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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转市计委、经委、统计局《关于改进经济评价考核指标的意见》
天津市政府


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计委、经委、统计局《关于改进经济评价考核指标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关于改进经济评价考核指标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国务院生产办、国家统计局关于改进工业生产评价考核指标报告的通知》(国发〔1992〕10号),全面、准确反映和评价我市国民经济发展的规模、速度、结构和效益,加强管理,促进有计划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提出
以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改进经济评价考核指标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全市国民生产总值季度统计制度。国务院要求,从今年起,将国民生产总值作为衡量国民经济发展规模、结构、速度、效益的核心指标,按季度进行考核,以发挥对国民经济运行的导向作用,促进经济工作真正转移到调整结构和提高经济效益的轨道上来。我市拟从今年一季
度开始建立国民生产总值季度统计制度。鉴于目前全市统计工作状况不平衡,在去年全市国民生产总值普查的基础上,先在市属七十四个主要局级系统、十八个区县和一百二十三个中央在津单位建立增加值(约占全市国民生产总值的一半)统计制度,并在此基础上按季测算全市国民生产总
值,作为今后计划、考核、评价全市和各区、县、局经济发展的主要指标。
(二)改进工业经济评价考核指标。为了全面反映工业生产、销售、经营、效益情况,克服工业总产值指标存在的重复计算和不能反映产销衔接的缺陷,根据国家统一要求,从今年四月报送一季度资料起,改进现行的工业经济评价考核指标。
1.建立工业增加值月度统计制度,全面反映工业生产经营最终成果,并以此作为计算工业经济增长速度的主要指标。统计范围为乡、街及以上全部独立核算工业企业。
2.建立工业销售产值月度统计制度,反映工业生产已实现产品销售的规模和速度。工业销售产值同时采用现价与不变价两种价格计算。用现价工业销售产值与现价工业总产值相比计算工业产品销售率,用不变价工业销售产值计算销售增长速度。统计范围为乡、街及以上全部工业企业



3.建立主要财务指标统计制度,范围由目前只对地方预算内国营工业企业进行统计,扩大到对乡、街及以上全部独立核算工业企业进行月度统计,并相应增加有关统计内容。
4.建立工业经济效益评价考核指标体系,从各种生产要素的投入产出对比关系来全面评价工业经济效益。在现行主要财务统计月报的基础上,选择十项指标按月进行评价考核,并定期公布各区、县、局的完成情况。①工业产品销售率;②工业资金利税率;③工业成本利润率;④工业
净产值率;⑤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按净产值计算);⑥工业流动资金周转次数;⑦工业工资利税率;⑧工业产品销售收入利税率;⑨工业增加值增长率;⑩国家所得率。其中前六项指标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定期计算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同时,拟进一步研究年度全部工业生产要素利
税率的计算方案,配合经济效益综合指数用于评价工业经济效益。
5.建立工业产、销、存月报统计制度,全面反映工业生产、销售去向和库存情况,包括总量指数和一百九十多种主要产品。统计范围为全市乡、街及以上全部工业企业。

(三)建立我市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基本框架。根据国家的统一要求,今年我市要编制国民生产总值及其使用表、资金流量表、地区对外收支平衡表、地区经济循环帐户和工业大中型企业经济循环帐户。并做好今年全国统一的投入产出调查准备工作。
二、改进经济评价考核指标工作的组织实施
改进经济评价考核指标,是经济、计划、统计、财会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国家为转变经济发展指导思想而采取的重要措施。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范围广、工作难度大,需要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共同完成这项任务。
市统计局负责制订建立和完善有关统计制度的具体实施方案,在今年三月十五日前布置到各区、县、局统计部门,并从四月份开始按照改进后的统计制度要求,由各区、县、局及中央在津单位,汇总本系统统计数据用计算机传输到(或送软盘)市统计局。
市计委根据改进后的经济评价考核指标,逐步改进计划工作,研究建立以国民生产总值为核心的国民经济计划指标体系,并选择部分经济部门试编一九九二年增加值计划,在工业系统把增加值和产品销售产值列为对企业进行考核的计划指标之一。
市经委以改进后的工业评价考核指标为依据,组织好工业生产经营,并与有关部门研究,将改进后的评价考核指标,运用到完善企业承包合同和工效挂钩的办法中去。
财政部门积极配合统计部门,加强企业财务统计基础工作,相应改进会计制度,各级财务部门要按照改进后的统计制度要求及时向统计部门提供有关财务资料,以满足改进工业生产和整个国民经济评价考核指标的要求。
银行、税务、保险、工商管理、外汇管理等部门及企事业主管部门也要及时向统计部门提供有关的财务资料和业务资料。
为保证上述几项统计制度的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和各区、县、局要加强领导,统一认识,深刻理解建立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改进工业生产评价考核指标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件重要工作来抓,要有一位领导同志负责这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动,并在人力、物力、财
力上给予必要的支持。各区、县、局和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健全综合统计机构,充实综合统计力量和计算手段。增添微机的费用,区县由同级财政解决;业务主管局由集中留利或办公费解决;企业购置单台微机在五万元以下的可摊入生产成本。要搞好各级计划、统计、财会和计算机人员的
培训,以保证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完成任务。各级计划部门和经委也要结合自己的工作,做好建立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改进工业生产评价考核指标的实施工作。
以上贯彻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区、县、局及有关单位执行。



1992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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