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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退休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
市政府 市人事局



认真做好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做到对退休干部政治上有人关心,组织上有人管理,生活上有人照顾,使他们愉快地渡过晚年,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的工作。随着退休工作的开展和时间的推移,各单位管理的退休干部不断增加,如何进一步加强对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已成为
我们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
一、各单位要有一名领导干部分管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定期研究退休干部工作的情况,及时解决管理工作中的问题,领导同志要定期亲自主持召开退休干部座谈会,或分别走访,进行慰问,听取意见,以示关怀。
二、各级人事部门要把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作为重要的经常工作之一,根据任务大小配备专职或兼职干部。区、县、局人事部门,要配备专职干部,其他退休干部人数少的单位,要设兼职干部。要制定工作计划,建立管理制度,切实抓好。
三、就近编组,分片管理。鉴于各单位管理的退休干部居住分散,不便于组织活动和管理,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基层单位或其上一级单位尽可能将他们按居住地区就近组织起来,编成小组,确定活动地点,规定活动制度。
四、从政治上关怀退休干部,保证他们应享受的政治待遇,要针对退休干部年老多病,行动不便等特点,采取多种方式组织他们学习有关文件,向他们传达党的方针、政策,介绍国内外大事和本单位的工作、生产情况,凡是他们应该参加的重要会议,应通知他们参加,使他们和在职干
部享受同样的政治待遇。
五、各单位人事部门,要协助党的组织部门抓好退休干部中的党员过好组织生活,使他们能够在党的领导和关怀下,继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六、退休干部多年受党的教育,经过长期革命斗争的锻炼,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要根据他们的特长、身体状况,鼓励他们继续为四化建设多做贡献,使他们愉快而有意义地渡过晚年。
七、从生活上关心照顾退休干部。要及时了解掌握退休干部的思想、生活、健康等状况,对他们的困难和要求,在可能范围内及时帮助解决。
1、退休干部家居本市的,除逢年过节时看望或开座谈会、茶话会外,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登门走访,了解他们的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2、在原工作单位管理的退休干部,居住地离原工作单位合同医院远,看病不方便,本人要求就近医疗的,可就近选一个医院,凭退休证和单位介绍信办理医疗证就医,凭医药费收据由发退休费的单位予以报销。退休干部患急病或病故需用车辆等,应提供方便。
3、退休干部住房紧张的,应与在职职工一视同仁,予以照顾。
4、退休干部生活上有困难的,应和在职干部一样,实事求是地适时给予困难补助。对孤身一人,生活上困难较大的,更应积极主动地予以关怀和照顾。
5、退休干部生活困难较大,身边无人照顾,要求将子女调京的,应和在职干部一样对待,按照党的政策,与有关部门积极协商,予以解决。
6、退休干部每月领取退休金,要给予方便,对身体有病,行动不方便的退休干部的退休金要尽可能送到他们家里。路途过远的,可按时邮汇。
7、退休干部病故后,要会同有关部门慰问家属,开好追悼会,处理好丧事和其他各项善后工作。抚恤、丧葬、遗属困难补助均和在职干部同样对街。
八、各级人事部门对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要注意总结经验,研究有关政策性问题,在实践中逐步完善退休干部的管理办法。



1980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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