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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关于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习惯航道”一词含义的函
1988年2月6日,交通部
湖北省交通厅:
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中“习惯航道”一词的含义依法解释如下:
“习惯航道”是指船舶经常(包括季节性)通航的水域。
特此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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