ (1991)8号 │业管理工作要点(试行)│部分审批权已下放给地 │
│ │ │的通知 │方和企业本身。 │
├──┼─────────────┼───────────┼──────────────┤
│ │ 皖 政 │转发国务院关于严格控 │此文当年有效,现在有 │
│ 9│ (1991)37号 │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 │些条款要修订。 │
│ │ │通知 │ │
├──┼─────────────┼───────────┼──────────────┤
│ │ 皖 政 │批转省计委关于安徽省 │主要经济指标要适当调 │
│10│ (1992)6号 │一九九二年国民经济和 │整。 │
│ │ │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 │
│ │ │报告的通知 │ │
├──┼─────────────┼───────────┼──────────────┤
│ │ 政 办 │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补充 │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需 │
│11│ (1990)39号 │国营工交企业流动资金 │调整。 │
│ │ │问题意见的通知 │ │
├──┼─────────────┼───────────┼──────────────┤
│ │ 政 办 │转发省农村能源领导小 │“八五”期间的计划任 │
│12│ (1991)26号 │级关于“八五”期间农 │务已部分作了调整。 │
│ │ │村能源建设意见报告的 │ │
│ │ │通知 │ │
└──┴─────────────┴───────────┴──────────────┘

附表二
停止执行的文件21件
┌──┬─────────────┬───────────┬──────────────┐
│序号│ 文 号 │ 标 题 │ 说 明 │
├──┼─────────────┼───────────┼──────────────┤
│ │ 皖 政 │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是特定形势下提出的控 │
│ 1│ (1988)62号 │控制货币稳定金融的决 │制措施。 │
│ │ │定的通知 │ │
├──┼─────────────┼───────────┼──────────────┤
│ │ 皖 政 │批转省人民银行关于进 │是特定形势下提出的措 │
│ 2│ (1988)74号 │一步搞活资金的几点意 │施,目前继续执行无意 │
│ │ │见 │义。 │
├──┼─────────────┼───────────┼──────────────┤
│ │ 皖 政 │转发国务院关于对彩色 │国家已撤销彩电专营。 │
│ 3│ (1989)7号 │电视机实行专营管理的 │ │
│ │ │通知 │ │
├──┼─────────────┼───────────┼──────────────┤
│ │ 皖 政 │批转省经委、省劳动局 │企业三项制度的改革, │
│ 4│ (1989)9号 │关于在国营企业中进行 │已有新的政策规定。 │
│ │ │优化劳动组合试点工作 │ │
│ │ │的报告 │ │
├──┼─────────────┼───────────┼──────────────┤
│ │ 皖 政 │印发《全省棉花生产座 │国务院已下达国发 │
│ 5│ (1989)13号 │谈会纪要》 │(1992)54、55号文 │
│ │ │ │件,按国务院文件执 │
│ │ │ │行。 │
├──┼─────────────┼───────────┼──────────────┤
│ │ 皖 政 │关于加强粮油管理的决 │治理整顿任务已完成, │
│ 6│ (1989)16号 │定 │不宜再执行。 │
└──┴─────────────┴───────────┴──────────────┘

(续一)
┌──┬─────────────┬───────────┬──────────────┐
│序号│ 文 号 │ 标 题 │ 说 明 │
├──┼─────────────┼───────────┼──────────────┤
│ │ 皖 政 │批转省财政厅、省粮油 │提取农业技术改进费对 │
│ 7│ (1989)19号 │局、工商局关于提取农 │外销不利,不宜再执 │
│ │ │业技术改进费意见的报 │行。 │
│ │ │告 │ │
├──┼─────────────┼───────────┼──────────────┤
│ │ 皖 政 │关于继续控制市场物价 │是特定形势下提出的措 │
│ 8│ (1989)21号 │上涨的通知 │施,治理整顿任务已完 │
│ │ │ │成,不宜再执行。 │
├──┼─────────────┼───────────┼──────────────┤
│ │ 皖 政 │批转省计委关于十二种 │治理整顿任务已完成, │
│ 9│ (1989)22号 │生活必要品产销安排情 │不宜再执行。 │
│ │ │况的报告的通知 │ │
├──┼─────────────┼───────────┼──────────────┤
│10│ 皖 政 │关于农业技术改进费使 │已不适应现在粮食市场 │
│ │ (1989)36号 │用管理问题的通知 │的形势,应停止执行。 │
├──┼─────────────┼───────────┼──────────────┤
│ │ 皖 政 │批转省经委、省财政 │搞活企业,省委、省政 │
│11│(1989)56号 │厅、省监察厅关于当前 │府已发了皖发(1992) │
│ │ │搞活工交企业生产经营 │31号文件。 │
│ │ │若干意见的通知 │ │
├──┼─────────────┼───────────┼──────────────┤
│ │ 皖 政 │批转省经委、省商业厅 │具体规定已不适应建立 │
│12│(1989)58号 │关于支持省内工业生产 │大市场、发展大流通的 │
│ │ │扩大工业品下乡报告的 │形势。 │
│ │ │通知 │ │
├──┼─────────────┼───────────┼──────────────┤
│13│ 皖 政 │关于加快我省棉花生产 │按国务院国发(1992) │
│ │ (1990)22号 │的通知 │54、55号文件执行。 │
└──┴─────────────┴───────────┴──────────────┘

(续二)
┌──┬─────────────┬───────────┬──────────────┐
│序号│ 文 号 │ 标 题 │ 说 明 │
├──┼─────────────┼───────────┼──────────────┤
│ │ 皖 政 │关于认真做好清理压缩 │劳动用工制度已作了较 │
│14│ (1990)49号 │计划外用工工作的通知 │大改革,此文已不适 │
│ │ │ │用。 │
├──┼─────────────┼───────────┼──────────────┤
│15│ 皖 政 │关于大力发展棉花生产 │按国务院车发(1992) │
│ │ (1991)16号 │的通知 │54、55号文件执行。 │
├──┼─────────────┼───────────┼──────────────┤
│ │ 皖 政 │批转省经委、省财政厅 │内容已被省委、省政府 │
│16│ (1991)22号 │关于进一步搞活工业企 │皖发(1992)31号文的 │
│ │ │业若干意见的通知 │新规定覆盖。 │
├──┼─────────────┼───────────┼──────────────┤
│ │ 皖 政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 │按国务院车发(1992) │
│17│(1991)60号 │强棉花市场管理的通告 │54、55号文件执行。 │
├──┼─────────────┼───────────┼──────────────┤
│ │ 皖 政 │转发省经委、省财政厅 │企业转换机制,各地市 │
│18│(1989)49号 │关于抓好国营工业企业 │对扭亏制定了新的措 │
│ │ │扭亏工作意见的通知 │施,已不适用。 │
├──┼─────────────┼───────────┼──────────────┤
│ │ 政 办 │转发省企业管理指导委 │企业升级工作已不适应 │
│19│ (1989)56号 │员会、省经济委员会关 │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要 │
│ │ │于改进企业升级工作意 │求。 │
│ │ │见的通知 │ │
├──┼─────────────┼───────────┼──────────────┤
│ │ 政 办 │转发省计委关于完善十 │治理整顿的任务已完 │
│20│ (1990)1号 │二种生活必需品购销办 │成,不宜再执行。 │
│ │ │法进一步稳定市场报告 │ │
│ │ │的通知 │ │
├──┼─────────────┼───────────┼──────────────┤
│ │ 政 办 │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 │农副产品收购资金规模 │
│21│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管好 │审批和贷款规模实行指 │
│ │(1990)35号 │用活信贷资金请示的通 │导性计划管理,与当前 │
│ │ │知 │加强宏观调控精神不符 │
└──┴─────────────┴───────────┴──────────────┘





199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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