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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设立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1. 【颁布时间】1998-3-6
    2. 【标题】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设立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6. 【法规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1998年

    7. 【法规全文】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设立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设立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设立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设立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1998年3月6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决定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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