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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农委《关于发展我市农业机械化问题的意见》
天津市政府办公厅
各郊区、县和塘沽、汉沽、大港区人民政府,有关委、局,有关单位:
市农委《关于发展我市农业机械化问题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发展我市农业机械化问题的意见
近年来,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市的农业机械化有了新的发展。到一九八七年,全市拖拉机保有量达到二万七千四百一十七台,与一九七八年相比增长68%,农用汽车一万三千四百一十四辆,增长四点六倍;拖拉机作业量达一亿五千万亩,增长近一倍;机耕面积达88%,创
历史最高水平。小麦机播、机收面积分别达到78%和17%。同时,土壤深松、秸秆还田,精少量播种、隔膜育秧配套机插和机械化养鸡、养鱼等新技术、新机械也开始引进、示范和推广。但是,我市农机化的发展步伐仍不能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
是农机化发展水平与大城市郊县农业所处的地位不相称;二是农村土地分散经营的生产方式与开展机械作业和农机化服务不相适应;三是现有农业机械老化,配套不足,资金短缺;四是农机系列化配套还不够完善。根据《国务院批转农牧渔业部、国家机械委、水电部、林业部关于当前农业
机械化问题报告的通知》(国发〔1987〕67号)精神,为加快我市农机化的发展步伐,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前,我市农机化要坚持“积极、稳妥、发展、提高”的方针,遵循“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和“分类指导、重点突破”的原则,突出抓好三个服务,即:为增强农业后劲服务,为发展副食品生产、满足城市人民生活需求服务,为促进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富裕农民服务,以实现我
市农业发展的战略目标。
二、发展农机化的具体目标是:在种植业方面,力争到一九九○年使小麦生产的主要环节基本实现机械化,到一九九五年使玉米生产的主要环节基本实现机械化,并努力提高水稻生产环节的机械化水平,同时使土地深耕、深松、秸秤还田、精少量播种、水稻隔膜育秧、配套机播等新技
术普遍得到应用;对近郊商品菜基地,要积极研究、试验和推广工厂化育苗、机械铺膜、喷灌、滴灌、机械铺设地下管道、机械收获等新技术,力争几年内使蔬菜生产的机械化水平有一个新的提高;对主要水果产区,要加快研究推广适合果园生产需要的各种机具。在副食品生产方面,要进
一步扩大农户笼养鸡的经营规模,在饲料加工、孵化、喂饲、给水、清粪、集卵等环节上的机械化水平要普遍提高;对主要商品鱼生产基地,要大力推广颗饵加工、投料、增氧、捕捞、清塘及网箱养鱼等机械化新技术,努力提高单产;为适应养猪发展的需要,要试验推广适宜专业大户或中
等规模养猪场的机械化养猪技术。在农副产品加工、贮运、保鲜等方面,也要努力提高机械化生产水平。
三、为实现上述目标,要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搞好土地的合理规模经营和区域化种植,为实现农机化铺平道路。各郊县要按照《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关于在我市农村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的通知》(津党发〔1987〕14号)精神,积极稳妥、因地制宜地推进土地规模经营。对已实行土地规模
经营的地方,要率先发展农机化或开展农机系列化服务。对尚不具备规模经营条件的地方,要搞好区域化种植,加强统一整地、统一播种、统一灌溉、统一收获等综合服务,以利于农机替代效益的发挥。
(二)增加农机投入,增强发展农机化的后劲。本着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的原则,逐步增加对农机的投入。鉴于当前国家财政比较困难,目前我市农机的投入,主要还是依靠集体和群众的力量。各郊县要对发展农机化做出统筹规划。郊县财政和乡镇企业支农资金,应确定恰当比例
用于发展农机化,并要有计划地建立农机化发展基金。市财政要进一步加强对发展我市农机化的扶持。
(三)健全农机服务网络,开展系列化社会服务。各郊县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建设多形式、多层次、网络型的农机化管理和服务体系。一是乡镇农机管理站的建设,可根据农机分布情况和当地经济条件建立中心站,负责几个乡镇的农机管理工作;二是在有条件的地方,重点加强
村一级农机服务队的建设;三是对个体、联合体农机服务站所办的企业,要按照农牧渔业部《关于明确乡(镇)村农机管理服务站、队有关问题的通知》(〔1986〕农〔机〕字第25号)精神,在业务上归口农机化管理部门领导,不要改变他们的隶属关系。乡镇企业管理部门,也不要
向他们收取管理费用。
(四)农机系统要坚持一主多副,开放搞活,进一步增强服务能力。要充分利用本系统人才、技术、装备等优势,坚持一主多副,开展多种经营,依靠自身的力量发展农机化。对于农机具及其零配件的生产,有关部门要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农业机具及其零配件给予减税照顾的
通知》(〔87〕财税增字第40号)精神,纳税确有困难的企业,给予定期减征增值税的照顾。
(五)加强对发展农机化的领导。农业机械化是增强农业发展后劲的重要物质技术基础,各级领导要从农村整体发展的战略高度认识发展农机化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把农机化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从实际出发,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同类型和条件,提出不同的要
求。农机部门,要当好参谋,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制定规划,组织实施,并做好农业机械的维修、保养、供应和农用柴油的合理使用,农机产品的技术鉴定,新产品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以及农机技术人员的培训等工作。还要加强农机监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农林、水利、水产、畜牧
部门,要与农机部门积极配合,共同推动农机化事业的发展。国营农场,要在农业机械化方面先行一步,起到示范作用,成为广大农村学习的榜样。市计委、经委、科委、财政、银行等有关部门,应从物资、技术、资金、信贷等方面给予帮助和支持。
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1988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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