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的决定
湖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的决定
(2017年8月30日湖州市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湖州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有关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湖州开展“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两山”重要思想、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赶超、实现“两高”的现实需要,必须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会议指出,要按照市第八次党代会的部署要求,举全市之力加快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着力打造绿色制造名城和智能制造强市,努力将我市建设成为践行“两山”重要思想的样板地、模范生。为此,会议作出如下决定:
一、凝聚广泛共识,汇聚各界力量。制造业强则湖州强,制造业兴则湖州兴。全市上下要在习近平总书记“两山”重要思想的指引下,加快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深入实施“生态立市、工业强市、产业兴市、开放活市”战略。社会各界要充分认识建设“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的现实基础、科学内涵和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学习、广泛宣传、自觉践行“绿色智造”发展理念,进一步广泛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把一切有利于试点示范建设的潜能激发出来,汇聚新一轮赶超发展合力。广大企业要以“中国制造2025”为导向,高度专注做精做强主业,不断推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共同推动我市制造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二、聚焦绿色智造,推动转型发展。坚持以绿色制造和智能制造为主线,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智能、高效的新型制造业体系。要推动绿色制造发展,建立健全绿色制造工作推进机制,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完善绿色制造政策扶持体系,推动制造业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和低碳发展。要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深入实施智能产品创新、智能车间示范、智能管理提升、智能服务培育、智慧园区改造五大行动,以智能制造水平提升促进绿色低碳发展能力提升。要加速新旧动能转换,大力发展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三大新兴产业,着力提升金属新材、绿色家居、现代纺织和时尚精品四大优势产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持续推动“低小散”“四无”“脏乱差”企业改造提升和整治淘汰。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全市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用水量实现大幅下降,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全面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三、突出创新引领,提升质量效益。坚持把创新摆在制造业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不断增强区域核心竞争力。要推进创新平台建设,加快打造区域制造业创新中心和“产学研用”创新联盟,积极争创国家创新型城市、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全面建设湖州科技城,加快推进国家级、省级高新区建设。要提升创新服务能力,打造研发服务、科技合作、创业孵化、中介服务、科技金融五大创新服务平台,建立“产学研用”紧密结合,具有强大、持续自主创新能力的制造业创新体系。要强化人才智力支撑,大力实施人才引育“五个一”工程,精准对接七大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善于借智借力,依托制造业战略咨询委员会和绿色智能制造研究院,为试点示范建设提供全方位的智力支持。力争通过三年努力,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贡献率等指标跃上新台阶。
四、强化顶层设计,形成样板示范。认真研究和用好用活国家试点政策,梳理和完善各项配套改革措施,坚持以制度设计引领试点示范,探索绿色标准体系建设,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湖州模式”。要探索实行绿色评价机制,构建绿色制造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和区域绿色制造指数,研究制定绿色工厂、绿色园区星级评价标准,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参与标准制定和项目示范。要研究实施项目准入机制,在把好项目准入关的基础上,推进区域能评、区域环评改革,探索实施工业项目环境准入分区差别化环境管理、生态环保“一票否决制”。要科学制定考核评估机制,健全“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考核办法,建立以绿色制造、智能制造为主导的考核体系,通过定期专项督查和年度评价考核,将“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五、健全配套体系,加强政策保障。坚持以优化资源配置保障试点示范建设,落实市领导联系重点产业“八个一”推进机制,切实增强绿色制造、智能制造产业发展动力。要强化财政资金支持,大幅增加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完善财政扶持政策导向,重点支持“绿色智造”项目,引导企业发展向绿色化和智能化转变。要强化产业基金引导,落实湖州“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政府性产业引导基金,健全项目遴选、评估机制,重点支持有潜力、有技术、有市场的创新型项目。要强化要素服务保障,完善支持绿色制造及智能制造发展的金融服务体系,全力推进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完善供地机制,优先保障制造业重大产业、重大平台项目用地需求。
六、推动各方参与,营造良好氛围。坚持全域发动、全员参与,形成推动“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的强大合力。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的监督推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各级人大代表要依法履职尽责,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积极参与试点示范城市建设。企业家代表要切实发挥表率作用,积极投身试点示范创建,争做各自行业的龙头企业、领军企业,努力在绿色制造、智能制造上做示范、当标杆。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从战略上谋划,在整体上布局,积极争取和用好各类政策,努力将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的成果转化为地方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各级工会组织要激发广大产业工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为试点示范城市建设贡献力量。各级司法机关要加强对科技创新、品牌建设、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司法保护,营造“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的良好法治环境。
附件:
湖州市“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重点监督指标和事项
为落实本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将重点监督相关指标完成情况、体制机制标准创新情况和向上政策争取情况,确保“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取得实效。具体监督内容如下:
一、重点监督指标
序号
类别
主要指标
单位
2016年
现状
2017年目标
2018年目标
2019年
目标
责任单位
1
质量效益
规上工业增加值增幅
%
6.2
8
8
8
市经信委
2
规上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
万元/人·年
22.3
24
25.5
27
3
年营业收入超百亿制造业企业数量
家
8
9
10
13
4
境内外企业上市总数
家
23
29
36
43
市金融办
5
绿色制造
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
%
0.5
5.6
7.2
7.2
市经信委
6
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年均下降
%
11.16
5
5
5
7
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
—
完成国家任务
完成国家任务
市环保局
8
智能制造
装备数控化率
%
45
48
52
56.6
市经信委
9
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
%
95
96
97
98
10
两化融合水平指数
—
77.43
80
83
86
11
工业技术改造投入增幅
%
22.5
12
12
12
12
创新能力
规上企业研发机构设置率
%
23
23.5
24
25
市科技局
13
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
1.35
1.4
1.5
1.6
14
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
件
20.91
22.5
24
25.5
15
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贡献率
%
59
59.3
59.7
60
16
人才培养
累计引进培育国家和省千人计划
人
99
115
130
150
市委人才办
17
累计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总量
万人
1.53
3
4.5
6
18
累计培养专业技能人才
万人
10.9
12.1
13.3
14.5
19
结构优化
工业大好高项目引进
个
80
82
86
90
市经信委
20
工业投资增幅
%
10.7
10
10
10
21
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
%
24.9
25.6
26.4
27.2
22
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
%
21.7
24
25
26
23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
%
41.95
42.5
43
44
市科技局
24
要素保障
全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投入
亿元
7(市本级1.32)
15(市本级5)
15(市本级5)
15(市本级5)
市财政局
25
全市试点示范城市建设产业基金规模
亿元
-
30(市本级10)
80(市本级30)
100(市本级50)
26
新增建设用地工业占比
%
57
50以上
50以上
50以上
市国土资源局
27
新增制造业授信规模
亿元
19.4
35
35
35
市人行
二、体制机制和标准创新重点监督事项
序号
督查重点
主要内容
责任单位
1
产业培育机制
建立完善市领导联系重点产业的“八个一”推进机制
市经信委
2
建立完善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的“五个一”推进机制
3
绿色评价机制
研究构建绿色制造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甄别湖州市制造业结构中的绿色制造比重,评价湖州市绿色制造发展水平
市经信委
市质量技监局
4
研究发布湖州绿色制造发展指数,构建湖州绿色制造产业话语权体系
5
制定绿色工厂、绿色园区星级评价标准
6
项目准入机制
实施工业项目环境准入分区差别化环境管理,推进区域环评改革,探索实行生态环保“一票否决制”
市环保局
7
以县区为单位制定区域能评报告,确定负面清单,负面清单以外项目实行承诺制管理
市经信委
8
借智借力机制
建立市制造业发展战略咨询委员会
市经信委
9
组建湖州市绿色智能制造研究院
10
要素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支持绿色制造及智能制造发展的金融服务体系
市金融办
11
完善供地机制,优先保障制造业重大产业、重大平台项目用地需求
市国土资源局
12
考核评估机制
制定实施“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考核办法
市经信委
三、向上争取重点监督事项
序号
主要内容
责任单位
1
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千人计划” “万人计划”、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等人才政策资助资金,争创国家级留创园、省“千人计划”产业园等省级以上平台
市委人才办
2
积极申报国家发改委的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重点领域关键技术产业化专项
市发改委
3
积极推动更多县区列入“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试点示范县区,积极申报工信部智能制造、工业强基、绿色制造、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高端装备创新等五大工程“中国制造2025”专项
市经信委
4
争取国家、省产业基金支持我市试点示范城市建设
市财政局
5
争取新增工业用地适当对我市倾斜,积极申报省重大产业项目奖励指标
市国土资源局
6
积极申报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市科技局
7
每年积极争取不少于3亿元再贷款再贴现资金
市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