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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盲人在市区内凭证免费乘车(船)的通告
广州市人民政府



为了体现党和人民政府对盲人的关怀,关心盲人的生活,自一九八七年七月一日起,对市区内的盲人分批颁发盲人乘坐市区内公共汽车(包括黄埔、新洲线),电车和过江轮渡的免费证。盲人可持证在市内免费乘坐车(船),市公共交通部门的乘务员要主动帮助盲人上、下车(船),
乘客要主动向盲人让路让坐,以示关照。特此通告。




198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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