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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部关于颁发《冷藏库氨制冷装置安全技术规程(暂行)》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为了适应我国冷藏加工工业迅速发展、变化的新情况,切实做好制冷装置安全技术工作,我们组织了有关方面的技术人员,对目前商业系统制冷机器、设备性能和技术装置的状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并参阅了国外有关的标准资料,重新制定了《冷藏库氨制冷装置安全技术规程(暂行)》。现将《规程(暂行)》及随文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望及时报告我们。
1960年,商业部食品局制定的《冷藏库氨制冷装置安全技术规程》同时终止。

冷藏库氨制冷装置安全技术规程(暂行)

(1985年2月12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确保氨制冷装置的安全运行,保障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制冷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商业系统冷藏库氨制冷装置的设计、安装、操作、维修和管理。商业系统各有关单位和企业所制定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专业技术标准、技术条件等,应符合本规程的要求,本规程服从于国家的有关规程和标准。

第二章 安全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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