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领事条约》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领事条约》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领事条约》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领事条约》的决定
(1990年6月28日通过)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批准外交部副部长刘述卿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89年10月8日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领事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