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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农委、市市政工程局《关于加强外环线路基外设施管理的意见》
天津市政府



各郊区人民政府,有关委、局:
市农委、市市政工程局《关于加强外环线路基外设施管理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关于加强外环线路基外设施管理的意见
为加强外环线路基外设施(含外环河外边坡、子埝、两行树木及内边沟外坡、子埝、一行树木、界桩)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成立天津市外环线路基外设施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农委主任朱连康兼任,副组长由市市政工程局副局长王晨星兼任,成员为东郊区副区长陈章伟,南郊区副区长许惠定,西郊区副区长韩志国,北郊区副区长赵万里,市农场局副局长王秉衡。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定
期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外环线路基外设施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检查管理工作情况;每半年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养护管理的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分别由市市政工程局、市农委有关同志担任。办公室配备三至五名兼职工作人员。办公地点设在外环线管理所。外环线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组织一次由各区参加的联合检查,年终进行总评,根据各区、乡
的养护管理情况进行总结表彰。
各郊区水利局和沿线乡是外环线路基外设施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要确定一名领导同志分管这项工作。沿线的市有关单位也要确定一名领导同志分管此项工作。
二、在外环线路基外设施管理办公室领导下,建立一支由五十人组成的外环线路基外设施养护管理专业队。其任务是:保持外环河外边坡、子埝及内边沟外坡、子埝的完好,随时修补浪窝、冲沟,及时清除杂草;养护管理外环河外侧两行树木及内边沟外侧一行树木,及时浇水、修枝、
除虫;保护好界桩。
三、沿线每个乡各聘用一名外环线管理专职协理员。
(一)外环线管理专职协理员的条件为:1.年龄三十五岁至五十岁;2.身体健康,能坚持工作;3.具备初中或相当初中文化水平,有威信,有组织能力并熟悉本乡情况;4.尽职尽责,能完成本职工作。
(二)外环线管理专职协理员的任务是:负责协调养护管理专业队与沿线村的有关问题;进行日常的巡回检查,保持本乡界内树木不损坏、界桩不丢失;及时向市、区报告外环线养护管理方面的情况,传达、宣传市、区有关管理工作的规定、要求,协助区、乡组织群众性的义务劳动。

各乡协理员每周在外环线管理所召开一次碰头会,汇报和研究工作。
(三)专职协理员受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所在区乡双重领导。各郊区专职协理员名额是:东郊区四人,南郊区一人,西郊区五人,北郊区四人。专职协理员不占编制,可设在乡水利站内,由区、乡提名并与市市政工程局外环线管理所共同审查确定。
(四)对专职协理员给予适当的生活补助,每人每月补助一百五十元,同时根据工作业绩好坏,定期发给一定数额奖金,月平均最高不超过三十元。以上费用,每季度由区水利局负责造册,在外环线管理所领取补助费。



199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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