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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振兴四川中医事业的决定
四川省委、省政府



中国医药学是我国宝贵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份,对中华民族的繁衍昌盛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党和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历来重视祖国医药学的继承和发展,曾作过一第列重要指示,认为“这是一件大事,不可等闲视之”,“应当引起各级党委的高度重视”。建国以来,特别是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省中医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开拓发展了中医医疗、教学、科研和中西医结合事业以及中药事业,培养了大批人才,为群众防治疾病做出了显著的贡献。
我省是一亿人口的大省,中医人数约占全国七分之一,中药材品种约占全国三分之二,产量约占全国十分之一,发展中医事业是我们各级党委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伤。但是,由于长期以来轻视、歧视、排斥中医的错误思想影响没有得到根本清除,以及其他复杂的、多方面的原因,致使
中医工作在人员培养、机构建设、管理体制、学术发展等方面缺乏有力措施,严重地妨碍了中医事业的发展。到一九八二年,全省中医队伍中人有四万一千六百多人,比一九五九年减少百分之三十五点二,中医同西医的比例由二比一降为一比三点六四;全民所有制县以上医院中,中医医院
只占进分之五点二九,中医病床只占百分之二点五七;中西医结合力量薄弱;绝大多数中医专业机构和中医人员都属于集体所有制,经济条件差,无力发展事业;相当一部份中药紧缺,饮片质量低劣,影响了防病治病。
这种情况,同我省中医药在全国所处的优势地位,同继承发扬祖国医学遗产的重大任务,同广大人民群众防病治病的迫切要求,极不相称。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新的历史时期,面临世界新的技术革命,我省中医事业的落后状况无论如何不能再继续下去了。否则,我们就有负于祖先,对不
起子孙后代。振兴中医是振兴中华的一个组成部份,是同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在今天优越的社会主义制度下,祖国医药伟大宝库应该得到发扬光大,应该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医疗卫生事业,为四化建设服务中有所作为应该对人类医学的发展有所贡献。我们必须把发展中医中药作为我省
一大优势来抓,经过不断地努力,开创一个新的局面。为此,特作如下决定。
一、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中医政策,努力继承和发扬祖国医药遗产,充分发挥中医中药在防治疾病中的重要作用。要端正指导思想。从在思想上政策上同党中央保护一致的高度来对待落实党的中医政策问题。本着中医、西医、中西结合医三支力量都要大力发展,长期并存的方针,大
力发展中医中药和中西医结合事业,坚决克服忽视祖国医医药宝库的现象。当前,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组织医药、卫生部门,有领导地、扎扎实实地普遍检查一次中医政策的执行情况,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出发、迅速而有成效的解决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后每年检查一次,连续抓
几年,通过检查和总结经验,发现问题,采取措施,重点扶植,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
在“七五”期间,我省中医药事业要有一个较大的发展,改变中医药在整个卫生事业中所占比例太低的状况,使中医中药在医疗、教学、科研和中西医结合等方面协调发展,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体系,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必须明确,振兴中医工作,一定要落实到更好地为群众防病治病上,使群众真正得到好处。每个中医中药和中西医结合单位都要发动、组织和依靠职工制定近期和远期的为振兴中医作贡献的具体奋斗目标,争取多出成果,早见成效,更好地为四化建设,为保障人民健康服务。
二、加强中医药队伍的建设,是发展中医事业的关键所在。既要解决后继乏人的问题,又要解决后继乏术问题,特别要重点解决乏术问题,注意培养一支医德高尚,精通中医药理论和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水平的中医药队伍。必须坚持继承发展中医药学的办学方向,按照中医药的特点对
现有中医药院校加强建设,积极采取措施,充实、调整师资队伍,改善实验设备条件,建设好实习基地。要积极稳妥进行教学改革,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分配扩大办学规模,提高教育质量。八十年代末,成都中医学院争取在校学生达到一千五百名至两千名;沪州医学院扩大中医系招生人数
;其他医药院校要努力创造条件,逐步增设中医药专业。对现有七所中等中医药学校要统筹规划、调整专业,增设中医药短科缺门,使之能够更好地适应中医中药事业发展的需要。同时,要利用有条件的中等学校,在近年内改建一所针炙学校。在今后七年内,争取全省增加中医一万三千三
百人,总数达到五万五千人,平均每年递增百分之三点五。
对在职中医药各类人员(包括区、乡卫生院的中医药各类人员)的知识结构,要在全面分析的基础上,制定人才培养规划,采取中医传统教育、进修、函授教育等各种有效办法,组织系统学习。各类有条件的卫生进修学校和医药院校都要积极承担中医药在职教育任务。要建立定期考核
和晋级制度,鼓励中医药人员刻苦钻研业务技术,要注意通过多种渠道选拨优秀人才,重点培养,使之成为业务技术的带头人。
三、抓紧继承和总结名老中医、药师的学术经验,是当前刻不容缓的紧迫任务。要确定继承对象,明确任务,制定计划,采取配备助手、组织专题研究等办法,一个一个地予以落实,并按计划进行检查验收。每个县都要重点抓好二至三位名老中医的继承工作,摸索经验,尽快抓出成效
。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要向市、地、州和省写专题报告。当前要首先抓紧进行六十五岁以上名老中医的抢救继承工作,同时,有计划有步骤地用电子计算机总结继承疗效显著和具有独特专长的名老中医学术经验,逐步推广应用。要合理安排老中医、药师的工作,为他们创造良好的条件,
鼓励支持他们传授技艺,总结学术经验,著书立说。对有独特疗效的医疗技术和民间确有疗效的单方、验方、秘方要加以保护和组织作用,使之不致失传。散在民间的确有独特专长的个别中医药人员,为了更好地发挥其专长,经过考核试用,报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吸收参加全民所有
制医疗卫生单位工作。
四、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发展中医医院。必须坚持按中医特色的办院方向,把中医院真正办成继承发扬祖国医药学宝库的重要基地。八十年代末,市、地、县都应争取把中医院建立起来。地区所在地的市、县已有中医院的,可由地、市、县统筹安排,逐步扩建为地区性中医院,
不再另建地区中医院。三个自治州可根据条件建立藏医院或综合医院内设藏医科。中医院可劝家办,也可以集体办,并注意改善办院条件,适当地把中医骨干力量集中到中医院,逐步提高中医院、中医病床在全民所有制卫生事业中所占的比例。在今后七年内,全省争取增加中医病床四千张
,总数达到一万一千三百张,每年递增百分之五点六。
县以上集体所有制中医院,是中医医疗、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之一,要充分发挥其特点和优势,按照事业发展规划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建设。在基本建设、病床补助、设备购置和政治待遇、干部配备上,要与同级全民所有制医院同等对待。其所需经费在卫生事业费和地方财政
中调整解决。要通过改革使集体所有制机构同全民所有制机构一样,办得很有奔头,有的工资福利待遇还可以高于全民所有制同级人员。区、乡(社)卫生院的中医药人员,在基层卫生人员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在基层卫生组织的建设中,要注意加强中医中药事业的建设,对在集体所有制
医疗单位看病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费用,应准予报销,不要额外加以限制。
对已建立的中医院,要抓紧进行整顿,限期达到中医院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发挥医、教、研基地的作用。中医院的业务技术人员,主要从中医药院校毕业生和出师合格的中医学徒中补充,不得安插未经专业训练的人员;凡是安插的人员要逐个清理,不适合在卫生部门工作的,应逐步地
适当进行调整。
鉴于目前中医机构数量少、条件差的实际困难,各地在安排基本建设计划和分配事业经费时,要给予必要的照顾。特别要对集体所有制机构优先给予照顾。从今年起,由省财政每年安排中医补助专款扶植中医事业的发展。今年先安排中医补助专款二百万元,随着财政经济好转,以后逐
年增加。各市、地、州、县的地方财政也要关心支持这个事业,拿出一定专款来解决中医建设中的问题。
五、加强中医药科研工作,加快中医药理论和学术发展的步伐,克服中医药同现代科学脱节现象。要制定中医药科研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中医古籍整理、中医理论、中医临床研究。为运用现代科学知识和方法,研究、发掘、整理、提高中国医药学伟大宝库,从今年起,在省中医
、药研究所的基础上,由省和卫生部共同投资,建立成都中医药研究院,总投资暂定一千五百万元。通过建设,使之逐步成为学科比较齐全,技术力量比较雄厚和具有现代化仪器装备的中医药研究中心。研究院的建设,要制定总体规划,报经批准后,分年实施,各地要从全局和长远利益出
发,无条件地从人才调配等方面支持成都中医药研究院的建设。有条件的市、地、州也要建立具有当地优势的中医药研究基地。
六、坚持不懈地做好中西医结合工作,不断培养壮大中西医结合队伍。要把成都中医学院两年制的西医离职学习中医班纳入高教计划,坚持办好;沪州医学院要创造条件试办中西医结合班(系),培养中西医结合高级医生。要充分发挥现有的中西医结合高级医师的作用,尽可能地集中
使用力量,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开展工作的条件。成都、重庆要办好现有的中西医结合医院;市、地、州以上的综合医院,都要建立中西医结合病房,开展中西医结合工作。鼓励和组织学识渊博、经验丰富、热爱中西结合事业的西医专家学习和研究中医。
七、切实做好中药工作,是振兴中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当前要认真解决部份中药供应紧张,饮片质量低的问题。医药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经过调查研究,结合各地实际不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国发[1983]160号《国务院批转国家医药管理局关于中药工作问题报告的通知》
和川府发[1984]25号《关于贯彻国务院〈批转国家医药管理局关于中药工作问题报告的通知〉的通知》,对中药材实行统一计划、统一管理、统一经营,妥善解决中药生产、经营、管理、中药职工待遇等实际问题,广开药源,有计划地组织发展药材生产,加强管理,并适当提高中药
材留利比例、改善储存、加工炮制条件,提高药品质量,确保用药安全有效,适应治病救人的迫切需要。
八、切实加强对中医中药工作的领导,是振兴中医事业的重要保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学习党的中医政策,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每年要为中医中药工作开一次会,研究解决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了加强振兴中医工作的领导,省决定成立振兴中医领导小组,市、地、州、县也要成立
相应的领导组织。省振兴中医领导小组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工作,它的主要任务是:了解情况,掌握政策,督促检查,研究提出发展中医中药事业的重大措施,协调有关工作,及时反映重要情况、问题,推广经验,以保证省委、省政府振兴中医事业决定的贯彻执行。医药、卫生、教育、
科技、计划、供销、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振兴中医工作。各市、地、州要抓好中医(包括民族医)的卫生行政管理的组织建设工作,给卫生局配备一名懂中医药的副局长,尽快建立健全卫生局的中(藏)医科,县卫生局要有专人管理中(藏)医和中西医结合工
作。要选拨一批符合四化要求的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人员担任中医药单位的领导工作。当前,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制定规划,积极地有步骤地开展中医中药事业和建设工作。要加强中医中药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认真检查中医药队伍中知识分子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从政
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他们,并教育他们同其它医药卫生科技人一道,振奋精神,加强团结,克服困难,互相支持,互相学习,为振兴中医事业,提高人民健康水平而努力奋斗。



198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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