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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恢复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的决定
1980年1月15日,国务院
为了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和便利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现在决定,自一九八0年一月起,恢复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编辑、出版工作,由国务院办公室负责.(注解:现由国务院办公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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