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领事条约》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领事条约》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领事条约》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领事条约》的决定
(1986年12月2日通过)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批准外交部副部长钱其琛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86年9月10日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领事条约》。