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1986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7年国家预算的决议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1986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7年国家预算的决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1986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7年国家预算的决议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1986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7年国家预算的决议
(1987年4月1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1987年国家预算,批准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部长王丙乾所作的《关于1986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7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授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1986年国家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