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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职工教育管理委员会、教育部、国家劳动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关于切实搞好青壮年职工文化、技术补课工作的联合通知
全国职工教育管理委员会 教育部 国家劳动总局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废止理由: 适应当时情况, 自行失效


目前我国职工队伍中的青壮年职工,在各条战线上担负着很重的生产、工作任务。但是,他们中间大多数在“文化大革命”中被耽误了学习,缺乏文化基础知识和技术理论知识,不适应四化建设的要求。如何在最近几年内不失时机地给他们补上文化、技术课,使他们成为合格的当班人
,进而成为四化建设的骨干,是一项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任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职工教育工作的决定》强调,搞好青壮年职工的文化、技术补课,是最近两三年内职工教育工作的重点之一。各地区、各部门都要按照《决定》的要求,切实抓好这项工作。现将补课工作的若干问
题通知如下:
(一)补课工作涉及几千万职工,任务艰巨,时间紧迫,各级领导应予以足够的重视,真正把它作为职工教育工作的重点突出起来,摆在应有的位置上。各地区、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对青壮年职工补课工作提出具体目标和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规划,明确逐年的进
度,采取有效的措施,来保证完成补课任务。
(二)凡一九六八年至一九八○年初、高中毕业而实际文化水平达不到初中毕业程度的职工,和未经专业技术培训的三级工以下的职工,均应补课。
文化补课的有关要求,教育部已于1981年11月18日发出《关于职工初中文化补课若干问题的通知》(见附件),应按《通知》的规定贯彻执行。
专业技术补课,主要是通过学习技术理论和开展岗位练兵,达到工人技术等级标准规定的三级工应知应会水平。学习课程由各业务部门自定,教材也可由省、市、自治区业务局和国务院各部、委、总局选编。补课结业由业务部门严格考试,合格者发给合格证书。通过自学完成专业技术
学习的青壮年职工,允许其参加业务部门的考试,考试合格的同样发给合格证书。
文化、技术补课要根据补课对象的实际程度编班,保证必要的学时,注意实效,避免走过场。
对技术工种和关键岗位的青壮年职工要优先安排补课,一九八五年前必须达到《决定》规定的80%高限要求。其它熟练工种的青壮年职工的补课,也要达到60%的低限要求。
进行补课的办学形式,要因地、因行业制宜。有条件的可尽量多办脱产、半脱产班,争取提前完成补课任务。
文化、技术补课考核成绩应列入职工档案,并作为晋级的依据之一。
(三)文化补课和技术补课要统筹安排,密切结合,不能偏废。文化知识是学习技术理论的基础,一般应在文化补课的基础上进行技术补课,也要注意以技术补课来调动学习文化的积极性。对已完成补课的职工,要进一步组织学习,不可松懈、停顿。有条件的单位和职工,初、中级技
术理论教育可以一次完成。
(四)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同时,从政策上调动职工的学习积极性。为解决“学与不学一个样,学好学差一个样”的问题,规定:
1.从1983年起,学徒没达到初中毕业水平的要延期转正。文化、技术学习优秀的可提前转正,提前转正的人数可掌握在徒工总数的5%左右。退休顶替的子女,也按上述规定执行。
2.从1984年起,技术工种和关键岗位的青壮年职工,文化、技术补课没取得合格证的,在职工升级时不能晋升,并要限期补上。限期补课仍不合格的要调离技术工种或关键岗位。
3.对参加脱产学习的职工,实行奖学金制度。
4.把积极参加补课并取得优异成绩,作为评选和奖励先进的条件之一。
(五)要把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放在首位,并贯穿于文化、技术补课工作的始终。对青壮年职工进行革命理想、前途教育和“五讲四美”教育,帮助他们树立为四化建设而学习的思想。
要加强对文化、技术补课工作的领导,定期检查、总结交流经验。
要把抓这项工作的成绩大小,作为衡量、考核企事业单位和领导干部评选先进的一项标准。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青壮年职工补课工作,也要按照上述规定执行。集体所有制企业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一九八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81)教工农字025号


目前,我们职工队伍中,一九六六年以后参加工作的青壮年职工约占职工总数的一半以上。由于十年浩劫所造成的灾难,致使一大部分青壮年职工有初、高中毕业文凭,却没有相应的文化水平。这种状况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极不适应。为此,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职工教育工作
的决定》中指出:“近两三年内,要把职工教育的重点,放在对领导干部的训练和对‘文化大革命’以来入厂的青壮年职工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和文化、技术补课方面。”我们应根据中央的要求,认真做好青壮年职工的文化补课工作,为进一步提高职工的政治水平、科学文化知识和接受新技
术的能力创造条件。现就文化补课工作中的若干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文化大革命”以来参加工作的青壮年职工,其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的实际水平不及初中毕业程度者,一般都应补课。尤其对生产骨干、技术工种和关键岗位的工人,应首先进行补课。对语文、数学两科达不到初中课程结业水平的,不分行业和工种,一律必须补习;对物理
、化学两科的补课要求,可以根据行业、工种的不同有所区别,有的可侧重补学物理或化学;有的可补学物理或化学一科;有的也可学些物理、化学常识或生物、史地常识。
各省、市、自治区主管业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委可根据上述精神,对本系统职工的情况加以分析,并与当地教育部门研究后,分别提出初中文化补课的具体要求。
二、文化补课的教材,可选用教育部编写的工农业余初中教材。根据实际情况,对教材可适当增减。删减范围由各省、市、自治区教育部门规定。选用其它教材的,可参照工农业余初中教材删减范围讲授。有些行业、工种学习物理、化学、史地、生物常识的,其教材由省、市、自治区
业务局和国务院各部委选编。
三、要认真做好教学的组织工作,讲求教学的实际效果。目前由于职工各科的文化程度参差不齐,因此,要在组织复习的基础上,对青壮年职工的实际文化程度进行摸底测验,以确定对象,有计划、有重点地、分期分批地按照学科的实际文化程度编班教学,缺什么补什么。这是当前提
高教学效果的重要措施之一,应当十分重视。
组织职工进行文化补课,在同一时间内所学课程门类不宜过多。对参加业余学习的职工,可以实行单科教学,单科结业的办法,使学员集中力量学好一门课程后再学另一门课程。
要大力号召职工通过自学的方式,复习和补习有关的课程。
四、为了检查职工的实际文化水平,对无论是通过有组织的学习还是经过自学达到补课要求的职工,都必须经过严格的考试。经考试合格者,应发给补课合格证书。证书颁发办法,由各省、市、自治区教育部门规定。
各省、市、自治区教育部门要按照简便易行而有效的原则,在与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建立考试制度,并认真执行。
对职工的学习成绩,要记入档案,并作为考工升级的依据之一。
五、要切实保证职工进行初中文化补课的学习时间。各地、各单位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教学。应积极创造条件采用脱产、半脱产或“六、二制”(六小时工作,二小时学习)、“七、一制”等形式进行学习。
六、各级教育部门应建立、健全教学研究机构,认真培训师资,加强对初中文化补课的教学指导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各学校、各办学单位也应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
七、全日制中小学校对于职工初中文化补课工作,应在师资、校舍等方面积极给予支持。中小学校因此而增加的经费开支和教师兼课报酬,各地区可以作出统一规定或由中小学校与办学单位协商处理,但收费必须合理。
八、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可按照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具体办法,发厂矿企业基层单位执行。
初中文化补课工作量大,任务重,各级领导应予以重视。要积极地有计划地实事求是地进行工作。要充分认识补课的意义和作用,要克服有些地方和单位存在的消极态度、单纯任务观点、赶进度、走过场的现象。要对文化补课和技术补课统筹安排,使之密切结合。对完成补课任务的职
工,要进一步组织他们学习专业知识。
各地在抓好青壮年职工文化补课的同时,应对扫盲、初等、中等及高等教育认真抓紧、抓好。



198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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