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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D2型内燃机车段修规则
铁道部

第一章 段修工作管理

统一领导 分级管理
第1条 内燃机车段修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铁道部:对全路机车检修工作统一规划,综合平衡,调查研究,督促检查,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组织制定和修改机车检修有关规章;审批机车大修计划和技术改造计划。


铁路局:对全局机车检修工作综合平衡,督促检查,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贯彻执行铁道部有关规章、命令;组织制定和修改本局有关机车检修细则和办法,机车架修范围、探伤范围、验收范围、配件互换范围及定量、主要部件检修工艺;编制机车大修计划;审批机车架修计划。
铁路分局:贯彻执行部、局有关规章、命令;督促检查本局管内各机务段的机车检修工作,坚持按计划修车。
机务段:贯彻执行部、局、分局有关的规章、命令;编制机车定修范围,检修工艺;制定机车和主要部件检修的技术作业过程表和有关制度;编制机车检修计划,全面完成段修任务。
检修车间
第2条 机务段检修车间要做好下列工作:
一、贯彻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命令;按照全面质量管理的原则,抓好机车检修质量、检修时间、劳动生产率、配件材料及能源消耗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二、贯彻执行按主要部件性质的专业包修负责制,并根据检修任务和网络图的需要设立相应的专业班组,合理安排好工人作业班次,加强对生产班组的管理。
三、在段修过程中,严格执行“四按”,“三化”,记名检修,不断提高机车检修工作的程序化、文明化、机械化程度,建立健全各种修程的检修台帐和记录,把记名检修落实到班组管理和岗位责任制中去。
四、建立健全会议制度,及时指挥生产。检修主任(或副主任)要按时主持召开各种检修会议,传达上级命令,确定超修范围,检查生产进度,协调各有关方面的工作,并按照机车检修评定标准,对每台机车的检修工作进行总结和评定。
五、切实抓好机车检修、配件修复、段制品生产等项调度工作,保证机车架、定修和大型互换配件检修按作业过程表进行,实行均衡生产。
六、根据段定的职工培训计划,按生产班组的不同专业,有计划地组织检修人员学习技术、业务,不断提高其技术和管理水平。
七、加强安全生产的思想教育,坚持安全生产制度,及时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经验,确保人生和设备的安全。
修程和周期
第3条 内燃机车应根据其构造特点、运用条件、实际技术状态和一定时期的生产技术水平来确定其检修修程和周期,确保机车安全可靠地运用。
一、修程:
分为大修、架修、定修三级,其中架修和定修为段修修程。
二、周期(公里或期限):
各级修程的周期,应按非经该修程不足以恢复其基本技术状态的机车零部件在两次修程间保证安全运用的最短期限确定。根据当前机车技术状态及生产技术水平,检修周期规定如下:
大修 96万公里;调小机车为9年;
架修 32万公里;调小机车为3年;
定修 2万公里;调小机车为2个月。
大、架、定修公里或期限允许伸缩10%。



架修周期:包括新造或大修至架修、架修至架修以及架修至大修间的公里。
由于机车担当运输任务和运用方式不同,各地运用条件差异也较大,各铁路局应根据本规程要求,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本局内燃机车各级修程的周期,并报铁道部核备。为不断提高内燃机车的经济效益,应积极采用技术检测等手段,科学地掌握机车状态的变化规律,在保证质量的前提
下,逐步延长机车的检修周期,经充分试验验证,允许突破以上规定的检修周期上限,但须报铁道部批准。
检修周期确定后,在日常掌握中,有的机车架修公里需要延长或缩短超过10%时,经机务段鉴定,报铁路局审批;有的机车大修公里需要延长或缩短超过10%时,经机务段鉴定,由铁路局审查,报铁道部(机务局)批准。
检修计划
第4条 内燃机车检修应按计划均衡地进行。检修计划由机务段技术室负责会同检修、运用车间,根据机车的实际技术状态、走行公里,以及检修,运用的生产安排进行编制。机务段长应定期检查检修计划的执行情况。
一、定修计划:
机车定修月度或旬(周)计划应在月或旬(周)开始前3~5天提出,经机务段长批准,报铁路分局后执行。运用车间要于定修前填好“机统—28”,并于24小时前交检修车间。
二、架修计划:
机务段在每年度开始前85天编制出分季的年度架修计划报铁路局,铁路局平衡汇总后报铁道部备案。每季度开始前45天编制出分月的季度架修计划报铁路局,铁路局审查、平衡批准后,于季度开始前30天下达到承修段,并通知委修段。委修段于月度开始前25天将架修机车不良
状态书寄给承修段。承修段于每月开始前10天编制出架修施工月计划报铁路局并通知委修段。
检修范围
第5条 机车各级修程必须有科学的检修范围,并认真贯彻执行。
定修范围由机务段编制,报铁路局备案,架修范围由铁路局编制,报铁道部备案。架、定修范围应由编制单位根据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定期组织修订。
机车架、定修范围编制的依据:
一、架、定修周期;
二、各机组、部件的技术要求;
三、机车状态的变化规律。
检修范围应保证:
一、机车不发生因范围不恰当而造成的机破、临修;
二、机车不发生因范围不恰当而造成的超范围修。
检修工艺
第6条 为了提高机车检修质量和效率,必须有合理的、先进的检修工艺。
铁路局组织编制主要机组和部件的检修工艺,并报铁道部备案;机务段编制架、定修车上作业项目的检修工艺,小部件检修及其他作业的检修工艺或工艺卡片,并报铁路局备案。
第7条 编制、贯彻检修工艺的基本要求:
一、检修工艺应符合本规程的基本技术规定、限度以及国标、部标、图纸、技术条件等有关规定,力求简明实用,通俗易懂,操作简便、安全。检修工艺的内容一般应包括:质量标准、解体、检查、修理、组装、试验的基本方法,所用的专用工具、量具、设备和材料等。
二、检修人员必须熟知自己所从事作业的工艺,并严格按照工艺要求进行检修工作。工艺装备、工具和量具须定期校验、维修,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三、要定期检查与分析工艺执行情况,注意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不断地在实践中发展和完善各项工艺,使之达到合理、科学、先进的要求。
配件互换,配件生产
第8条 配件互换是提高检修质量,缩短检修时间,组织均衡生产的有效措施。配件互换及配件生产的基本要求为:
一、机务段要执行铁路局下达或批准的配件定期互换和非定期互换范围。配件定期互换应纳入机车架、定修范围。
二、根据少占用国家资金的原则,机务段应按铁路局下达或批准的定量在检修车间配备定期互换和非定期互换配件,并建立互换配件的管理制度。良好互换配件保有量应符合规定要求。互换配件报废时,由机务段按照规定组织鉴定,经批准后办理报废手续,并及时申请补充。
三、铁路局应根据部定配件生产供应范围积极组织配件生产,产品质量须符合国标、部标、图纸及有关技术条件要求,并逐步向专业化、集中生产的方向发展。铁路局机车车辆配件厂要不断增加配件生产品种,逐步把各段生产的技术要求较高,批量较大的配件纳入厂的生产范围,供应
机务段修车的需要。
四、机务段要根据互换配件修复周期,良好配件保有量,段制品生产范围,认真组织配件的修复和生产,并积极开展修旧利废,努力做到物尽其用。
技术管理
第9条 机务段必须贯彻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负责制。在机车检修工作中要切实加强技术管理,执行有关技术规定,严肃技术纪律。
一、要贯彻落实各项技术规章;掌握机车及主要部件状态,编制检修计划、制定技术组织措施;搞好计量工作,对工、卡、量具及计量仪表加强管理,按期检验;开展技术革新和机车技术改造;推广全面质量管理;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不断提高机车质量和生产技术水平。
二、要按时做好机车履历簿和检修台帐的填写及其他技术资料的积累,并妥为保管。对有关数据要定期进行数理统计分析,为提高机车检修质量提供依据。
三、要建立健全机车检修工作分析制度。年、季、月度定期分析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检修任务和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机车质量、技术安全及有关技术组织措施的执行情况。专题分析的主要内容为:机破、临修、碎修、超范围修及重大返工修等。对机破、临修要明确发生
原因及责任者,并提出防止措施。
机务段应将上述各项分析情况每季汇总归纳,并经段长审查后于季度以后10日内报铁路局。铁路局每年进行综合分析后于1月末提出上年度的检修工作总结报铁道部。
四、在机车检修工作方面要发挥技术室的应有作用,做好检修计划,检修工艺,技术革新,综合分析,技术资料等以及机车各部(柴油机、电机、电器及电线路、蓄电池、辅助装置、制动、走行、轮对、仪表)的技术管理工作。
其 它
第10条 跨局、段的架修机车须严格按照合同(计划)规定的日期回送入段。回送机车的所有零、部件不得拆换。机车履历簿和补充技术资料等须在机车入段时一并交给承修段。
参加架修的机车乘务员要在开工前向驻段验收室报到,当好验收员的助手,并在架修工长领导下完成铁路局规定范围的作业。交车后由承修段会同驻段验收室对机车保养状态和乘务员在架修期间的表现作出书面鉴定,连同考勤表一起寄送所属机务段。
架修机车自交车时起,应于48小时内离开承修段。承修段要将填写齐全的机车履历簿及验收记录交接车人员签收后带回。
第11条 机车经架修后,在正常运用和保养维修的情况下,承修段应按规定的范围保证使用期限,其范围和保证期由各铁路局规定。规定范围以外的要保证一个定修期。
架修机车如因质量不良不能实现规定的保证期限时,由驻段验收室判明确属承修段责任,如委修段能够修理时,要尽量代修,材料费由承修段负担,必要时也可返承修段修理。

第二章基本技术规定

柴 油 机
第12条 气缸体、曲轴箱及油底壳检修要求:
一、检查气缸体、曲轴箱及油底壳状态,并清扫干净。
二、主轴承盖、楔铁、卡铁、止动齿板、止动螺栓及螺母不许有裂纹,齿和螺纹不得损坏或严重磨损,止动螺栓不得松动。楔铁、卡铁、止动齿板与主轴承盖、曲轴箱轴承座的接触面须平整。
三、气缸体及主轴承盖同曲轴箱组装后,检查各部状态。
1、主轴承盖楔紧后,楔铁与止动齿板须卡紧,其相互啮合齿数不少于7个齿,楔铁二端面与曲轴曲柄间的间隙应不小于5毫米;楔铁与机座凸肩间应接触严密,但允许局部0.04毫米塞尺塞入量不大于20毫米;侧面间隙允许不大于0.20毫米。
2、主轴承盖与轴承座合口面用0.03毫米塞尺检查,允许局部塞入量不大于15毫米。轴承盖与机体侧面间隙,用0.04毫米塞尺检查不得贯通,允许局部0.06毫米塞尺塞入量不大于40毫米。
四、气缸体、曲轴箱和端盖的各安装面应平整,但允许气缸体的气缸套下安装座孔锥面局部有不大于1毫米深的凹入量;气缸体与曲轴箱组装后,分箱面用0.03毫米塞尺检查不得贯通,但允许局部0.10毫米塞尺塞入量不得大于30毫米。
五、齿轮箱与曲轴箱组装后,齿轮箱与曲轴箱两侧面用0.04毫米塞尺检查不得贯通,但允许局部0.06毫米塞尺塞入量不大于50毫米;下安装面应接触严密,但允许局部0.05毫米塞尺塞入量不大于50毫米。
六、上传动齿轮轴的轴承盖与齿轮箱组装后,轴承盖与齿轮箱合口面和两侧面用0.03毫米塞尺检查时合口面塞入量不大于15毫米,两侧面局部塞入量不大于50毫米。
七、主机油道在架修时应冲洗干净。焊修后须做6公斤/平方厘米的水压试验,保持10分钟无泄漏。
八、油底壳焊修后,应灌水作密封性试验,保持30分钟无渗漏。
第13条 曲轴及其附件检修要求:
一、曲轴不许有裂纹存在,但允许距园角、油孔5毫米外的轴颈表面有与轴线夹角小于30°的纵向发纹存在,同一轴颈上总数不多于3条,同一截面上不多于2条、每条长度小于15毫米。
二、曲轴平衡块螺钉不得松动。须用76公斤·米紧固力矩检验,并用0.03毫米塞尺检查平衡块与曲柄安装斜面不得贯通,但允许局部用0.04毫米塞尺塞入量不大于20毫米。防缓垫片状态应良好。
三、曲轴油道须清洗干净;组装后,曲轴油道须做8公斤/平方厘米的油压试验,保压10分钟,在油道密封盖紧固螺栓孔处允许有轻微渗漏。
四、减震器各部不许有裂纹、渗油。
五、同步齿轮轴与曲轴法兰的联结螺栓不得松动。测量第九位轴颈(同步齿轮轴颈)的径向园跳动量不大于0.04毫米。
六、静液压泵、主机油泵传动齿轮与曲轴的联接螺栓不得有裂纹、松动。
第14条 轴瓦检修要求:
一、轴瓦应有胀量,在轴承孔内安装时不得自由脱落。
二、轴瓦不许有剥离、龟裂、脱壳、烧损,严重腐蚀和拉伤。
三、架修或选配轴瓦时:
1、新瓦紧余量应符合表1规定。
2、旧瓦紧余量允许较表1下限减少0.03毫米。
3、轴瓦合口面应平行,在瓦口全长内不平行度不大于0.04毫米。
四、轴瓦组装时:
1、同一瓦孔中的两块轴瓦厚度差不大于0.03毫米。
表1
--------------------------
| |轴瓦厚度|施加压力| 在标准胎具 |
|名 称| | | 内的余面高 |
| |(毫米)|(公斤)| 度(毫米) |
|----|----|----|---------|
|主轴瓦 |8.0 |3000|0.09~0.14|
|----|----|----|---------|
|连杆瓦 |8.0 |3000|0.09~0.14|
|----|----|----|---------|
|齿轮箱瓦|8.0 |3000|0.09~0.14|
--------------------------

2、瓦背与轴承孔应密贴,用0.03毫米塞尺检查,允许局部塞入量不大于15毫米;轴瓦定位销不得顶住瓦背。
3、上、下瓦端面错口:主轴瓦不大于1毫米,连杆瓦不大于1.5毫米。
4、相邻主轴瓦的润滑间隙差不大于0.04毫米,每根曲轴各主轴瓦润滑间隙差不大于0.06毫米。
第15条 活塞检修要求:
一、清除油垢、积炭。
二、活塞不许有裂纹、破损,但允许顶部有轻微碰痕和点状烧伤,外表面有轻微拉伤,每个活塞销孔挡圈槽有不大于45毫米长度的缺口。
三、活塞环槽侧面拉伤或磨损超限时,同一个活塞的气环和油环允许按两个等级修复。其等级尺寸如下表:
---------------------------------
| 等 | | | | |
|项 级| 原形 | 1级 | 2级 | 3级 |
| 目 | | | | |
|-----|----------|----|----|----|
| | +0.0015| | | |
| 气 环 |5.5 |6.00|6.50|7.00|
| | +0.07 | | | |
|-----|----------|----|----|----|
| | +0.075 | | | |
| 油 环 | 8 |8.25|8.50|8.75|
| | +0.045 | | | |
---------------------------------

四、活塞头部尺寸大于规定尺寸时,允许车削修整。
五、活塞体与活塞套的配合不得松动,油腔须做灌柴油渗漏试验,保持10小时应无渗漏。或做12公斤/平方厘米的水压试验,保持15分钟无泄漏。
六、活塞销不许有裂纹,油道螺堵无松动。活塞销油腔须做6公斤/平方厘米的油压试验,保持5分钟无泄漏。
七、活塞销挡盖及挡圈不许有裂纹及变形;挡盖内侧磨耗不得小于原形尺寸0.15毫米。
第16条 活塞环检修要求:
一、清除油垢和积炭。
二、活塞环不许有裂损和挠曲变形,工作表面应平整光滑。
三、活塞环须做透光检查,允许局部透光,累计周长不大于130毫米,但用0.03毫米塞尺检查应塞不进。
第17条 连杆检修要求:
一、连杆体及盖不许有裂纹,小端衬套不得松动,更换衬套时过盈量为:0.015~0.06毫米。
二、连杆螺栓及螺母不许有裂纹,其螺纹不得锈蚀、损坏或严重磨损。
三、连杆螺栓紧固力矩为65公斤/米,架修时须校正紧固力矩,并在规定处所做好标记,日常检修时,应按标记紧固。
第18条 活塞连杆组装要求:
一、活塞连杆组的零部件更换时,同一曲轴各活塞连杆组总重量差不大于1000克;活塞组重量差不大于1500克;连杆重量差不大于1600克;活塞销重量差不大于160克。更换连杆时,体与盖应成对更换。
二、各零部件组装应正确,油路畅通,活塞与连杆能自由摆动,活塞环转动灵活无卡滞。
三、连杆螺栓、螺母及防缓齿板与连杆体、盖安装应正确,接合面须密贴;防缓齿板啮合应平整,高度差不大于1/3齿板厚;连杆体及盖,上、下瓦合口面用0.03毫米塞尺检查,允许局部塞入深度不大于10毫米。
第19条 气缸盖检修要求:
一、清除积炭、水垢,保持进、排气道及水腔畅通。
二、气缸盖环形凸肩须平整,允许局部有小于1/3凸肩宽度的崩缺;凸肩平面上有轻微腐蚀或碰痕,使平面间断时,允许磨削,但磨削后凸肩内侧高度不低于1.7毫米。
三、气缸盖不得有裂纹,喷油器安装座面须平整,气门导套、喷油器套、工艺堵及双头螺柱安装应牢固无松动。
四、气门锁夹、撞块、摇臂及座、摇臂轴、气门弹簧、球头及球头碗和叉形接头及销不得有裂纹。气门锁夹组装后凸出高度不得大于弹簧座上平面1.5毫米,凹入深度不大于0.5毫米。
五、气门不得有裂纹,气门杆不许有烧伤和拉伤,杆身不直度不得大于0.20毫米;气门阀口面不许有麻点、凹陷、碰伤和砂眼等缺陷;阀盘厚度不得小于4.7毫米。


六、气缸盖须做5公斤/平方厘米的水压试验,保持5分钟无泄漏。
七、气门与气门座配合须严密,用煤油作渗透检验,保持1分钟,无渗油痕迹。气门与气门座研磨带宽度不大于2毫米,气门座铣削深度超过2毫米可镶套处理。
八、摇臂油路要畅通,更换摇臂轴套时,应保证大轴套的过盈量为:0.013~0.051毫米;小轴套的过盈量为:0.009~0.035毫米。
九、紧固气缸盖螺母须分四次进行:第一次30公斤·米;第二次50公斤·米;第三次76公斤·米,对角均匀拧紧,再用带刻线的套筒将螺母拧紧三个刻线。
第20条 气缸套检修要求:
一、气缸套不许有裂纹,内表面不许有严重拉伤,外表面穴蚀深度不大于7毫米。
二、气缸套上部外止口有长度不超过三分之一周长的崩缺,经锉削抛光后,允许继续使用。
三、气缸套装入气缸体后,缸套上的避阀坑应对称于曲轴轴线,其允差不大于3毫米。
四、气缸套与气缸体的安装面应平整;气缸套内孔的椭园度及锥度应分别不大于0.10和0.20毫米;组装后,距气缸套顶面490毫米处测量变形量不大于0.06毫米。
五、气缸套组装时,应更换全部密封胶圈和钢垫。
第21条 凸轮轴及气门传动装置检修要求:
一、凸轮轴、凸轮及紧固螺母不许有裂纹;凸轮及轴颈工作表面不许有剥离、严重拉伤和碾堆,但凸轮型面距边缘5毫米处允许有面积不大于20平方毫米的2处崩缺,其间距不得小于50毫米。
二、凸轮不得松动。凸轮键槽变形时,可扩大键槽,并选配键,但不允许扩大凸轮轴键槽。凸轮紧固后,剖分面总间隙不大于0.60毫米。
三、更换凸轮轴的正时齿轮时,须测量其端面园摆动量不大于0.08毫米。
四、挺杆不许有裂纹,其球头及固定销不得松动;更换球头时,应保证其过盈量为:0.002~0.028毫米。
五、进、排气门和喷油泵传动装置的导向活塞、滚轮及轴不得有裂纹、严重拉伤和点蚀。更换滚轮轴时,应保证与导向活塞轴孔的过盈量为:0.002~0.028毫米。
六、组装时,进、排气门传动装置及挺杆油道应畅通,挺杆弹簧应良好。
第22条 进、排气系统检修要求:
一、进气管道不许有裂纹,允许焊修,焊修后须作1.5公斤/平方厘米的水压试验,保持5分钟无泄漏。
二、架修时清除积炭,排气总管不许有裂纹,允许焊修,焊修后须作1.5公斤/平方厘米的水压试验,保持5分钟无泄漏。
三、波纹管及其密封垫状态良好,无裂漏。
四、排气系统的隔热保护层须完好。
第23条 增压器检修要求:
一、清除各部积炭和油垢。喷嘴环、转子轴、叶片均不得有裂纹、变形和其它缺陷,但允许有下列情况存在:
1、涡轮叶片距顶部5毫米内卷边或变形的深度不大于1毫米,外观检查无裂纹。
2、喷嘴环叶片撞痕变形的深度不大于1毫米,外观检查无裂纹。
3、涡轮叶片外边缘允许有不大于0.5毫米的径向摆动,但轴向无松动。
二、若更换涡轮或叶片、压气轮、主轴后,须做动平衡试验,其不平衡度:转速在1850转/分时为2克·厘米。
三、更换压气机叶轮时,应保证叶轮和压气机涡壳衬套间的轴向间隙为:1毫米。
四、涡轮壳体须做3公斤/平方厘米的水压试验,保持10分钟无泄漏。
五、增压器组装后,转子应转动灵活,无异音。装车后,当柴油机在额定功率、油温70℃时,增压压力不得低于0.70公斤/平方厘米;在正常油、水温度时,以最低转速运转5分钟以上停机后,转子惰转时间不少于60秒。
六、增压管道应清净无污垢;不许有裂纹,允许焊修,焊后须做2公斤/平方厘米的水压试验,保压5分钟无泄漏。
第24条 喷油泵检修要求:
一、各零件不许有裂纹,弹性螺钉无触感穴蚀,齿杆无弯曲和拉伤。
二、柱塞偶件不许有拉伤,锈蚀和剥离,但允许柱塞配油槽间的工作面上有无触感点蚀,其总面积不超过15平方毫米,园周宽度不大于3毫米。
三、柱塞偶件须做严密度试验:在温度15~25℃,试验用柴油粘度E20=1.43~1.45,柱塞尾部压力400公斤时,严密度应为:5~32秒。试验台应用标准柱塞偶件校核,允许用标准柱塞偶件的实际试验秒数进行修正。
四、出油阀偶件须做6公斤/平方厘米的风压试验,保持1分钟无泄漏。出油阀行程应为:4.3~5.0毫米。
五、出油阀偶件须做减压凸缘周围配合的密封性试验:在施加180公斤/平方厘米的油压下,将出油阀顶起0.2~0.5毫米后,油压从180公斤/平方厘米降到20公斤/平方厘米时,时间应不少于3秒。
六、测量供油5刻线(齿杆止档与泵体距离是15.75毫米)时的柱塞有效行程应为:4.28±0.02毫米。
七、测量喷油泵:“B”尺寸,精度应达到0.01毫米。
八、喷油泵组装后,拉动齿杆应灵活,并按表2进行供油量试验。
第25条 喷油器检修要求:
一、各零件不许有裂纹;针阀偶件不得有拉伤、剥离、偏磨,锈蚀及过热变色痕迹;顶杆须平直,调压弹簧不垂直度不大于0.3毫米。
二、针阀行程为:0.4~0.5毫米。
三、喷油器组装后,喷嘴顶端与连接螺母安装面距离为:23.7±0.4毫米。
表2
-----------------------------------
|供 油|齿杆止档与|凸轮轴转速| 柱塞行程 |供油量(毫 |
|刻 线|泵体距离 |(转/分)| (毫米) |升/100次)|
| |(毫米) | | | |
|---|-----|-----|---------|-------|
| 3 |22.75| 165 |2.42±0.05|52~60 |
|---|-----|-----|---------|-------|
| 5 |15.75| 215 |4.28±0.02|104~108|
|---|-----|-----|---------|-------|
| 7 | 8.75| 300 |6.13±0.05|141~151|
|---|-----|-----|---------|-------|
|9.5| 0 | 395 |8.45±0.05|194~208|
-----------------------------------

四、喷油器组装后应作性能试验:
1、严密度试验。在温度15~25℃,柴油粘度E20=1.43~1.45,喷油器喷射压力调整至260或270公斤/平方厘米后,油压从250公斤/平方厘米降到200公斤/平方厘米的时间应为:5~35秒。
+5 +8
2、喷射性能试验。喷射压力为260 或270 公
斤/平方厘米,以每分钟60~100次喷射应雾化良好,声音短促清脆;以每分钟15次左右连续慢喷10次,喷油器头部应无滴漏现象。
3、喷油器装车后应有回油量,但每分钟不得超过50滴。
第26条 联合调节器检修要求:
一、体及各零件不许有裂纹,体和盖的各合口面应有75%以上的接触面积。各弹簧特性参照表3规定。
表3
-------------------------------------
| | | | 特 性 |
| | | 自由高 |----------------|
|序号| 名 称 | (毫米) | 压缩高 | 压 力 |
| | | |(毫米) |----------|
| | | | | 公斤 | 允差 |
|--|------|--------|-----|-----|----|
| |增压保护外 | 38 | 36 |0.18 | |
| 1 | 弹簧 | |-----|-----|±10%|
| | | | 21 |1.56 | |
|--|------|--------|-----|-----|----|
| 2 |增压保护 |40±0.5 | 33 | 25 |±5% |
| | 内弹簧 | | | | |
|--|------|--------|-----|-----|----|
| |燃油伺服 | 114 | 71 |31.2 | |
| 3 |活塞弹簧 | |-----|-----|±5% |
| | | | 45 | 50 | |
|--|------|--------|-----|-----|----|
| |燃油调节 | 119 | 60 |11.8 | |
| 4 |活塞弹簧 | |-----|-----|±5% |
| | | | 45 |14.8 | |
|--|------|--------|-----|-----|----|
| |风动配速调节| | 52 |1.48 | ± |
| 5 |机构内弹簧 |55±0.5 |-----|-----|2.5%|
| | | | 33 |10.47| |
-------------------------------------

续表3
-------------------------------------
| | | | 特 性 |
| | | 自由高 |----------------|
|序号| 名 称 | (毫米) | 压缩高 | 压 力 |
| | | |(毫米) |----------|
| | | | | 公斤 | 允差 |
|--|------|--------|-----|-----|----|
| |风动配速调节| | 43 |0.98 | ± |
| 6 |机构内弹簧 |46±0.3 |-----|-----|2.5%|
| | | | 24 |7.2 | |
|--|------|--------|-----|-----|----|
| | | | 105 |1.14 | |
| 7 |调速外弹簧 | 109 |-----|-----|±3% |
| | | | 59 |14.3 | |
|--|------|--------|-----|-----|----|
| | | | 76 |1.475| |
| 8 |调速内弹簧 |78±0.5 |-----|-----|±3% |
| | | |52.15|19.1 | |
|--|------|--------|-----|-----|----|
| 9 |调速中弹簧 | 90 | 50 | 7.84|±3% |
|--|------|--------|-----|-----|----|
| |空转防护电磁| |11.2 |0.82 | |
|10|阀复原弹簧 |13.2±0.2|-----|-----|±5% |
| | | |7.2 |2.45 | |
|--|------|--------|-----|-----|----|
| |燃油电磁阀 | | 19 |1.23 | |
|11|复原弹簧 |22±0.2 |-----|-----|±10%|
| | | | 15 |2.87 | |
|--|------|--------|-----|-----|----|
| |功率滑阀 | | 27 |1.34 | |
|12|复原弹簧 |96±0.5 |-----|-----|±10%|
| | | | 22 |1.44 | |
|--|------|--------|-----|-----|----|
|13|功率滑阀阻 |51±0.1 |35.8 |0.987|±10%|
| |尼套内弹簧 | | | | |
|--|------|--------|-----|-----|----|
| |挠性联接 | 205 | 151 |9.86 | |
|14|杆内弹簧 | |-----|-----|±10%|
| | | | 110 |17.35| |
-------------------------------------

二、各套座、滑阀、活塞、柱塞及杠杆等零件的工作面不许有手感拉伤、卡痕等缺陷。阻尼套的槽口、棱边应保持锐角,槽宽为0.1~0.8毫米。
三、飞块及空心轴上的硬合金块不得裂损和严重磨耗。更换飞块时,其总重量差不大于3克,并保证空心轴的全行程为32±0.1毫米。
四、风动柱塞最大行程为21.2~22.3毫米。
五、燃油电磁阀吸合电压为:35~50伏,释放电
+1.0
压为10~15伏;阀芯行程为:4 毫米。用500伏兆
欧表检测对地绝缘电阻值应不少于10兆欧。
六、空转防护电磁阀释放时,铜芯下端面与功率滑阀上端平面的距离为:2±0.5毫米。
七、故障手轮装置在非作用位时,其顶块与燃油电磁阀尾端间隙应不小于0.5毫米;在作用位时,应动作良好。
+0.2
八、控制风压在3.2 公斤/平方厘米时,配速
活塞行程为:32±0.1毫米。
九、调节器组装后,供油指针应从0±0.1刻线至10±0.1刻线,无卡滞现象。各杠杆及销活动应灵活,无卡滞。
十、联合调节器组装后,须作磨合和性能试验:
1、在试验台上,联合调节器须进行不少于1小时的空载磨合,各安装面及油封应无泄漏。
2、各部工作应灵活无卡滞,第0、4、12、24位各档规定风压内的转速应与其名义值允差不大于10转/分。
十一、联合调节器装车后:
1、空载、主手柄在0位,供油为2±0.2刻线时,柴油机转速应为350±10转/分,磁场变阻器碳刷停留在40片;主手柄在4位,控制风压为:0.5±0.1公斤/平方厘米时,转速应有明显上升,但不得超过390转/分,磁砀变阻器碳刷应有向0片转动的趋势;主手
柄在18~20位,控制风压为:2.5±0.1公斤/平方厘米时,柴油机转速为:750±10转/分,磁场变阻器碳刷应停留在0片。
2、柴油机启动后,当滑油温度在60~70℃时,控制风压从0到0.7公斤/平方厘米,磁场变阻器碳刷从40至0片,所需时间不超过60秒;控制风压从0.7至0公斤/平方厘米,磁场变阻器碳刷从0到40片,所需时间不超过40秒。
3、负载,主手柄在0至3位时,柴油机转速下降量应不大于30转/分;主手柄在4位时,柴油机转速应有明显上升,但不得超过390转/分;主手柄在24
+0.2
位,控制风压在3.2 公斤/平方厘米时,柴油机转速应为:750±10转/分。
4、滑油及增压空气管路应无泄漏;控制风压管路允许有每分钟不超过0.5公斤/平方厘米的压力泄漏。
5、功率调定后,56、57和57a功率支点销须打定位销并锡封。
第27条 柴油机控制安全装置检修要求:
一、超速停车装置各零、部件不许有裂纹。超速停车装置动作后,活塞应立即落下,其行程为:34毫米。
二、喷油泵为0刻线时,紧急停车装置杠杆的工作面至紧急停车活塞的凸肩距离为:33.5毫米。
三、超速停车装置的动作值在试验台上调整为:820~890转/分,装车后应进行校核调整。
四、增压及其它防护装置作用时,柴油机须可靠地降至规定的功率。
第28条 主机油泵、辅助机油泵,燃油输送泵检修要求:
一、泵体、齿轮及端盖不许有裂纹,泵体内壁,齿轮端面及端盖工作面允许有轻微擦伤。
二、端盖擦伤时,允许磨修。
三、各泵组装后须转动灵活。
四、各泵检修后须进行磨合和性能试验,性能试验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
| | | | | 压力 | | |
|名 |介|温度( |转速(转| (公斤 |流量(升 |密封性能|
|称 |质|℃) |/分) | 2 |/分) | |
| | | | |/厘米 )| | |
|--|-|-----|----|-----|-----|----|
|主机|机| | | |1300~|各部无泄|
|油泵|油|70~75|1310| 6~7 |1400 |漏(轴承|
| | | | | | |处除外)|
|--|-|-----|----|-----|-----|----|
|辅助|机| | | | 不少于 | 各部 |
|机油|油|70~75|1500| 5 | 60 |无泄漏 |
| 泵| | | | | | |
|--|-|-----|----|-----|-----|----|
| | | | | | |轴向油封|
| | | | | | |处允许有|
|辅助|柴| | | | |不超过2|
|机油|油| 室温 |1500| 3.5 |不少于15|滴/分的|
|泵 | | | | | |渗漏,其|
| | | | | | |它各部 |
| | | | | | |无泄漏 |
----------------------------------
第29条 冷却水泵要求:
一、涡壳、支承体和叶轮不许有裂纹。叶轮焊修后必须做静平衡试验,不平衡度不大于50克·厘米。
二、叶轮键槽磨耗量大于0.1毫米时,允许扩大槽宽,但扩大量不得超过1毫米。
三、泵轴离轴套外端面5~10毫米处的径向跳动量不大于0.08毫米。
四、轴套外表面允许磨削,但轴套外径不得小于39.5毫米。
五、水泵组装后叶轮转动灵活,并进行靡合和性能试验,性能试验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
|名|介| 温度 |转 速 | 压力 | 流 量 | |
| | | | | (公斤/ | |密封性能 |
| | | | | 2 | | |
|称|质| (℃) |(分/转)| 厘米 ) |(升/分)| |
|-|-|-----|-----|-------|-----|-----|
|水| | | | | |水封处漏 |
| |水|60—75|2400 |1.5—1.7|1500 |水不超过 |
|泵| | | | | |20滴/分|
-------------------------------------



六、水泵在运用中,水封处允许有不超过30滴/分的渗漏。
第30条 柴油机组装调整要求:
一、Ⅱ曲轴刻度盘指针对零度时,调整Ⅰ曲轴比Ⅱ曲轴提前30°12′。
二、供油刻线在5刻线时,柴油机供油提前角为:13.5±1.5°。
三、各传动齿轮端面应平齐,相差不大于2毫米;齿轮支架与机体应密贴,允许局部用0.04毫米塞尺塞入量不大于20毫米。
四、测量各缸供油始点凸轮升程和K值,升程为8.1~9毫米,并使|B—K|≤0.02毫米。
注:K尺寸:系指各缸处于提前供油角为13.5°时,喷油泵挺杆头上端至导向壳体的喷油泵安装面间的尺寸。
B尺寸:系指喷油泵在供油5刻线(泵体与齿杆止档距离是15.75毫米),柱塞供油螺旋上边缘正好遮住柱塞套上的进油孔时,喷油泵体座面至其导向活塞端面的尺寸。
五、压缩室间隙应为:1.5~3.1毫米,各缸差不大于1.2毫米。
六、拨动连杆应灵活,但不旷动。
七、柴油机水温40℃以下时,用百分表测量调
+0.10
整气门面隙。进、排气门间隙分别为:0.4 毫米和
+0.10
0.7 毫米。



八、柴油机水系统须做3公斤/平方厘米的水压试验,保持10分钟无泄漏。
九、用塞规调整供油刻线为5刻线(柱塞有效行程为4.28毫米)时,喷油泵齿条止档与泵体间距应为:15.75毫米。
十、柴油机组装后,机油系统用热机油进行压力循环冲洗干净。
第31条 柴油机与牵引发电机组装要求:
一、牵引发电机与柴油机组装后,上部传动齿轮前后轴瓦测点(R与K)的润滑间隙为:0.10~0.23毫米;R或K与其相邻两个测点比较,三个测点间隙差不大于0.05毫米。靠牵引发电机端的下轴瓦与轴的径向间隙应不大于0.04毫米。
二、牵引发电机与上部传动齿轮法兰联接应良好,法兰结合面用0.03毫米塞尺检查应塞不进。
三、柴油机与牵引发电机组装后,电枢与定子的相对径向跳动量允差:上部为±0.5毫米,两侧为±0.25毫米。同步齿轮箱上部传动齿轮在轴向应能拨动,并转动灵活无卡滞。
第32条 柴油机试验要求:
一、架修时空载磨合时间累计不少于5小时,磨合时主控制手柄只进行到18~20位。负载磨合时间累计不少于2.5小时,各局应根据本局情况,制订试验大纲,柴油机空载磨合及负载磨合时间参照表6和表7进行。
表6
--------------------------
|手柄位置| 0 | 4 | 6~20 |
|----|-----|------|------|
|时 间| 40 | 30 |每挡位15 |
|(分钟)| | | |
|----|-----|------|------|
| |检测轴瓦 |调整控制 |第18~20|
|停机检查|温度,增压|风压为:0.|位时,控制 |
| |器惰转及 |5±0.1公|风压为:2.|
|项 目|柴油机各 | 2 |5±0.1公|
| |部状态 |斤/厘米 。 | 2 |
| | | |斤/厘米 。 |
--------------------------

表7
---------------------------
| |控制风压 | |柴油机转 |牵引发 |
| |(公斤/厘 |磨 合| |电机输 |
|主控| 2 | |速(转/分)|出功率 |
|制手|米 )允差±|时 间| |(瓦千)|
|柄位|0.1公斤/| |之差±10 |(参考 |
|置 | 2 |(分)| |值) |
| |厘米 | |转/分 | |
|--|------|---|------|----|
|3 |0 |20 |340 |155 |
|--|------|---|------|----|
|4 |0.5 |20 |380 |180 |
|--|------|---|------|----|
|6 |0.85 |10 |440 |318 |
|--|------|---|------|----|
|8 |1.05 |10 |460 |341 |
|--|------|---|------|----|
|11|1.5 |10 |520 |607 |
|--|------|---|------|----|
|12|1.6 |10 |540 |678 |
|--|------|---|------|----|
|15|2.0 |10 |610 |825 |
|--|------|---|------|----|
|16|2.25 |10 |650 |928 |
|--|------|---|------|----|
|18|2.5 |10 |680 |1040|
|--|------|---|------|----|
|20|2.75 |10 |720 |1150|
|--|------|---|------|----|
|22|3 |10 |750 |1250|
|--|------|---|------|----|
|24|3.3 |20 |750 |1350|
---------------------------

表8
---------------------------
|项 目|单 位|量 值| 备 注 |
|-----|----|------|-------|
|持续功率 |马 力| 2100 |在机车上电功率|
| | | |为1350千瓦|
|-----|----|------|-------|
| |最高|转/分 |750±10| |
|转速|--|----|------| |
| |最低|转/分 |340±10| |
|-----|----|------|-------|
| |公斤 | 不低于 |全负荷油温 |
|增压压力 | 2 | 0.70 |70℃时 |
| |/厘米 | | |
|-----|----|------|-------|
| |公斤 |各缸差不 |正常油水温度,|
|爆发压力 | 2 | 大于5 |额定工况时 |
| |/厘米 | | |
|-----|----|------|-------|
| |公斤 |不低于27,| |
|压缩压力 | 2 |各缸差不大 |空转工况时 |
| |/厘米 |于2 | |
|-----|----|--------------|
| 曲轴箱 |毫米· | |
| 真空度 | 水柱 | 暂由各局自定 |
|-----|----|--------------|
|燃油消耗率|克/马力| |
| |·小时 | 暂由各局自定 |
---------------------------

表9
------------------------------------
| |超速停 |增压防 |机油压力|冷却水压 |油、水温度|膨胀 |
|项|车装置 |护装置 |(公斤/|力(公斤/ | | |
| |(转/ |(公斤/ | | | |水箱 |
|目| 分)| 2 | 2 | 2 | | |
| | |厘米 ) |厘米 ) |厘米 ) |(℃) |(升)|
|-|----|-----|----|------|-----|---|
| | |油温70 |作用: |作用: |水温作 |少于 |
|规| |℃,24 |1.20|0.1 |用: |160|
|定| |位手柄 |断开: |断开:0.4|92±2 | |
|动|820~|增压压 |0.85|泵出口压 |油温作 | |
|作| 890|力低于 |综合滤清|力为:1.0|用: | |
|值| |0.07时|器正常压|~1.4 |89±2:| |
| | |功率应 |力为2~| |指示灯 | |
| | |减少。 |4.1 | |亮: | |
| | | | | |89±2 | |
------------------------------------

二、试验中,柴油机状态及各参数须符合下列要求:
1、运转平稳无异音,各部无非正常泄漏。
2、在正常油温下,主控制手柄由最高位迅速回到0位时,柴油机不得停机。
3、按表8所列项目进行参数考核。
三、试验柴油机各保护装置须符合表9规定。
四、主控制手柄在0位时,柴油机转速为:350±10转/;在4位,控制风压为0.5±0.1公斤/平方厘米时,柴油机转速应有明显上升,但不得高于390转/分;在18~20位,控制风压为2.5±0.1公斤/平方厘米时,柴油机转速为:750±10转/分。
五、轴瓦温升相差5℃时,应抽瓦检查有无异状。
六、柴油机更换主要配件后须作如下试验:
1、更换曲轴,2个及以上供油凸轮,6个及以上其他凸轮,2个及以上活塞或气缸套,20道及以上的活塞环后,均须进行空载、负载磨合,并测量和调整有关的参数。


2、更换2个及以上喷油泵,联合调节器或增压器后,须进行负载试验,并测量和调整有关参数。
3、更换4个及以上的主轴瓦后,须做空载磨合试验。
机油、燃油、进气及冷却水系统
第33条 机油综合滤清器及机油、燃油缝隙式滤清器检修要求:
一、检查、清洗和更换不良滤芯及密封圈。
二、滤清器体不许有裂纹,允许焊修,但焊修后须作8公斤/平方厘米的水压试验,保持10分钟无泄漏。
三、研磨综合滤清器溢流阀座,接触面积不少于70%;调整其开启压力为:2.5±0.3公斤/平方厘米。
四、缝隙式滤清器轴向移动量为:0.8~1.1毫米。滤清元件的钢丝不许落,允许锡焊,但每处面积不得超过0.5平方厘米,不得超过3处;钢丝缝隙为:0.03±0.01毫米。
五、综合滤清器进、出口油压差为:0.5~1.5公斤/平方厘米;缝隙滤清器进、出口油压差不大于1公斤/平方厘米。
六、缝隙式滤清器须用6~8公斤/平方厘米的油压进行密封性能试验,保持10分钟无泄漏。
七、缝隙式滤清器清洗后,须作流量试验,试验要求可参照表10由各局自定。
表10
------------------------
| | | 压 力 差 | 流 量 |
|名 称|介质| 2 |(升/分)|
| | |(公斤/厘米 )| |
|----|--|--------|-----|
|燃油缝隙|柴油|0.16~0.2|9~10 |
|滤清器 | | | |
|----|--|--------|-----|
|机油缝隙|柴油|0.16~0.2|5~6 |
|滤清器 | | | |
------------------------
第34条 机油离心精滤器检修要求:
一、清洗、检查各零部件,油路及孔、喷嘴、滤网和竖管应畅通无阻。
二、壳体及上盖不许有裂纹,裂纹允许焊修;弹簧不得有裂纹,其自由高不得低于68毫米。
三、转子不得有裂纹,更换转子部分的零件后,须进行动平衡试验,不平衡度不大于5克·厘米。离心精滤器装车后,须转动灵活,无异音。
四、进油调压阀须作油压试验,调整其开启压力
+0.2为:2 公斤/平方厘米。
第35条 燃油精滤器、燃油溢流阀检修要求:
一、燃油精滤器壳体和盖不许有裂纹,允许焊修;清洗进、出油孔;更换滤清元件及断裂弹簧。
二、燃油精滤器组装后(不带滤清元件),须作6公斤/平方厘米油压试验,不得泄漏。
三、燃油溢流阀弹簧不许有裂纹,组装后应作用
+0.3
灵活无卡滞,并须调整开启压为为:3.2 公斤/平
方厘米。
第36条 空气滤清器检修要求:
一、网式滤芯应无破损和严重变形;更换滤芯时,滤清器体内应清扫干净。网式滤芯清洗后,要用干净机油浸透、滴干(以不滴油为止),并防止沾染灰尘。
二、组装时,各结合面应密贴,更换不良密封毛毡。
第37条 热交换器检修要求:
一、油、水系统应清洗干净;体、盖不许有裂纹,允许焊修。
二、密封胶圈不许腐蚀、老化。
三、堵焊管数不得超过7根。
四、组装后,油、水系统须作5公斤/平方厘米的水压试验,保持20分钟无泄漏。
第38条 散热器检修要求:
一、散热器的内、外表面及内腔须清洗干净,其散热片应平直。
二、散热器须作2公斤/平方厘米的水压试验,保持10分钟,不得泄漏。
三、运用中,每个散热器倒片面积不超过总数的10%。
四、每个散热器堵焊管数不超过5根。
五、架修时,每台机车的散热器清洗、检修后应任意抽取其中4个单节进行流量试验,其中有1个不合格者,允许再抽4个检查,如仍有不合格时,该台机车的散热器应全数进行流量试验。试验要求由各局自定。
第39条 油、水管路系统检修要求:
一、各管路接头应无泄漏,管卡须安装牢固,各管间、管路与机体间不得碰磨。
二、管卡固定处的管道磨耗量不得超过1毫米,超过者允许焊修。
三、胶管不许有腐蚀、老化、龟裂和严重分层。
四、油、水管道各阀作用应良好。
五、各管路法兰垫的内径应不小于管路孔径。每处法兰橡胶石棉垫片的总厚度不大于6毫米,总数不超过4片。
六、机油各管腔内壁应无油垢;管道不许有裂纹,允许焊修,焊修后须作6公斤/平方厘米的水压试验,保持5分钟无泄漏。孔径较小及管壁较薄的管道出现裂纹需更换。


七、热交换器进、出油胶管须作8公斤/平方厘米的液压试验,保持5分钟无泄漏。
八、架修时须清洗水系统管道及水箱,应无水垢;各管道及水箱不许有裂纹,允许焊修,管道焊修后须作3公斤/平方厘米的液压试验;水箱组装及焊修后,须作灌水试验,均保持5分钟应无泄漏。
九、机车水系统(不包括散热器)检修后须作2公斤/平方厘米的水压试验,保持10分钟无泄漏。
十、燃油管道不许有裂纹,允许焊修,焊修后须作5公斤/平方厘米的液压试验,保持5分钟无泄漏。
十一、主、辅及附加燃油箱清洗干净无积垢;箱板不许有裂纹,允许焊修,焊修后,须作灌水试验,保持5分钟无泄漏。
十二、静液压油箱及管道应清净无油垢;不许有裂纹,允许焊修,并须作2.5公斤/平方厘米的液压试验,保持5分钟无泄漏。
第40条 滑油溢流阀检修要求:
一、各零件及弹簧不许有裂纹。
二、组装后须调整开启压力为1.8±0.1公斤/平方厘米。
第41条 滑油安全阀检修要求:
一、阀体不许有裂纹,允许焊修,焊修后须保证组装尺寸。
二、阀体和滑阀的配合间隙超限时允许扩大阀体的孔径,但扩大量不得超过0.5毫米,并选用相应的滑阀。
三、阀盖不许变形,内槽应清洁,螺堵孔的螺纹不得损坏。
+0.20
四、组装后调整开启压力为3.8 公斤/平方
厘米。
第42条 旁通阀检查要求:
一、阀体不许有裂纹,允许焊修,但应保证组装尺寸。
+0.2
二、组装后,在试验台上调整开启压力为:1
公斤/平方厘米。
第43条 预热炉检修要求:
一、预热锅炉体、内外部不允许有裂纹,允许焊修。
二、预热锅炉组装后进行3公斤/平方厘米水压试验,保持5分钟无泄漏。
三、风扇的罩壳裂纹小于20毫米时,允许焊修;若裂纹大于20毫米时需更换。
四、燃油滤清器的滤清元件缝隙宽度为:0.03±0.01毫米。
五、滤清器组装后须做如下试验:
1、进行10.5公斤/平方厘米压力的密封性试验,保持5分钟无泄漏。
2、进行流量试验:在压差为0.3公斤/平方厘米时流量不少于10升/分。
六、燃油泵组装后必做流量试验:压力为7公斤/平方厘米时,流量不少于45升/时。
七、水泵泵体、叶轮不许有裂纹。
八、清除烟垢和水垢。预热锅炉装车后应进行综合性能试验,各部件应运转正常,作用良好,水系统无泄漏。
九、点火装置应作用良好,预热炉组装后须做点火试验。
十、喷油器须做喷油量试验,喷油应雾化良好,试验要求暂由各局自行规定。
辅助装置
第44条 冷却风扇检修要求:
一、风扇叶片不许有裂纹,经焊修后须作静平衡试验,不平衡度不大于23克·厘米。
二、风扇叶片与车体风道单侧间隙不小于3毫米。
三、当柴油机转速为750转/分时,冷却风扇转速不得低于1130转/分。
第45条 牵引电动机通风机检修要求:
一、叶片不许裂纹。
二、组装后叶轮转动应灵活,无碰外壳现象;装车后运转平稳。
三、通风滤网及风道须清扫干净。
第46条 静液压泵及静液压马达检修要求:
一、泵体及盖不得有裂纹。主轴、柱塞、芯轴须探伤检查不得有裂纹,但禁止用电磁探伤。
二、油缸体与配流盘,油缸体与柱塞及配流盘轴套的配合工作面不得有手感拉伤,配流盘与油缸体的球面接触面积不少于80%。
三、主轴球窝与连杆及芯轴球头不得有手感拉伤,其接触面积不少于60%。
四、静液压泵或静液压马达组装后,须进行空转磨合及性能试验,性能试验应符合表11规定,油封及各结合面不得泄漏。
表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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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温 度 | 转 速 |压力(公 | 流 量 |
|名称| 介 质 | (℃) |(转/分)| 2 |(升/分)|
| | | | |斤/厘米 )| |
|--|-----|-----|-----|------|-----|
|静液|1号或30|60~65| 不高于 | 不低于 |140±2|
|压泵| 号机油 | | 1320| 125 | |
|--|-----|-----|-----|------|-----|
|清液|1号或30| | 不低于 | 不低于 | |
|压马| 号机油 |60~65| 1130| 110 |140±2|
|达 | | | | | |
-----------------------------------
第47条 静液压系统检修要求:
一、静液压胶管不得老化、腐蚀。
二、温度控制阀检修须符合下列规定:
1、滑阀与套的工作表面不许有手感拉伤,安全滑阀及套的阀带须配研,其配合间隙:控制滑阀为0.009~0.04毫米;安全滑阀为0.05~0.08毫米。
2、组装时,调节螺栓安装正确,手动调节螺栓时,控制滑阀应能自由移动。
3、感温元件须作性能试验:应在60±5℃时,开始关闭控制滑阀套油孔;在40±5℃时开启。
4、安全阀须作性能试验:在150~180公斤/平方厘米时起作用。
三、操纵油缸检修须符合下列要求:
1、油缸体与活塞杆的工作表面,不许有手感拉伤,活塞组件在缸体内往复运动应自如。
2、组装后,须作活塞行程和密封性试验:应在
0
3-0.3公斤/平方厘米的油压下,活塞行程为85±2毫
米;在125公斤/平方厘米的油压下,保持15分钟无泄漏。
滚动轴承及齿轮
第48条 滚动轴承检修要求:
一、轴承内外圈,滚动体不许有裂纹、剥离及过热变色,允许有轻微的腐蚀及拉伤痕迹。
二、轴承保持架不许有裂纹、折损、卷边,铆钉不得折断或松动。
三、轴承清洗后须转动灵活,无松旷或异音。
四、轴承拆装时,严禁直接锤击轴承,热装时加热温度不超过100℃,轴承型号后带“T”者允许加热至120℃。
第49条 齿轮检修要求:
一、齿轮不许有裂纹(不包括端面热处理毛细裂纹)、剥离。
二、齿面允许有轻微腐蚀、点蚀或局部硬伤,但腐蚀、点蚀面积不得超过该齿面的30%,硬伤面积不超过该齿面的10%。
三、齿轮破损属于如下情况者,允许打磨后使用(不包括齿轮油泵的打油齿轮):
1、模数大于或等于5的齿轮,齿顶破损掉角,沿齿高方向不大于1/4,沿齿宽方向不大于1/8;模数小于5的齿轮,齿顶破损掉角,沿齿高方向不大于1/3,沿齿宽方向不大于1/5。
2、齿轮破损掉角每个齿轮不超过3个齿,每齿不超过1处。
四、齿轮啮合状态应良好。
柴油机——牵引发电机组向机车上安装
第50条 柴油机—牵引发电机组向机车上安装要求:
一、柴油机—牵引发电机组安装前应通过压铅值确定螺栓调整垫片的厚度。柴油机—牵引发电机组应座在工作高度差不大于0.4毫米的同一组橡胶垫上;并且要求机体下沉量不大于0.5毫米。
二、橡胶垫表面不允许有老化、龟裂及缺损。
三、弹性支承螺栓反冲盖下平面与止动壳体上平面间的间隙:0.5~1毫米。
四、柴油机安装底座和调整螺栓园盘底面的间隙为4毫米。
电 机
第51条 机座、端盖及轴承检修要求:
一、机座及端盖应清扫干净,并消除裂纹及缺陷。油堵、油管,通风网罩须安装牢固,各螺孔丝扣良好,电机编号应正确、清晰。
二、机座与磁极贴靠面须整洁无毛刺。轴承盖、密封环不得有严重擦伤或变形。
三、牵引电动机吊挂座应完整牢固。电机吊环的磨耗,不得超过原截面积的1/3。
四、轴承检修须按第48条办理。
第52条 电机导线的检修要求:
一、导线不得有油浸变质、老化、膨起及机械损伤,局部破损者允许包扎使用,但内绝缘损坏时应更换。
二、电机引线绝缘包扎,修复处所距机座引线孔距离不得小于50毫米,铜排引线不得有折损、裂纹。
三、导线有效导电面积减少不许超过10%。
四、接线端子应光滑、平整,搪锡完好、均匀,不许有裂纹、松动及过热变色,连接时相互接触良好、密贴。
五、导线排列整齐、绑扎牢固,导线间、导线与机座间不许有磨擦和挤压。
第53条 磁极检修要求:
一、铁芯与机座,线圈与铁芯之间应紧固、密实、无毛刺。
二、线圈的绝缘不许有破损、烧伤和过热变色。
引出线不许有裂纹,端子接触表面光滑、平整、搪锡完好、均匀,连接时相互接触良好、密贴。
三、磁极绕组内阻值换算到规定的测量温度下,与表12规定值相比较,误差不得超过10%。
测量温度:15℃ 单位:欧 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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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 | | | | | | | | |
|绕\机 |GDTM | GCE | GE | |GCa |GCPa |GC2 |GCXe |GNMe|
| 组\编 | 533 |1100 | 575 | 55a |74s | 54a |pa44a |32a |32 |
| 名\号| |—— |—— | | | | | | |
| 称\| | 10 | 8 | | | | | | |
|-----|---|----|---|---|---|---|---|---|--|
|附极绕组 |0.0046|0.0022 |0.0058|0.010 |0.0182|0.041 |0.0185|0.33 |0.02|
|串激绕组 |0.0064| | |0.016 |0.0061|0.016 |0.052 |0.034 | |
|并激绕组 | | 125 | 16 | | 92 | 120 | 185 | 270 | 8 |
|它激绕组 | | 5.5 | | | | | | | |
|差激绕组 | |0.000385| | | | | | | |
-------------------------------------------
第54条 刷架装置检修要求:
一、刷架不许裂纹、烧损及变形,紧固良好,连线规则、牢固,无破损。
二、绝缘杆表面光洁,无裂纹和损伤。定修机车在保证绝缘良好的前提下,允许有不超过全长1/2的纵向裂纹。
三、刷架圈转动灵活,锁紧及定位装置作用良好。
四、电刷压合机构动作应灵活,刷盒不得有严重烧伤或变形,压指不许有裂纹、破损。
五、电刷在刷盒内应能上下自由移动,电刷的导电截面积损失不得超过10%,刷辫不许松动、过热变色及截面积损失超过10%。
六、同一电机须使用同一牌号的电刷,其长度架修机车应不小于原形尺寸的2/3,运用机车不小于原形尺寸的1/2。
第55条 转子检修要求:
一、转子应清扫干净,绕组端部,槽口、前后支架和通风孔内不许积存油污和碳粉。
二、轴、油封、前后支架、风扇、均衡块、铁芯、绕组元件、槽楔及各紧固螺栓不许有裂纹、损伤、变形及松动,轴颈表面允许有不超过有效接触面积15%的轻微拉伤。


三、牵引电动机转子轴应探伤检查,不许有裂纹。
四、扎线不许有松脱,开焊及机械损坏,扣片无折断;无纬带不得有起层和击穿痕迹。定修机车允许扎线或无纬带有不影响安全运用的且宽度不超过总宽度10%的局部损伤。
五、牵引电动机转子重新绑扎无纬带时,其拉力应为30~100公斤,绑扎后其表面不得高出电枢铁芯,表面不平度不大于2毫米。
六、转子各部的绝缘须良好,绝缘破损、烧伤、老化时应修理或更换。
七、均衡块丢失、松动,空转振动大、或经绑扎无纬带的转子,须作动平衡试验,但容量不足10千瓦的电机转子可只作静平衡试验。牵引电动机的换向器侧和传动侧的不平衡度分别不大于100克·厘米和150克·厘米。
八、换向器前端应密封良好,压紧圈及螺栓不许裂损,松驰。
九、换向器表面不许有凸片及严重的烧损和拉伤,磨耗深度不超过0.2毫米,定修机车磨耗深度不超过0.5毫米。
十、换向器表面加工后光洁度应不低于■6,云母槽应按规定下刻,倒角并消除毛刺。定修机车云母槽下刻深度不小于0.5毫米,辅助电机不小于0.2毫米。
十一、升高片处不许有开焊、甩锡、过热变色。各片间电压降与平均值之差不大于20%,允许用片间电阻法进行测量,但其要求应不低于片间电压降法的水平。
第56条 电机组装要求:
一、电机内部、外部清洁、整齐,标记正确、清晰,填充物填充良好,大线卡子,接线端子及端子盒、盖完整。
二、各紧固件无松动,防缓件作用良好,润滑油堵、油管路畅通。
三、磁极极性正确,转子转动灵活。
四、牵引电动机磁极组装时要求:
1、沿园周方向主极极间距离相互间偏差不大于3毫米;换向极与相邻主极极间距离相互间偏差不大于3毫米。
2、主极、换向极铁芯相对于机座端面沿园周方向的不垂直度不大于1.0毫米。
+1
3、主极铁芯内径原形为555-0.4毫米;换向极铁
+1
芯内径原形为557-0.4毫米。



五、刷盒与换向器轴线的平行度倾斜不大于1毫米,并处于中性位上。
六、电刷应全部处于换向器的工作面上,与换向器的接触面积应不少于电刷截面积的75%,同一电机各电刷压力差不得大于20%。
七、各检查孔盖完整,与机座安装状态良好。强迫通风的电机检查孔盖必须严密。
八、齿轮与电机轴的锥度配合面应接触均匀,接触面积不少于70%,牵引电动机轴向紧入量应为4~6.5毫米,组装后齿轮压紧端面应高出电机轴端面。
九、电机冷态绝缘电阻要求:
1、主电路内的电机用1000伏兆欧表,辅助电路内的电机用500伏兆欧表测量。
2、各绕组对地和相互绝缘电阻均应不低于5兆欧。
第57条 电机试验要求:
一、空转试验:解体检修过的直流电机,须在最高转速下正、反向各连续运转30分钟,不许有异音和甩油,并检查轴承及电机振动情况,须符合:
1、轴承温升不超过40℃。
2、牵引电动机在轴承盖处测量其振幅不得大于0.20毫米。
二、换向试验:换向试验须在热态下进行,并符合如下规定:
1、电机在额定工况及使用工况的火花等级均不
1
许超过1—级。
2



2、牵引电动机和牵引发电机换向检查须按表13所列工况进行。
表13
-------------------------
| 牵引电动机 | 牵引发电机 |
| | (水阻试验时检查) |
|-----------|-----------|
|电流(安)|电压(伏)|电流(安)|电压(伏)|
|-----|-----|-----|-----|
| 507 | 450 |2700 | 500 |
|-----|-----|-----|-----|
| 820 | 275 |2460 | 550 |
|-----|-----|-----|-----|
| 900 | 250 |1600 | 845 |
-------------------------



三、速率特性试验:牵引电动机按表14所列工况测量其正、反向实际转速,其数值与表14规定转速误差不大于4%,同一台机车电动机转速误差不大于6%。
表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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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转 \ 电流 | | | | | | |
|\速 \ (安)| | | | | | |
| \转 \ |500|600 |700|820|950|1100|
| \分 \ | | | | | | |
| \ \ | | | | | | |
|工 况 \ \| | | | | | |
|---------|---|----|---|---|---|----|
| 电压275伏 |680|620 |560|520|480|445 |
|磁场消弱系数0.9| | | | | | |
|---------|---|----|---|---|---|----|
| 电压275伏 | — |1070|940|830|750|690 |
|磁场消弱系数0.4| | | | | | |
-------------------------------------



四、超速试验:重绑扎线(无纬带)的电枢应在1.2倍电机最高转速下连续2分钟作超速试验,不得发生任何影响电机正常运转的机械损伤和永久变形。
五、匝间耐压试验:处理电枢绕组后用1.1倍最高电压进行5分钟过电压试验,匝间不得发生击穿,闪络现象。
六、热态绝缘电阻测定牵引电动机负荷试验后,应立即用1000伏兆欧表测定电机各绕组间及其对机座的绝缘电阻,应不低于0.75兆欧。
七、耐压试验:进行耐压试验时,各绕组相互间及其对机座承受50赫正弦交流电1分钟,应无击穿,闪络现象,试验电压为:
牵引发电机 1800伏
牵引电动机 1800伏
辅助发电机及其它辅助电机850伏
额定电压不超过36伏或容量不足1千瓦电机
500伏



为保证检修质量,其耐压试验应在电机清洁干燥后进行,更换电枢绕组电机应按两倍额定电压加1000伏的要求进行耐压试验。各铁路局应将本局电机耐压试验方案报铁道部核备。
电器及电线路
第58条 电器及电线路检修的一般要求:
一、导线不许有过热、烧损、绝缘老化等现象,线芯或编织线断股不得超过总数的10%。
二、电路各部件应清扫干净,安装正确,绝缘性能良好,零部件齐全完整。
三、紧固件齐全,紧固状态良好。
四、风路、油路畅通,弹簧性能良好,橡胶件无破损和老化变质。
五、运动件运动灵活、无卡滞。
六、电器线圈的直流电阻值与出厂额定值相比较,误差不大于其出厂额定值的10%。
七、各种电器在试验台调试时,动作值整定正确,并符合以下规定:
1、各种电器操作线圈在0.7倍额定电压时应能可靠动作;其释放电压应不小于额定电压的5%,柴油机起动时工作的电器其释放电压应不大于0.3倍额定电压。
2、电空阀和风动电器在7公斤/平方厘米风压下动作正常、无泄漏;在3.75公斤/平方厘米风压下应能可靠动作。
八、各保护电器动作值应符合以下规定,动作参数整定合格后其可调部分须封定。
1、空转继电器动作值为30~32伏。
2、24伏电路接地继电器动作值应为150±10毫安。
3、控制电路接地继电器动作值应为150±10毫安。
4、主电路接地继电器动作值应为250±20毫安。
5、恢复全磁场继电器动作值应为750±20毫安。
6、辅助力发电机工作继电器动作值应为150±5伏(81a继电器动作值为145±5伏)。
7、过负荷继电器动作值为1150~1400安。
8、水泵时间继电器应在柴油机停机3至5分钟才释放。
九、电器及电线路的标牌及符号应齐全、完整、清晰、正确。
十、各电器装车后电路连接正确、牢固,动作试验时开闭程序正确,作用可靠。
第59条 电器及电线路的绝缘要求:
一、单个电器和电器元件的带电部分对地或相互间绝缘电阻(额定电压不足500伏者用500伏兆欧表,500伏以上者用1000伏兆欧表测量)应不小于10兆欧。


表16
------------------------------------------
| 气温 |20|22|24|26|28|30|32|34|36|38|40|42|
|(℃) | | | | | | | | | | | | |
|----|--|--|--|--|--|--|--|--|--|--|--|--|
|相对湿度|92|82|72|64|57|51|46|41|36|33|29|26|
|(%) | | | | | | | | | | | | |
------------------------------------------

二、电线路的绝缘电阻应不低于表15规定。
表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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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绝缘电阻(兆欧) | |
| 项 目 |---------|使用兆欧 |
| |架修机车|定修机车| 表规格 |
|------|----|----|-----|
|主回路对地 |0.75|0.5 |1000伏|
|------|----|----|-----|
|控制回路对地|0.25|0.25|500伏 |
|------|----|----|-----|
|照明回路对地|0.25|0.25|500伏 |
|------|----|----|-----|
|主控间绝缘 | 1 |0.75|500伏 |
------------------------



在绝对湿度超过16克/立方米或有缓霜的条件下,架、定修机车主电路对地、主电路对控制电路的绝缘电阻可不低于0.3兆欧,控制电路对地不低于0.1兆欧。当绝缘电阻值达不到上述规定时,允许对电路分段进行测量,但绝缘电阻值要求不变。在绝对湿度16克/立方米时的
不同气温下的相对湿度见表16。
三、机车架修时主电路内各种电器以及各种电器的绝缘经过更换或修理后均须作耐压试验。进行耐压试验时电器各带电部分对地或相互间承受50赫正弦波交流电1分钟,应无击穿、闪络现象。试验电压为:
主电路内的电器部件 3000伏
辅助电路内的电器部件 1100伏
额定电压36伏以下的电
器部件 350伏
第60条 有触点电器检修要求:
一、触头(包括触指及触片,以下同)不许有裂纹、变形、过热和烧损。无限度规定的电器触头的厚度架修时不少于原形尺寸的2/3,定修机车不少于原形尺寸的1/2。
二、触头嵌片不许有裂纹、开焊、剥离和烧损,厚度无限度规定者应不少于原形尺寸的1/2。
三、主、辅触头有开闭配合要求的电器,其开闭顺序或开闭角度应正确。
四、触头动作灵活、准确、可靠,接触良好。同步驱动的多个触头,其闭合或断开的非同步差值不大于1毫米;但主、辅触头之间的非同步差值,在保证各自的开距、超程下可不作要求。
五、辅助触头装置各组件无裂纹、变形,锁扣装置良好。
六、灭弧线圈安装牢固,不许有裂纹、断路和短路。
七、导弧角不许有裂纹、变形,表面应清洁,并不得与灭弧室壁相碰。
八、灭弧室不许有裂纹和严重缺损,壁板清洁,安装正确,导磁板、挂钩、搭扣(卡箍)齐全、完整、清洁并作用良好。
九、风缸体、活塞不许有裂纹、砂眼和拉伤。皮碗作用良好,不许有老化及永久变形。风路畅通,阀与阀口及各接合面密封性能良好,在通电及失电情况下各部都不得泄漏。
十、转轴、转销、杆件、鼓轮、凸轮、棘轮以及支承件不许有裂纹、破损、变形及过量磨耗,带绝缘者应绝缘状态良好,有破损、松脱时应作绝缘恢复处理。上述零件组装时应位置正确、安装牢固,活动部分无卡滞现象。
十一、机械联锁控制顺序正确,锁闭可靠。
十二、线圈绝缘良好,无短路、断路及老化现象。线圈安装牢固,接线座不得松动。
十三、操作线圈通、断电时,衔铁动作灵活,电器动作无卡滞,不出现两次响声。
十四、电空阀衔铁、阀杆动作灵活、接线座应牢固。
第61条 无触点电器检修要求:
一、新的电子元件(二极管、三极管、晶闸管、运算放大器等)在使用前应经高温贮存后立即测试、筛选,高温贮存条件:硅管、运算放大器不低于125℃,贮存时间不少于16小时,测定的参数应达到有关标准,并符合电器的性能要求。
二、电路板上的元件焊点应光滑、牢固,凸起2毫米左右,不许有虚焊或短路。金属箔不应有脱离板基的现象。
三、各电阻、电容等其它电器元件应安装牢固、作用良好,相互间接线正确,附加的卡夹应齐全、可靠。
四、接插件应插接可靠,锁紧装置作用良好,测试孔(或端子)应完整。
五、电子组件或整机检修后在常温和70±2℃(电压调整器为50℃)的条件下分别检验其工作性能,并符合要求。高温试验是将电子装置置于恒温箱内,使装置在高温下工作(允许模拟工作状态)1小时后进行。电压调整器、自动停车装置等性能应符合如下规定:
1、电子式电压调整器应保证辅助发电机在柴油
+2
机整个转速范围内的电压为170-1伏,且无明显波
动。
2、自动停车装置应动作良好,具体要求由各局自定。
第62条 电阻、电容、分流器检修要求:
一、带状电阻不许有短路和裂断,抽头、接线焊接牢固,在电阻值不超过规定的情况下,允许其断面的缺损不超过原形截面的10%。带状电阻修复或更换时其阻值允差不超过出厂额定值的5%。
二、绕线电阻不许有短路、断路,导电部分的外包珐琅不得严重缺损,更换时其阻值允差不超过出厂额定值的10%。
三、可调电阻的活动抽头须接触可靠,定位牢固,电阻值整定后要做好定位标记。
四、瓷管、瓷架应齐全,局部缺损不得影响绝缘性能。
五、电容器不许有短路,内部引线不得断路,绝缘子完整,接线良好。
六、分流器不许有断片、裂纹和开焊。
第63条 磁场变阻器检修要求:
一、园筒体不许有裂纹和明显变形及严重烧伤。
各导线线牌齐全并无差错,导线包扎良好,线鼻子无松动,导线无老化,接线整齐。
三、各接线螺丝应紧固良好,接线螺丝与外壳应保持5毫米以上的间隙。
四、电刷弹簧无过热变质,弹性良好,电刷活动自如,与铜片的接触面积应不少于70%。
五、组装后的铜片凸片不大于0.2毫米。
六、传动轴转动正常,无卡滞现象,传动轴与轴套的晃动量不大于0.6毫米。
七、各微动开关动作灵活,无卡滞,组装后各开关实际动作位置偏差不大于1/2片。
第64条 插头、插座及端子排检修要求:
一、插头、插座应完整,插针(片)无过热、断裂,插接牢固,簧片夹紧力(或张力)正常,定位及锁扣作用良好,卡箍及防尘罩完整。
二、插头及插座的绝缘件应完整,不许有烧伤,插针(片)与导线焊接良好,断股超过总数10%时应剪掉重焊。
三、端子排的螺栓、垫圈及连接片应齐全,接线紧固,端子排编号正确、清晰。
四、端子排接线应符合图纸规定,排列整齐,无绝缘隔板的接线柱相邻的接线端子不得相碰;有绝缘隔板的接线柱接线端子不得压迫隔板,隔板缺损不得超过原面积的30%。
第65条 开关、熔断器检修要求:
一、自动开关规格应符合电路的规定要求,动作灵活可靠,自锁装置作用良好,位置指示正确。
二、按钮开关、转换开关、脚踏开关动作灵活、无卡滞,位置正确,自复、自锁及定位机构作用良好,绝缘无破裂和烧损,触头和触指通、断作用应可靠,不得有断裂和变形,其磨耗与烧蚀厚度不得超过原形尺寸的1/5。
三、刀开关须动作灵活,动刀片与刀夹应接触密贴,接触线长度(或接触面积)应在80%以上,夹紧力适当。刀片的缺损沿宽度不超过原形尺寸的10%,沿厚度不超过原形尺寸的1/3。
四、熔断器及熔体件型号、容量必须按电路的规定要求使用,熔断器及座(或夹片)应完好。
第66条 灯具及电炉检修要求:
一、各种照明灯的灯具及附件应齐全,完好,安装牢固,光照良好,显示正确。
二、头灯应聚焦良好,照射方向正确,反射镜无污损,触发装置作用良好、可靠。
三、车体外部的灯具有防护罩的应密封良好。
四、电炉应配件齐全,瓷盘完整,发热效能正常,防护装置良好。
第67条 绝缘导线及铜排检修要求:
一、导线的绝缘层及护套局部过热烧焦、老化变硬、油浸粘软或机械损伤时允许作包扎处理。
二、线号应齐全、清晰,排列整齐,便于查看。
三、线束及导线的固定装置或线卡应完好,并要绑扎整齐,松紧适当,绝缘良好。
四、接线端子与导线应连接良好,线芯断股超过总数的10%时要剪掉重接,但其长度应保持在其连接点间直线距离的110~130%,导线与接线柱间不得拉紧。
五、铜排应平直、无裂纹,局部缺损超过原截面的5%时应修补。
六、铜排连接处应密贴,支承点牢固,夹件与绝缘件完好。
第68条 线管、线槽、线道检修要求:
一、线管、线槽应完好,安装牢固,管卡及槽钉齐全。
二、管口防护装置齐全、完好。
三、线道、线盒内清洁、干燥,导线摆放整齐。
四、加装改造的电器及电线路须符合上述的有关规定,配线应标注线号并尽量纳入机车线束、线管或线槽内,布线图要记入机车履历薄内。
蓄 电 池
第69条 蓄电池检修要求:
一、蓄电池必须清洁,壳体不许有裂损,封口填料完整、无泄漏,出气孔畅通。
二、各连接板,极柱及螺栓紧固状态良好,有效导电面积减少不得大于10%,架修时连接线夹头的表面镀层损坏时应修复。
三、蓄电池箱及车体安装框内壁,架修时应进行防腐处理;铁箱检查孔不堵塞,滚轮应良好,无卡滞;蓄电池箱搭扣、箱门锁闭装置良好。
四、蓄电池容量,架修时应不低于额定容量的80%,定修时不低于额定容量的70%。
五、充电后蓄电池电解液比重(换算到15℃)架修时为1.26±0.005,定修时为1.23~1.27运用机车不低于1.20。
六、电解液液面高度320型为15~20毫米。
七、蓄电池组对地绝缘电阻Rx须用内阻为30,000欧,量程为250伏的电压表测量,并按下式计算:
蓄电池组端电压
|------- -1|
Rx= |正端对 负端对 |×30000
| + |
地电压 地电压



式中电压单位为伏,电阻单位为欧。架修时Rx应不低于17,000欧;定修互换时不低于8,000欧,不互换时不低于3,000欧。
八、运用机车蓄电池单节电压不低于2伏。蓄电池组对地漏电程度,用试灯法检查不得超过相当于40毫安漏电电流时的灯泡亮度。
仪 表
第70条 仪表检修要求:
一、各种仪表检修及定期检验应严格执行国家计量管理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
二、机车仪表定期检验应结合机车定期修理进行,其检验期限为:
1、风压表一般不超过3个月。
2、其它机械式仪表和电气仪表一般不超过6个月。
3、毛细管式温度表和温度继电器每次架修和架修期中间检验一次。
三、仪表外壳及玻璃罩应完整、严密、清洁、刻度及字迹须清晰。
四、指针在全量程范围内移动时应无摩擦和阻滞现象。
五、仪表的指示误差不得超过本身精度等级所允许的范围。
六、带传感器的仪表,传感器对地绝缘应良好,用500伏兆欧表测量,其对地绝缘电阻值不低于1兆欧。带稳压器的仪表,其稳压值应在规定的范围内。
七、检修、校验后的仪表应注明检验单位与日期,并打好封印。
八、仪表向机车上安装必须牢固、正确、管路无泄漏,并照明良好。
车体及走行部
第71条 车体及车架检修要求:
一、车体不许有裂损,表面平整,各螺栓、螺柱及防雨胶皮状态良好。
二、车架及车体构架裂纹或焊缝开裂时须铲除后焊修或加补强板焊补。
三、门窗、顶盖、百叶窗及其操纵装置须动作灵活,关闭严密。
四、排障器须安装牢固,不许有裂纹及破损,排障器底面距轨面的距离为80~160毫米。
五、走板、地板、扶手、脚蹬、门锁、装饰带、工作台、靠背椅及路签授受器应安装正确,作用良好,无破损。
六、扫石器状态良好,安装牢固,扫石器架距轨面的距离为60~100毫米,橡胶件底面距轨面为20~30毫米。
七、缓冲器安装座和牵引销须检查,不许有裂纹。
第72条 牵引装置检修要求:
一、车钩“三态”(闭锁状态、开锁状态、全开状态)须作用良好。
二、车钩在闭锁状态时,钩锁往上的活动量ND2型车钩和13号上作用式车钩均为5~15毫米。钩锁与钩舌的接触面须平直,其高度不少于40毫米。钩体防跳凸台和钩锁销的作用面须平直,钩舌与钩体的上、下承力面须接触良好。
三、车钩在闭锁状态时,钩舌与钩锁铁侧面间隙ND2型车钩不大于5毫米,13号上作用式车钩不大于6.5毫米。
四、架修时,车钩各零件须探伤检查,下列情况禁止焊修:
1、车钩钩体上的横向裂纹,扁销(或园销)孔向尾端发展的裂纹。
2、钩体上距钩头50毫米以内的砂眼和裂纹。
3、钩体上长度超过50毫米的纵向裂纹。
4、耳销孔处超过该处断面40%的裂纹。
5、上、下钩耳间(距钩耳25毫米以外)的超过30毫米长的纵横裂纹。
6、钩腕上超过腕高20%的裂纹。
7、钩舌上的裂纹。
8、车钩尾框上的横裂纹及扁销(或园销)孔向端部发展的裂纹。
五、缓冲器体、园弹簧、内外环弹簧、压紧套、缓冲体套、紧固螺母等零件不得有裂纹,内、外环弹簧
+5
接触面无严重啃伤,2号缓冲器的组装长度为514-3
+3
毫米,橡胶缓冲器的组装长度为568-2毫米。



六、车钩中心线距轨面的高度,架修机车为835~880毫米,定修机车为815~890毫米。
七、架修时,牵引销座应清洗检查,不得有裂纹。底盖应密封不得漏油。球状套应转动灵活。
第73条 转向架构架及旁承检修要求:
一、构架及各焊缝不许有裂纹。
二、砂箱及砂管应安装牢固,连接良好,无泄漏。
三、旁承体不许有裂纹和漏泄。
四、旁承的弓形支垫、滑块座、滑块等部件须清洗检查,无严重拉伤,拉伤严重时允许磨削修理。
第74条 弹簧及减振装置检修要求:
一、轴箱园弹簧不许有裂损。更换或选配轴箱园簧时,弹簧在负载试验下的压缩高度差同一转向架不大于4毫米,同一机车不大于6毫米。
二、承载板弹簧主片不许有折损及裂纹,弹簧箍无松弛。定修时,允许板弹簧付片两端的可见部分有一片一条不超过30毫米长的裂纹,但筋部不许有裂纹。
三、架修时磨擦减振器要分解清洗,磨擦杆、磨擦板、减振器体须探伤检查无裂纹,减振器弹簧无断裂。
四、均衡梁、弹簧吊杆及各销须探伤检查,不许有裂纹。
五、牵引电动机吊挂装置的上、下垫板、螺杆、螺母及拉杆不许有裂纹和变形。拉杆发生弯曲变形许可加热后调直。
第75条 轴箱检修要求:
一、轴箱体、前后盖不许有裂纹。
二、迷宫式内、外密封圈无裂损变形,安装正确,运行中无明显的甩油现象。
三、轴承压盖无裂损变形,安装到位,防松垫板良好。
四、立柱套无松动,铜套与钢套之间无窜动,缓冲胶圈无老化、变质、脱落。防窜挡铁与轴箱体应有2~4毫米的间隙。
五、滚动轴承检修按第48条办理。
六、机车运转中在轴箱盖上测量的轴箱温升不超过35℃,且无明显甩油现象。
第76条 轮对检修要求:
一、轮箍不许有裂纹及松缓。轴身和车轴镶入部须探伤检查。车轴镶入部的裂纹深度不大于2毫米。轴身上的横裂纹不多于一条,消除后轴身直径减少在2毫米内允许使用。但镶入部有裂纹及经消除轴身横裂纹的轴不得用于客运机车。
二、轮心上的裂纹允许焊修。焊修轮辐上的裂纹,不许超过五根辐条。
下列情况禁止焊修:
1、辐条上有裂纹同时在该辐条两边的轮辋上有裂纹。
2、相邻两辐条中间的轮辋上有两处裂纹。
3、发展到毂孔处的放射性裂纹。
三、轮对组成后单独测量时,新轮箍内侧距离应
+1
为1353-2毫米。



四、轮箍外形旋削后,用样板检查,踏面偏差不超过0.5毫米,轮缘高度减少量不超过1毫米,轮缘厚度减少量不超过0.5毫米,距轮缘顶部10~18毫米处可留有深度不超过2毫米,宽度不大于5毫米的残沟。
五、轮对的轮径差不大于表17的规定。
单位:毫米 表17
----------------------
|\ | | | |
| \ 直径差|同轴之|同一转|同 一 |
|修程\ | | | |
| \ |左 右|向 架|机 车 |
| \ | | | |
|------|---|---|-----|
| 架 修 |1.0|2.0|4.0 |
|------|---|---|-----|
| 定 修 |1.0|5.0|10.0 |
----------------------



六、镶装轮箍时:
1、轮箍内径配合面须探伤检查,不许有裂纹。轮箍内径面及轮辋外径面须清扫干净。
2、轮辋外径配合面锥度不大于0.2毫米,椭园度不大于0.5毫米。
3、轮箍紧余量按轮辋外径计算,每1000毫米轮辋直径的紧余量为1.2—1.5毫米。轮箍加热应均匀,温度不得超过350℃,安装轮箍后禁止风吹和沾水,不许强迫冷却。
4、轮箍加垫时,垫板厚度不得大于1.5毫米,垫板不得多于1层,总数不多于4块,每块长度不少于300毫米,相邻两块垫板间的距离不大于10毫米。轮箍厚度小于45毫米时不许加垫。
七、机车运用时,轮对各部须作外观检查。轮缘垂直磨耗高度不超过18毫米;轮缘厚度在距轮缘顶点18毫米处测量不小于23毫米;轮箍踏面擦伤深度不大于0.7毫米;踏面磨耗深度不大于7毫米;踏面上的缺陷或剥离长度不超过40毫米,且深度不超过1毫米;各部无裂纹,
轮箍无弛缓。
八、客机不许焊修车轮踏面及轮缘。
九、轮对检修后应涂漆,轮箍外侧面涂白色,轮心外侧面涂红色,在车轮内外侧面轮辋与轮箍之间应涂有25毫米宽,40毫米长的黄色防缓标记。
十、高坡区段允许使用的轮箍最小厚度由铁路局规定,报铁道部备案。
第77条 牵引齿轮及抱轴瓦检修要求:
一、主、从动牵引齿轮检修除按第49条办理外,还须用齿形样板和宽不大于3毫米的塞尺检查齿形误差,渐开线齿廊偏差量不大于0.35毫米;齿厚减少量不大于2毫米;齿根剩余凸台高度不大于0.8毫米。
二、从动牵引齿轮的扁弹簧片不许有裂纹和断片,对不符合要求的扁弹簧片须更换,栽丝须紧固,组装后不许有松动。
三、齿轮箱箱体不许有裂纹,允许车轴油封和分箱面局部渗油。
四、抱轴瓦白合金不许有脱壳、碾片、熔化及超过总面积15%的剥离,与轴颈须均匀接触。
五、抱轴瓦瓦背与抱轴瓦盖、瓦座接触应良好。
六、架修时、抱轴瓦组装后,抱轴瓦与轴颈的径向间隙应符合限度规定,但不应小于0.3毫米,转动正常无异音。
七、机车在运用中,抱轴瓦温升不超过35℃。
第78条 基础制动装置及撒砂装置检修要求:
一、基础制动装置各制动梁、制动拉杆、闸腿、杠杆、调整螺母、安全托铁及连接园销须清洗探伤检查,不许有裂纹。各梁、杆的裂纹或磨耗允许焊修。制动拉杆调整螺母卡子应安装正确,作用良好。
二、架修时,制动缸须分解、清洗、给油并更换不良配件。组装后应作用良好无泄漏,勾贝行程为70~120毫米。调整闸瓦与轮箍踏面的间隙,每个制动横梁传递的同位闸瓦间隙应一致。
三、手制动装置应作用良好。架修时须分解、清洗、探伤及更换不良配件。
四、撒砂装置应作用良好,空气和撒砂管路畅通,撒砂管距轨面高度为35~60毫米。
第79条 转向架组装要求:
一、根据机车实际运行情况的需要,轮对相对于构架的自由横动量,由铁路局规定具体数值,报铁道部备案。
二、牵引电动机拉杆、吊杆的缓冲圈及胶垫不许老化或破损。
三、转向架构架与车体内挡铁之间的垂直距离应为25±5毫米,车体内挡铁与转向架的侧向间隙单侧不少于30±5毫米。
第80条 横向联接装置检修要求:
一、导架及叉形导架、弹簧箱体、园弹簧无裂纹和变形。
二、橡胶辊子无变形、老化,转动灵活。
三、弹簧内、外套无严重擦伤及裂纹。
空气压缩机及空气制动装置
第81条 空气压缩机检修要求:
一、风阀、活塞、活塞销、曲轴、连杆体及盖应进行探伤检查。气缸、气缸盖、曲轴箱、前盖、电机机座、齿轮箱盖及各运动件不许有裂纹,各安装面应平整光洁,表面不得损伤,允许气缸盖散热片断裂总长度不大于150毫米。曲轴箱轴承座孔处的裂纹禁止焊修。
二、气缸、活塞、曲轴的连杆颈及从动齿轮轴颈不许有严重拉伤。连杆不得弯曲、变形,连杆螺栓、螺帽无裂纹、伤痕、缺牙、乱扣现象。连杆轴瓦不许有裂纹,工作表面无剥离、腐蚀、碾片、脱壳和严重拉伤,瓦背与连杆大端孔应密贴,连杆小端套不应松动,拆装活塞销时活塞应油
浴加热至120~130℃。
三、压缩室间隙为0.5~0.8毫米。
四、进、排气联合阀应清洗干净、阀体、阀片、弹簧不许有裂纹,阀片与阀座、阀片固定板与气缸安装面须配研密贴,组装后应进行试验,不得有非正常泄漏。
五、中间冷却器应清洗干净,允许堵焊漏泄的铜管,但堵焊管子的数量每个空气通道不得多于2根,整个冷却器不得多于4根。检修后的中间冷却器须作5公斤/平方厘米的水压试验,保持5分钟不得泄漏。
六、低压离水器上的低压安全阀开启压力为3. +0.26 斤/平方厘米,关闭时不得泄漏。架修时,低压离水器应作5公斤/平方厘米的水压试验,保持5分钟不得泄漏。
七、机油泵应清洗干净,不许有裂纹,油泵检修后应转动灵活,并作性能试验。
八、从动齿轮与曲轴组装,应将从动齿轮油浴加热至80~90℃。滚动轴承与曲轴组装,滚动轴承应油浴加热至120℃。滚动轴承的检修按第48条办理。
九、空气压缩机检修后应进行试验:
1、空载磨合试验:磨合转速应从低转速逐级增至工作转速1060转/分,试验时间不少于2小时,磨合中不许有异音和漏油现象,转速达到工作转速1060转/分时,油压应稳定在1.5~4.4公斤/平方厘米。磨合后期活塞顶部不许有喷油现象,但允许活塞周围有少量的渗
油。
2、风量试验:在试验台上,当转速为1060转/分时,使1000公升储风缸压力由零升至10公斤/平方厘米所需的充风时间不大于5分钟;在机车上向总风缸充风,压力由零升至10公斤/平方厘米所需的时间不大于5分钟,由8公斤/平方厘米升至10公斤/平方厘米所需
的时间不大于60秒。
3、泄漏试验:在试验台上,储风缸压力为9公斤/平方厘米,空气压缩机停止运转后,由于气阀的泄漏在10分钟内压力下降不得超过1公斤/平方厘米。
十、空气压缩机组装车后,泵风至总风缸压力达
-0.3
10 公斤/平方厘米时,空气压缩机应停止泵风;当
总风缸压力降至8±0.3公斤/平方厘米时空气压缩机应恢复泵风。
第82条 空气制动装置检修要求:
一、空气制动装置各橡胶件无破损、龟裂、脱壳、麻坑和硬化。
二、自动制动阀、单独制动阀、三通阀、压力传递器、快速减压阀、防止空转作用阀、双向作用阀、安全阀等检修后须在试验台上进行试验,各部动作正确,性能良好。装车后应进行制动机综合试验,各项机能良好。符合机车运用要求。
1、密封性能试验:在总风缸风压10公斤/平方厘米、控制风缸风压6公斤/平方厘米时,压缩空气各管系及总风缸的总漏泄,每分钟不超过0.2公斤/平方厘米。
2、功能试验:
(1)自动制动阀给风试验,列车管压力应为6±0.1公斤/平方厘米。
(2)自动制动阀常用制动的最大减压量不小于1.7公斤/平方厘米,列车管压力下降1.7公斤/平方厘米所需时间为8~11秒。
(3)全制动时制动缸最大压力:转换阀在“G”或“P”位速度小于60公里/小时为4±0.2公斤/平方厘米;速度大于60公里/小时为6±0.2公斤/平方厘米。制动缸压力上升和缓解的时间应在表18的规定范围内。
单位:秒 表18
--------------------------
|转换阀 |快速制运达到最 | 由最大制动缸压 |
|位 置 |大制动缸压力 | 力降至0.4公斤/|
| |95%所需时间 | 平方厘米所需时间 |
|----|--------|----------|
| G位 | 28~70 | 45~110 |
|----|--------|----------|
|P或S位| 4~10 | 10~20 |
--------------------------



(4)作用风管最大压力试验(付风缸和压力传递器BC管路):自动制动阀非常位时为4±0.3公斤/平方厘米。
(5)非常排风试验:列车管压力由6公斤/平方厘米降至零所需时间应4秒种以内。
(6)时间风缸排风试验:由7.5公斤/平方厘米降至6公斤/平方厘米所需时间应为10±0.2分钟。
(7)单独制动阀制动试验:制动缸压力由零升至 +0.23 公斤/平方厘米所需时间应在6~8秒内。
(8)单独制动阀缓解试验:制动缸压力由3公斤/平方厘米降到0.4公斤/平方厘米所需时间应在8秒以内。
(9)三通阀充风能力试验:使付风缸的风压由零升至5公斤/平方厘米所需时间应在110~130秒内。
+0.2
(10)制动缸安全阀的喷始压力为3.6 公斤/
平方厘米。
(11)空转作用阀作用时,在2~4秒内制动缸压力应达0.5~1.5公斤/平方厘米。
+0.4
(12)总风缸安全阀喷始压力为10 公斤/平
方厘米。
3、灵敏度试验。列车管压力在4~8秒内下降0.3~0.5公斤/平方厘米时,制动缸压力应上升;在60秒内列车管压力下降0.3~0.5公斤/平方厘米时,制动缸压力不应上升。
三、架修时,风笛、刮雨器、无动力回送阀、转换阀、止回阀、非常阀、脚踏缓解阀、过滤器、远心集尘器及塞门等应分解清扫、检修、组装后须作用良好并安装牢固。
四、制动软管接头、连接器、卡箍不许有裂纹,连接状态良好,挡销无明显的弯曲和严重磨损,卡箍无松动现象,卡箍两耳间的距离应不小于5毫米。
五、制动软管每3个月须进行一次压力检查,在水槽内施以6~7公斤/平方厘米的风压,保持5分钟应无泄漏(表面或边缘发生的气泡在5分钟内消失者允许使用)。然后再施以10公斤/平方厘米水压试验,保持2分钟应无泄漏,且软管外径膨胀不得超过8毫米,局部无凸起或膨
胀。制动软管表面不许有明显的龟裂和伤痕。
六、总风缸及管路应定期吹扫,制动管系不应有泄漏,各管的卡子须安装牢固,架修时应对总风缸施行外部检查。
机车水阻试验及试运
第83条 机车水阻试验前的准备工作:
一、检查各机组油、水位正常,各部件有无影响启机处所。
二、测量电气回路绝缘电阻值,并进行电器动作试验。
三、外接风源,向机车总风缸充风,风压到5公斤/平方厘米以上。
四、卸开柴油机曲轴箱检查孔盖,开启辅助滑油泵,盘动曲轴检查柴油机曲轴箱内各部来油情况良好,装好检查孔盖。
五、柴油机油水温度应预热到30℃以上方可启动。
六、检查水阻台消防灭火设备齐全,符合使用要求。
第84条 机车水阻试验要求:
一、试验时柴油机按第32条办理。
二、整定辅助发电机变压机组发电机的电压值分别为168~171伏和22.5~25.5伏。
-0.2
三、调整空压机风压开关。当风压低于8 公
斤/平方厘米时,空压机开始泵风;当风压达到
-0.210 公斤/平方厘米时,空压机停止泵风。调整空压机安全伐10~10.3公斤/平方厘米时排风。
四、测量各辅助装置,其性能要符合表19规定。表19略
五、调整温度调节器:当水温达到60±5℃,百叶窗开启,冷却风扇开始工作;当水温下降到40±5℃时,百叶窗关闭,冷却风扇停止工作。
六、试验各保护装置作用良好:
1、人为接地,试验主、辅和照明回路接地继电器动作可靠,指示灯闪亮。
2、试验过负荷继电器应在1150~1400安动作,试验辅助发电机超压保护继电器,应在235~245伏动作。
3、试验空转继电器:作用时,柴油机减载约三分之一,同时机车制动缸压力上升0.5~1.5公斤/平方厘米,磁场变阻器炭刷应向40片处转动。
4、试验风压开关:当列车管风压降到0.9~1公斤/平方厘米时,风压开关动作,指示灯亮,柴油机卸载;当列车管风压升到2±0.1公斤/平方厘米时,风压开关作用,指示灯灭,柴油机可以继续加载。
5、试验高速制动继电器:人为闭合高速制动继电器,若机车制动,制动缸压力应由4公斤/平方厘米提高到6公斤/平方厘米;机车试运中,当速度达到60公里/小时实行制动时,高速制动继电器应作用,制动缸压力应为6公斤/平方厘米。
七、牵引发电机功率调整须符合下列要求:
1、用外接仪表测量,牵引发电机电流、电压、转速其仪表精度不低于1.5级。
2、功率调整应在风扇满载、空压机停止工作的工况下进行。
3、校核牵引发电机他励电阻15b电阻值应为0.85欧。
4、校核牵引发电机并励电阻1g,使牵引发电机的最大空载电压值符合对应绕组温度下的规定电压值。
5、机车功率值,在外温35℃时应为1350±40千瓦。外温取大气温度与机器间室温的平均值。外温与以上条件不相符时,按表20进行温度修正。
表20
----------------------------------------
|外 温| 50 | 45 | 40 | 35 | 30 | 25 | 20 |
|---|----|----|----|----|----|----|----|
|功率值|1310|1323|1337|1350|1364|1377|1391|
|---|----|----|----|----|--------------|
|外 温| 15 | 10 | 5 | 0 | -5 | -10 |
|---|----|----|----|----|-------|------|
|功率值|1404|1418|1431|1445| 1458 | 1472 |
----------------------------------------



6、主控制手柄24位,牵引发电机外特性,在外温35℃时应符合表21的规定。其他温度的外特性应参照表21功率上下偏差40千瓦要求,自行列表执行。
35℃取1350±40千瓦
表21
---------------------------------
|\ | | | | | |
| \电 压 | | | | | |
|电流\(伏)|850 |800 |700 |600 |500 |
|(安)\ | | | | | |
|------|----|----|----|----|----|
| 最高值 |1635|1740|1985|2320|2780|
|------|----|----|----|----|----|
| 最低值 |1540|1640|1870|2180|2620|
---------------------------------



7、下述各手柄位置的功率应进行测定。功率系按35℃时标定。允许各局按实际工况进行修订。
主控制手柄18位,电压500伏时,功率为1000~1080千瓦;
主控制手柄12位,电压400伏时,功率为640~720千瓦;
主控制手柄8位,电压300伏时,功率为310~370千瓦。
八、功率调节完毕后,要铅封联合调节器和喷油泵齿条。
第85条 机车试运要求:
一、架修机车应进行单程不少于30公里的正线试运。在保证检修质量的前提下,也可不试运交车,但第一趟牵引列车时应有检修专业人员添乘,完成与机车试运相同工作。
二、机车功率符合规定要求。对单机试运的机车可不看满功率工况。
三、过渡点的机车速度须符合表22的规定。对单机试运机车,应确认各过渡继电器均能正常动作。
过渡点的机车运行速度(公里/小时)
表22
-----------------------
|工 况|一级过渡 |二级过渡 |三级过渡 |
|---|-----|-----|-----|
|吸 合|48~56|58~67|73~84|
|---|-----|-----|-----|
|释 放|20~25|33~37|43~47|
-----------------------



四、牵引电动机电流分配不均匀度K值,在全磁场工况:架修≯8%,定修≯12%;在一级磁场削弱工况:架修≯15%,定修≯18%;二级、三级磁场削弱工况:架修≯18%,定修≯22%。计算公式为:
Imax - Imin
K= ----------- ×100%
Imax



式中:Imax电流最大一台牵引电动机电流
Imin电流最小一台牵引电动机电流
五、轴箱、牵引电动机轴承、抱轴瓦温度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
其 它
第86条 架修机车须按规定涂印识别标记及标志,并根据需要补漆或喷漆,喷、涂漆的颜色按有关规定。

第三章 段修限度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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